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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机关廉政建设。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一系列重要决策和省委常委(扩大)会议精神,先后召开了市委常委(扩大)会议和市纪委二次全会,会上市委书记田凤山对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作了部署:一要认真学习中纪委会议精神,增强反腐败斗争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二要抓落实,保证在近期内取得阶段性成果;三要治标与治本结合,坚决持久地开展反腐败斗争;四要增强信心,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制。年内,市委先后转发了市纪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意见的报告》、《关于贯彻落实党中央近期反腐败斗争工作部署实施意见的报告》和《市委统战部关于发挥民主党派、工商联在反腐败斗争中作用的意见》。为贯彻落实市委常委(扩大)会议精神,先后出台《中共哈尔滨市委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各级党政领导机关领导干部保持廉洁自律的若干规定》、《关于市管党员领导干部申报廉政方面重要事项的实施办法》、《关于对市委管理的党政班子及其成员进行勤政廉政考核的实施办法》、《关于市纪委参加新提拔和调动市管党员领导干部谈话的实施办法》、《关于清理公费出国出境旅游问题的工作方案》、《关于整顿党政机关经商办企业问题的工作方案》、《关于清理乱收费、乱罚没问题的工作方案》和《关于清理整顿房地产开发中问题的工作方案》。
转换企业经营机制。1993年2月15日,市委、市政府发出关于认真贯彻执行《哈尔滨市实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办法》的通知,要求各级党政部门要遵照《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围绕企业进入市场,本着政企职责分开,"宏观要搞好,微观要放开"的原则,做好规划、协调、监督、服务工作。转换企业经营机制,重点是落实企业经营的自主权,使企业成为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经营者。各级政府部门要按照《实施办法》规范自己行为,强化法制观念,依法行政。对侵犯企业经营自主权的行为,要追究有关部门和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贯彻实施《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1993年9月3日,市委、市政府制定了《关于贯彻实施<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的意见》。提出哈尔滨市到2000年的教育发展目标、教育工作任务、改革与加强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加强学校管理与深化教学改革,以及加强对教育工作的督导、评估。
(赵春斌 杨黎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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