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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宪法的规定,哈尔滨市各区、县(市)领导班子到1990年任期已满,并进行换届。这次换届工作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从9月初到10月底,进行换届人事安排工作。市委明确提出,区、县(市)换届人事安排要坚持三条原则:一是坚持干部"四化"方针,优化班子结构,切实加强区、县(市)领导班子建设;二是坚持立足区、县(市),着眼全局,在全市范围内统筹考虑;三是坚持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办事。按照上述三条原则,市委对区、县(市)原班子留任和拟进班子的人选进行了认真考察和分析,确定了换届人选。第二阶段从11月到1991年1月进行换届选举工作。市委制定下发了《中共哈尔滨市委批转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区、县(市)和乡(镇)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有关问题的意见的通知》,召开了各区、县(市)书记会议,明确了搞好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工作方针。要求各区、县(市)在换届选举工作中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依法办事,最大限度地调动广大人民当家作主和积极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的积极性。市委组建了以市委书记为主要领导的换届选举委员会。针对这次换届新成份较多的实际情况,普遍组织代表和委员认真学习了《两法一则一案》,进行法律知识培训,帮助代表和委员增强法律意识,在参政议政的过程中,正确地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和义务。市委要求各区、县(市)党代会、人代会和政协会的会议日程、议程严格按党章、法律规定和政协章程进行安排,会议的一切活动严格规范在法律范围之内。
通过换届改选,一是区、县(市)领导班子平均年龄由上届51.6岁下降到48.8岁,平均下降2.8岁。二是换届后的七区、两县(市)领导班子中,大专以上文化程度201名,比上届增加24名;有专业技术职称的87名,其中高级职称20名。三是新提拔的43名干部,有38名充实到党政领导班子中;交流的45名干部,有27名是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七区、两县(市)的18名党政一把手,调整了6名,基本形成了以中青年为主的梯次配备。四是在人大、政协领导班子中都有两名以上能连任两届的成员,还安排了44名非党干部和23名女干部。(范德武 隋 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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