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门户网站

 

您的位置:首页 >> 哈尔滨史志(期刊)  
 
     
  刊次:2000.2(总第02期)  
  类别:市志框架探讨  
对续志篇目的思考
曲春兴
(作者单位:市规划局史志办)
     
    去年七月,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了《哈尔滨市志续志工作方案》。我经过对方案的学习和消化理解,对续修市志城市规划章篇目进行了具体细化,并在此基础上开展了资料搜集工作,已搜集30余万字。下面仅就续志篇目设置谈几点体会。
    一、城市规划章的篇目细化问题
    首届修志,城市规划作为分志成书,续修地方志降为第四篇城市建设项下的第一章。根据志书横排不漏项的惯例,在章下我分设了总体规划、详细规划、规划管理三节,节下以条目式记述事件本末,并设无题序以含盖全节。
    第一节总体规划。节下序概述近10年总体规划的修改和今年国家的批复。以条目记述城市性质、规模、布局和专业规划(如交通中的环路建设)等。
    第二节详细规划。节下序主要记述由于城建体制改革的深化,"统一规划、综合开发、配套建设方针"的贯彻,城市新区开发与旧城改造迅速发展,兴建了一大批配套建设的居住小区。再以条目记述主要的红旗、闽江、新发等小区的规划制订,开、竣工时间;并以表的形式记述各项规划指标,加附图。
    第三节规划管理。节下序主要记述建筑保护与执法监察的概况。以条目记述事件。如1994年1月4日,哈尔滨被国务院批准为第三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1994年1月2日市政府以第14号令发布了规划局起草的《哈尔滨市保护建筑、街坊和地区管理办法》等,再以表的形式记述市人民政府以公告形式公布的134座建筑、3处街坊和1个地区名单。并选择结合城市形象工程进行的典型事例,如索菲亚广场改造一目,将记述规划的制订,审批;一、二期工程的开、竣工时间、拆迁量及改造后的效益等。在执法监察方面的条目,主要记述主要案例,如大直街省展览馆的私建建材市场的查处过程及自行拆除改建广场的过程等。
    二、篇目的制订
    篇目是志书的框架,在资料搜集阶段,它指导着资料搜集的方向和范围,是"形式制约内容"的过程。所以制订篇目应充分考虑志书的成书要求,恰当的划定资料的搜集范围;力争既不过繁过乱,又不缺不漏。
    篇目的制订一定要与政府的职能部门对口,因为志书是"官书",要依托各职能部门的知情人去搜集资料和鉴别资料的主次与真伪,才能做到准确翔实的记述政绩与政要。回顾上届修志的18年,前9年,主要由于篇目不对口而停滞不前,以市长与各委办局签订责任状,修志纳入政府工作目标为转机,后9年各部门组建史志办、充实人员,工作才顺利开展起来。
   三、篇目的调整
   在完成资料搜集后,篇目需要调整,是"内容决定形式"的过程。如在首届修志中,城市规划分志原定篇目共设总体、分区、详细、管理4篇。并收集相关资料几百万字。但分区规划在各区志中已有记述,为防重复而废弃。详细规划也因内容不多废弃,把记述重点放在总体规划,以解决地方史不清的问题为主线,也压缩了文字量。在竖写方面,放弃了沿用史学界的断代方法,改用8个城市规划时期来记述。所以在志稿编纂前的篇目调整很重要。
   四、两点建议
   一是对各章应有个文字量的基本限定,以便规范资料的搜集深度与资料取舍。请市志办根据志书的总体设计进行平衡,做出各章的文字限量。
    二是篇目设计还应考虑使用者查询方便,志书是市情资料书,鉴于上届修志未设检索的情况,续志为方便查询对具体事件的记述应以条目式为宜,这样还可以减少文字量。
 
     
【上一条】         【返回】         【打印本页】         【下一条】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使用帮助    -    网站地图    -    友情链接
Copyright ©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技术维护: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资料信息处
电话:(0451)86772465  E-mail:dfz_lx@harbin.gov.cn
地址:中国·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世纪大道1号  邮编:150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