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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 群团》
 
 
中国共产党哈尔滨市委员会
 
 
【市委机关“五多”减少】
 
 
    1987年,中共哈尔滨市委把解决以"文山会海"为重点的"五多"(文件多、会议多、大检查多、表报多、领导活动多)问题,作为改进机关作风的重要内容。一年来,市委和市委办公厅发出的文件比1986年减少32%,市委各部门和群团组织上报市委的文件减少24%,市委机关和群众团体的简报减少50%;以市委名义召开的会议减少36%,市委机关会议经费支出在1985年实际支出减半的基础上又减少40%,比1986年减少75%;市委领导参加大型活动减少20%,参加一般性活动减少8%。
    为解决"五多"问题,市委机关主要采取7项措施:
    1.落实党政分开的原则,改变以党代政、包揽各部门职能的状况。市委确定,凡属政府和市委各部门职能的工作,一律不以市委名义发文件、开会部署和组织检查。1987年以市委和市委办公厅名义制发的文件,基本杜绝了党政不分的状况;市委和市政府联合发文也减少。
    2.进一步规范市委及市委办公厅文件的发文内容。为避免文件制发的盲目性和随意性,对市委文件和办公厅文件内容作了明确规定。其中市委文件只限于向省委的重要工作请示、报告;市委的决议、决定、规定、指示和全面性工作部署;市委领导在市党代会、全委会上代表市委所作的工作报告。办公厅文件限于代表市委通过省委办公厅向省委报告一般工作情况;印发市委对某一方面的工作部署;代表市委转发市委各部门的报告;印发以市委名义召开会议的通知。同时规定下列情况不用市委及办公厅文件印发:报纸公开发表的市委工作部署;市委领导在一般会议上的讲话;每年都要做的常规性工作部署;各部门的情况报告。
    3.全面整顿机关简报。1987年初,市委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对市委机关和群团组织的简报进行了整顿,规定每个部门只保留一种简报,并对简报的期数、版数、份数、发放范围逐件作了严格规定。同时,对允许各部门印发的简报在内容上提出了明确要求:严格把关,努力提高质量,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有喜报喜,有忧报忧,要对决策有参考价值;反映工作,要努力做到有新意、有深度,有指导价值。
    4.严格控制会议。一是把以市委名义召开的全市性会议,各综合部门召开的要求市直各部门、各单位领导参加的会议,需要经费多的会议,可开可不开的会议作为控制的重点。二是实行目标管理,严格会议审批制度。对以市委名义召开的会议和各部门召开的全市性会议,实行年计划,季平衡,月落实。会议计划由办公厅负责汇总,由秘书长审批后,办公厅负责平衡、落实。三是实行会议费包干制度。办公厅将财政拨给的年度会议费分给各部门,实行会议费包干,超支不补,节约留用,不许突破指标,不许将会议经费转嫁给基层单位。四是精简各种表彰会,除市劳模大会以外,如无特殊情况,市委、市政府原则上不再开表彰大会,各部门原则上也不专门召开表彰会,必须搞全市性表彰的,要报请办公厅批准,未经批准,即擅自召开表彰会的,财务部门不予支付经费。五是改进会风,市委带头做表率。对必须开的会,能在机关开的不租会场,能通勤的不安排住宿,并尽量做到大会小开,长会短开。
    5.建立联合检查制度。市委对基层党组织的各项工作检查,统一纳入党委班子落实任期目标责任制的考核检查之中,由市委组织部牵头,组织有关部门联合检查。除特殊情况外,市委不再组织以部门为单位的单项工作大检查。各部门的日常业务工作,主要靠经常性的个别检查指导。
    6.加强报表审批。为防止出现报表"满天飞"的现象,市委要求市委各部门,除中央和省委下发的报表以及正常的业务报表外,不得随意向基层单位要报表。必须要的报表,属全市性的要经办公厅审批;属系统的要由部门主要领导同志把关审批,并报办公厅备案。
    7.减少领导一般性活动。市直各部门、各单位、各人民团体邀请市委常委参加的会议或活动,均由市委办公厅统一掌握和安排。与市委工作关系不大和与宏规决策无关的或非属特别隆重、盛大的会议、活动,一般不安排领导参加。确需领导参加的会议或活动,除盛大纪念性活动外,原则上只安排主管书记或秘书长一人参加。市直各部门召开的专业会、表彰会、座谈会、联欢会等,除主管这些部门工作的市委领导可酌情参加外,不安排其他领导同志参加。(隋庆禄 刘景军 佟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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