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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刊次:2000.2(总第02期)  
  类别:市志框架探讨  
续志篇目设计的几点想法
崔博文
(作者单位:市财政局志办)
     
    我市续志工作已全面启动,除了资料准备之外,设计好续志篇目是当前一项紧迫工作。
    市志办已经拟定了续志大纲,做为篇目框架,但尚需各承编单位加以细化,设计具体的章节和目,才能形成续修市志的全套篇目。各承编单位设计的具体章节和目,是续修市志篇目的基础,设计得是否科学、合理,对续志的进程和质量,将有重大影响,至关重要。
    对设计续志篇目,我们曾有过错觉,认为首届志书出版,开历史先河,成为今后续志的样板或借鉴,续志把前志的篇目搬过来稍加调整就可以了。所以,我们在长时间内对续志篇目没有当成一个问题来考虑,更没有做过深入研究。
    认真学习了《哈尔滨市续志编纂方案》后,结合财政情况,对首届志书的框架、篇目与新形势、新资料做了比较和研究,使我们逐步改变了认识,觉察到续志篇目并非象我们原先想的那样简单。我们也感到,续志与首修志有两个明显的不同:一是志书的承载量不同了。首届修志是一套志,一个专业一部专志;众手修志,重复冗长,重点不突出。续志则是一部志,一个专业只设一章,一部志内一章的框架、资料容量等自然比一套志中的一部专志小得多,受框架、容量、篇幅的限制,照搬原来的篇目,无论怎么调整也是不行的。
    二是续志与首届修志所处的时代背景也不同了。首届修志的篇目是在计划经济条件下设计的,虽然进行了些改革,但并未达到对计划经济"伤筋动骨"的程度;续志的10年断限之内,政治、经济、社会发生了很大变革。国家出台的各项改革措施,触及到计划经济的方方面面,并已初步形成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雏型,原来的篇目显然不再适应续修新志的要求。
    这种不同就决定了续志篇目非重新拟定不可。可以参考原来的篇目,但不能照搬。要按照一部志的要求,适应新形势、新情况,力求篇目小框架、大立意、精悍、宏观、轻型化。
    我们依照以下几条思路,考虑续志篇目的设置:
    一、删除为专志配套的章节和内容。原来做为一套志中的一部专志,既是市志的组成部分,又相对独立成志,必然"五脏俱全",除载之以专业的主体内容之外,还配之以许多非专业主体的章节和内容,如概述、后记……等等。另有管理机构、队伍之类的章节,在专志中不设不足以反映专志的全貌,不设似乎配不成一套专志。但今天续志,不再续专志,而是续一部志中的章,这类的章节再没有必要设置,必须把它删除。如果市志需要记述,可留给市志统一设置章节,而续志的专业章则不再重复。
    二、清除部门志的痕迹。续志,续修的是市志,必须站在全市的高度,从立项,到记事,都应是全市的大事,体现市政府的政绩,而不仅属哪个部门的事。首届修志过程中,我们曾对设篇目、记事项,都力求全面、细致,面面俱到,惟恐漏掉哪一项,遗漏哪件事,磨灭了那个部门的成绩,等到内部评审志稿时,各职能处室负责人也只关注分所分管的那些内容,是不是立了章节,不论大事小情是不是记全了,有没有遗漏。事无巨细,不分主次,全盘采纳,使得志书初稿文字繁琐,门类广泛,编排杂乱。后来虽经多次审改,裁并了一些细枝末节、微观的项目,删节了一些纯属部门内部的内容,但现在看,还残留了一些部门志的痕迹。我们要记取这个教训。况且,续修一部志,不再是一套志,更应该从设节立目起,就跳出部门的局限。站在市志的高度,视野放宽,基点站高,抓住重点,立意宏观,不再主次不分,面面俱到,泛泛地设节立目。尤其对部门内部工作程序性的,相对静态的常规性的以及部门工作具体运作中的内容,既不设节立目,也不记述其事,彻底清除部门志的痕迹。
    三、适应改革,着眼宏观,突出重点。本届续志10年断限之内,是体制改革的重要时期。就我们财政而言,通过改革,财政的体制、职能、理财范围、理财方法都发生了重大变化。分配职能由无偿拨款改为部分.有偿支付;调节职能由资金调节变为政策调节;管理职能也由直接、微观或行政手段管理变为间接、宏观或用经济手段管理等等。在这种情况下,续志一定要准确反映改革后的特点,对新形势、新情况、新资料全面分析,重新调整续志篇目。适应改革的新要求,适应一部志的小框架,着眼宏观,突出重点。我们设想,本届续志篇目的设置,除设置财政收入、财政支出记述财政参与国民收入分配、再分配及其分配政策外,重点突出财政改革,包括财政体制改革,预算改革。财政管理也不再泛泛设置无所不包的管理项目,只设预算外资金管理、国有资产管理、会计管理等,突出宏观大项、要项。
    这样设置的续志篇目,能与改革相适应,与一部志的框架相协调,简洁明快,重点突出,具有较可操作性。
                             (作者单位:市财政局志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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