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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实施意见 2000年1月4日,下发了《中共哈尔滨市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该意见确定的哈尔滨市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总体目标是,到2000年末,确保实现三年"两个大多数"目标,即60%的国有大中型骨干企业初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60%的国有大中型亏损企业基本摆脱困境;到2005年,初步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企业经营机制,初步实现企业优胜劣汰、经营者能上能下、职工能进能出、收入能增能减、技术不断创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初步建立健全以养老、失业、医疗为主的社会保障体系,健全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和营运体系,到2010年,基本完成国有经济的战略性调整与国有企业的战略性改组,形成比较合理的国有经济布局和产业结构,建立起比较完善和规范的现代企业制度,更好地发挥国有经济在全市国民经济中的主导作用。围绕实现上述目标,实施意见就调整国有经济布局、培育名牌拳头产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加快扭亏脱困、加强企业管理、建立市场化机制、用好用足政策、搞好配套改革、加强党对国有企业领导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
关于扩大对内开放的若干意见 2000年1月7日,下发了《中共哈尔滨市委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扩大对内开放的若干意见》。《意见》就加强对外经济合作与交流,为外地在哈尔滨企业创造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提出24条具体的优惠政策。其主要内容:1.鼓励中直部委和外地各种经济成分的企业来哈尔滨投资,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外地来哈尔滨企业(集团)的名称专用权给予保护。2.外地驻哈尔滨企业符合市政府有关规定并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可享受相应的税收返税政策;符合有关条件的外地在哈尔滨企业(集团)可享受本市关于扶持重点企业(集团)发展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相关优惠政策。3.外地在哈尔滨企业、机构一次性购买本市300平方米以上(含300平方米)商品房的,减半收取购房手续费。4.严禁以各种名义向外地在哈尔滨企业乱收费;鼓励外地在哈尔滨企业兼并、收购本市企业;鼓励外地在哈尔滨企业以优质资产注入本市上市公司。此外,《意见》还就外地在哈尔滨企业职工的社会保险、户口、子女就学等都作出明确规定。
加快发展高新技术产业 2000年1月12日,市委、市政府下发了《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决定)的实施意见》。该意见提出哈尔滨市技术创新的发展目标是,以技术创新为动力,把高新技术产业化和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结合起来,力争“十五”期间全市逐步建立起以企业为主体,以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和企业技术开发机构为源头,以社会化、市场化的中介服务机构为桥梁,以政府宏观调控为保障,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科技发展要求的技术创新体系和运行机制。努力形成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南岗民营科技企业示范区为孵化基地的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以哈工大科技园、哈理工科技园、哈东科技园、东北农大科技园、正在筹建的科技软件园和现代农业园区为重点示范园的基本格局。通过技术创新,不断提高高新技术产业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比重,力争到2005年全市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全市工业总产值的28%,农业先进技术覆盖率达到95%以上,科技进步在经济增长中的贡献份额达到55%以上(按可比口径)。该意见同时提出搞好高新技术产业化的主要工作和措施。
加快教育改革和发展 2000年4月10日,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教育改革和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其主要内容:1.进一步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建立促进教育事业发展的办学机制。深化管理体制改革;深化办学体制改革;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鼓励和支持民办教育;进一步搞好中小学网点布局调整。2.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严格控制中小学生辍学;加强学校规范化建设,提高学校整体办学水平;认真执行实施素质教育的有关规定,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加强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改革,进一步改进招生考试制度和评价办法;加快教育手段现代化建设。3.全面实施跨世纪"园丁工程",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师资队伍。强化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和继续教育;合理配置教师资源,鼓励城镇教师到农村学校轮岗支教。4.加大投入力度,为教育改革和发展提供必要的条件。发挥政府投入的主渠道作用;积极鼓励社会团体、个人投资办学和投资助学;加强对自费生收费管理。5.切实加强党和政府对教育工作的领导。
加快环保产业发展 2000年6月7日,市委、市政府出台了《中共哈尔滨市委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我市环保产业发展的意见》。其发展目标是:力争环保产业总产值2002年达到30亿元,2005年达到50亿元,10年内达到70亿元。其主要内容和措施为1.构建具有哈尔滨特色和优势的环保产业体系;构建污水处理技术开发及成套设备制造系统;构建大气污染防治技术开发及消烟除尘成套设备制造系统;构建以固体废弃物再生利用为重点的资源综合利用技术开发和设备制造系统;构建生态农业和无公害农产品开发生产系统。2.抓好骨干企业和示范工程建设。3.大力发展和推广环保产业高新技术。发展高新技术.力口速科技成果转化;推进环保产业园区建设。4.加大环保产业的投入力度。设立市环保产业基金;支持有实力的环保产业集团发行债券或公司股票。5.培育和规范环保产业市场。6.建立健全环保产业的服务支撑体系,成立哈尔滨市环保产业领导小组,由市长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成员单位有市计委等12个单位,负责环保产业全局性重大问题的研究、决策和协调。
加强基层党校建设 2000年10月12日,市委出台了《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面向21世纪加强和改进党校工作的决定),强化基层党校建设的实施意见》。其主要内容:1.充分认识党校教育的重要地位和作用,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基层党校工作。2.规范基层党校领导体制,发挥党校对党政领导干部培训、轮训的主渠道作用。3.规范党校班次、学制和学历,适度扩大办学规模。4.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5.加强对重大现实问题的调查研究,提高科研工作水平。6.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的高素质党校教师和干部队伍。7.努力改善办学条件,积极推进教学手段和基础设施的现代化建设。8.切实加强和改善党委对党校工作的领导,开创基层党校工作的新局面。
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 2000年11月16日,市委出台《中共哈尔滨市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施意见》。其主要内容:1.深入学习、深刻领会总书记江泽民关于"三个代表"的重要论述及中央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2.进一步加大思想政治教育力度,努力提高人民群众的思想觉悟。3.适应新形势,研究探索思想政治工作的方式、方法。4.突出重点,着力做好基层思想政治工作。5.建立、健全思想政治工作体制和有效工作机制。6.加强思想文化阵地建设,增加资金投入,为思想政治工作提供必要的物质条件。7.开展健康有益的活动,不断丰富思想政治工作的内容。8.加强宣传思想工作队伍建设,增强队伍的生机与活力。9.加强党的领导,为思想政治工作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
加强新时期人民政协工作 2000年11月30日,市委出台了《关于贯彻落实(中共黑龙江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人民政协工作的决定)的意见》。其主要内容:1.进一步提高对新时期人民政协工作重要性的认识。2.进一步发挥各级政协的职能作用。要为政协委员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条件,支持人民政协开展对外交往活动。3.进一步推进政协履行职能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4.进一步加强政协的自身建设。5.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党对政协工作的领导。
加强城市规划工作 2000年12月5日,市委、市政府制定了《中共哈尔滨市委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规划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其主要内容:1.提高对城市规划重要性的认识。2.明确城市规划工作的基本原则。3.加强对城市规划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4.增强城市规划的法律性和权威性。5.高标准编制城市规划和进行城市设计。6.优化配置城市土地及空间资源、强化城市规划对城市土地利用的管理作用,确保城市土地资源按规划得到合理利用。7.严格控制中心城区建筑密度。8.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9.加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10.保护和改善城市生态环境。11.加快松北新区及卫星城镇建设步伐。12.制定城市规划实行招投标制。13.逐步实行法定图则制度。14.建立依法办事、民主决策和按程序审批制度。15.建立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和规划实施工作责任制。16.建立重大规划建设项目决策失误追究制度。17.加大规划主管部门行政执法工作力度。18.建立有关部门协调执法的机制。19.加强规划工作基础建设。20.加强全市规划队伍建设。(张玉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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