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4年,哈尔滨市召开全市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会议,对今后一个时期的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对1997年以来形成的干部工作制度进行全面清理,修订完善了《哈尔滨市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制度实施办法》、《哈尔滨市干部交流、轮岗制度实施细则》、《哈尔滨市调整不称职领导干部工作暂行办法》等10项干部制度。制定《关于市直党委、政府工作部门正职拟提拔人选实行民主提名的意见》。出台《市直部门主要领导干部和区县(市)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年度测评制度》、《关于对拟提职干部实行延伸考核的暂行办法》、《市委常委会议讨论任免干部实行投票表决制度的实施办法》等15项制度。
加强干部协管工作,制发《关于市委政法委协助管理政法系统领导干部的意见》;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述职评议工作的意见》,对16名“一府两院”人员进行述职评议。全面实行党政机关中层干部竞争上岗,一批优秀干部通过竞争走上中层领导岗位。严格执行辞职制度,14名干部或自愿辞职或被责令辞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