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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刊次:普通高等教育综述  
  类别:工作研究  
签订责任状是推动修志工作的有力措施
胡松
(作者单位:动力区地方志办公室)
     
  自开展编纂社会主义新方志以来,由于这项工作没有经过国家立法,成为一项法定的常
规工作,因此很不规范。机构设置对修志工作至关重要,但就是在这方面也存在着不少问题。
1984年由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颁发的《新编地方志工作暂行规定》,虽然作出“必须在各省、
自治区、直辖市和市县地方政府主持下,建立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并设置相应的修志常设机
构”的条文,但因中指组是修志指导部门,对各级政府没有指令性的行政效力,机构的设置、
归属、级别等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行决定。
  哈尔滨市首届修志始于1982年5月,当时市志办为处级单位,隶属于市政府办公厅,各
区志办为科级单位,为区政府办的一个科室。1986年,市志办升格为正局级,为市政府的直
属部门,但区志办一直为科级单位。全国各大中城市的区志办均为区政府二级机构,我省各
县的志办也为政府的二级班子,只有哈尔滨市区志办的级别是个例外。低规格的机构和全区
性的工作极不相称。
  但就是在修志机构规格低的情况下,我区编纂出优秀的《动力区志》,先后荣获省、市
4项优秀成果奖。这一成果的取得,除了全区修志人员的艰苦奋斗、无私奉献外,主要得益
于市、区领导对修志工作的高度重视,更得益于市政府同我区签订修志工作责任状这一有力
措施。
  我市对修志工作一直抓得很紧。到1990年,全市性的修志工作会议已召开4次,平均每
两年召开1次。1990年12月,市政府同负有修志任务的区、县和市直部门签订责任状,更是
保证修志工作顺利开展的重要行政手段。
  这份“动力区志编纂责任状”签订于1990年12月28日,授责部门为哈尔滨市人民政府(
盖章),由常务副市长签字;责任单位为动力区人民政府(盖章),由区长签字。该“责任
状”有5条,第一条为进度要求,第二条质量要求,第三条保证措施,第四条奖罚标准,第
五条考核评定。其中第四条的条文是:“四、奖罚标准:按期保质完成编纂任务,市政府给
予表彰,并发给主要领导和主管领导一次性奖金。奖金等级为:一等奖1000元;二等奖600
元。拖期、质次、完不成编纂任务的单位,要给予通报批评,责令其主要领导向市政府写出
检查报告,限期完成任务。同时,还要对主要领导和主管领导各罚款300元”。
  该责任状横幅8开,从中间折叠起来16开大,虽然只有两页,却是具有行政约束力的文
件,如同古代的军令状,完成任务者奖,完不成者罚,奖惩分明,毫不含糊。它涉及到主要
领导和主管领导的权力、责任、政绩、荣誉、升迁等,一言以蔽之是切身利益。在修志工作
没有步入法制化轨道、主要以人治的方式进行工作的情况下,修志责任状的签订对我区的修
志工作起了重要作用。
  当时我区签订责任状的是区长陈云来,他在签订责任状不久,即离开区长岗位,先是在
我区当书记,后来调到南岗、市里,当了副市长。在陈之后有两任区长,刘晓东当区长没多
久即转成书记,随后接任区长的是马彬,《动力区志》主要是在马彬区长任期内完成的。由
于陈云来亲自签订了“修志工作责任状”,他自然很重视修志工作;刘晓东和马彬当区长时,
尽管他们没有亲自签名,但因陈云来签名是代表动力区政府的,是政府行为,他们同样很重
视修志工作,重视责任状的兑现。我区于1986年8月开展修志工作,因起步较晚,工作相对
落后于其他各区。但由于市政府对修志工作抓得紧,采取了签订责任状等行政措施,促使我
区领导高度重视修志工作,变被动为主动,很快扭转了落后局面,一跃成为全市的先进单位,
曾连续多年荣获市修志工作的先进集体。
  区领导重视修志工作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首先将修志工作纳入政府工作规划,有部署、有检查(为乡政府、街道、委、办、局“
千分考核”项目之一),政府工作报告中有工作记载。区长、副区长在召开主管部门工作会
议时,经常宣传、过问修志工作。市里下发的重要文件,区长、副区长都要传阅并签字,有
时还有批示。1990年11月2日,市政府以办公厅名义发出“关于市地方志第四次工作会议出
席情况的通报”,点名通报批评了没有出席市地方志工作会议的单位,当时的陈云来区长签
阅了该通报,常务副区长马彬在通报上批示道:“请各区长、办公室各位主任阅。通报给我
们敲了警钟,要引以为戒防止在我区出现。请办公室主任加强对各部门督促检查”。杨亚光
(现市政府秘书长)、季卫国、马远程、王家安等副区长都签了名,政府办的徐明瑞、刘海
燕、郎义才三位主任也都签了名。区里召开地方志工作会,需要哪位领导到会哪位领导一般
都能到会。记得区志办曾在和平办事处召开“和平街道志评议会”,常务副区长何绍宗就参
加了整个会议。政府办主任和主管修志工作的副主任更是充当了地志办大主任的角色,适逢
大大小小的修志工作会议,二位主任一般都到会,讲话或主持会议。区领导的高度重视,在
全区形成了“修志工作不是可有可无、而是要必须做好”的大气候,为修志工作健康有序地
开展创造了有利局面。
  其次,区领导积极为区志办创造宽松的工作环境,帮助解决修志人员、经费、办公条件
等方面的困难。为解决区志办级别低、缺乏行政领导力度的问题,区领导一方面确定政府办
主任和主管副主任参与修志工作的行政领导,另一方面赋与区志办主任必要的权力,像人事
权、财权等,并可以直接向区长汇报工作。对修志人员政治、生活、福利待遇等,区领导关
爱有加,呵护备至。一名修志人员患病时,马彬区长带领政府办主任亲自到家看望。因修志
工作周期长,修志人员的职务不像其他部门能及时得到提升,马区长将此事也记在心里,19
93年初一旦有了副科职数,立刻给了区志办的两名同志,使他们免去后顾之忧,安心做好本
职工作。志办的一名同志工作业绩突出,本应在1994年晋升副编审职称,但因该同志只注重
工作,疏于人际交往,1994年评职称时没被区职称评审小组通过,没给指标上报(当时评职
称有限额)。1995年评职称时,仍没被区里通过。该同志为自己又失去一年机会感到愤愤不
平,心情很苦闷,抱着试试看的心理给马区长去了个电话。马区长接到电话后,问明情况,
立刻指示区人事局两位局长跑市人事局,单独为该同志要指标,终于在当年给该同志解决了
副高职称。这位受到领导特殊关照的同志,在区志稿送出版社前后的关键时刻,也确实出了
大力,为区志稿的最终修定付出了大量心血和劳动,为《动力区志》顺利成书起到举足轻重
的作用。
  其三,区里还学市政府的做法,同区属负有修志任务的部门签订修志工作责任状,采取
行政措施,将修志工作落到实处。区政府同区政府办签订的责任状共有5条,除进度要求、
质量要求、奖罚标准、考核评定等条款基本同市里相同外,区里没有保证措施一条,但多了
奖金来源一条,即“五、奖金来源:由区财政局解决”。其中第三条奖罚标准规定的挺细,
分了5款,第一款是针对区志总纂的(主编),第二款是针对负有领导责任的政府办主任、
主管副主任和地志办主任的,第三款是针对区志责任编辑的,第四款是针对聘请的撰稿人的
……由于分工细致具体、责任明确,又有行政约束力,区志办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得到充分发
挥,都能尽职尽责、尽心尽力地工作。
  1995年,我区按期编纂出《动力区志》稿,同市政府兑现了编纂动力区志的责任状。市
政府奖励给我区一块长方形的镜框式的牌匾,左侧是石英钟,右侧镶有凸现的金色铜板字,
内容为“奖给:兑现修志工作责任状先进单位”,落款“哈尔滨市人民政府,1995年5月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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