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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于1991年7月12日建立市委党风巡视组,隶属市委廉政领导小组领导,具体巡视工作由市纪委协调进行。市委党风巡视组由市直单位离退休正局级老干部,市人大、市政协常委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民主党派、群众团体成员,市纪委、市委廉政办、市监察局等市直机关副处级以上干部,新闻单位记者,市直企事业纪委书记和市属大专院校教授、学生代表和部分后备干部共71人组成。市委党风巡视组的主要任务是,对各区、县(市)党委、市直属党委、市直各部办委局、各党组和各工委的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抓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廉洁情况进行巡视检查,调查了解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有关党风和廉政建设决定的执行情况,听取并反映广大干部、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要求,督促解决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问题。
8月19日~9月7日,市委党风巡视组进行3天培训后,分5组(组长分别由李根深、孟广遂、徐发、淳于永菊、岳玉泉担任)对全市公安、司法、工商、税务、金融部门21个重点行业和单位的纠正行业不正之风情况进行3周巡视检查。共查阅各种资料、档案865份;查对各种报表、票据4 581份;走访基层单位266个,服务对象725人;召开用户座谈会20次,参加人员332人;收到群众来信21件,接待来访27人次;下发并收回问卷调查表648份。检查中发现问题线索64件,协助被查单位纠正处理9件,并协助电业、工商、卫生部门解决违章罚款、强行贷款、发放许可证中存在的不正之风问题。对待党风巡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市纪委向行业主管部门发送党风党纪监督建议书,提高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曹文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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