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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1年,市委对农业和农村工作领导的指导思想是: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稳定政策,深化改革,面向市场,调整结构,依靠科技,增加投入,坚持两个文明建设一起抓,努力开创农业和农村工作新局面。坚持稳定和完善党在农村的各项政策,深化改革,推动农村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发展;坚持以农田水利为重点,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不断积蓄和增强农业发展后劲;坚持粮牧企、贸工农、农科教和城乡一体化,大力发展县域经济;坚持物质文明建设与精神文明建设一起抓,经济与社会发展统筹兼顾,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新农村。要求实现五个转变:发展目标由“温饱”向“小康”转变;思想观念由传统的小农意识向现代的商品经济意识和大农业观念转变;结构调整由主要从事单一的种植业向粮牧企全面发展转变;发展生产的手段由主要注重物质投入向主要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的轨道上转变;领导方式由主要注意行政手段向综合运用行政、法律、经济、思想的手段,实行科学指导和服务转变。取得六个突破:发展农村社会化服务、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结构调整、农业综合开发、发展县域经济、改善农村社会面貌取得突破。市委、市政府在1月和6月召开专业会议、现场会,突出强调发展乡镇企业。5月市委发出关于在全市农村普遍开展社会主义思想教育的通知。12月市委召开八届十二次全会,全面总结哈尔滨市80年代农村改革与建设成就,提出90年代农业和农村工作的基本思路及1992年的主要任务,同时决定成立市委农村工作委员会(与市农业委员会合署办公)。
(王洪斌 杨黎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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