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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志 纺织工业》
 
 
第九篇 纺织工业管理
 
 
第二章 职工队伍与教育
 
 
第一节 职工队伍
 
 
  哈尔滨解放前,纺织行业比较落后,多属小作坊式生产,用工人数随生产需要增减。各
厂家基本采用雇佣方式招工,由业主决定招工人数,任免事宜。职工受企业波动的影响,没
有保障,极不稳定,且地位低下,1931年“九·一八”事变后,大量日本纺织品倾销哈尔滨
市场,使中国民族纺织业陷入困境。纱、布滞销,价格猛跌,工厂停工停产,织布厂由180
个减到90个,织布工人只剩下700人。东北沦陷时期,哈尔滨市纺织工人政治、经济地位低
下。有的工人以“反满抗日、共产党嫌疑分子”被捕入狱。康德毛织厂老工人陈道生被警察
署抓去,打杠子灌辣椒水,幸得多方营救,才保住了性命。康德毛织厂女工上下班遭受搜身
之辱,挨打之苦。织布工人一天工资只有6—7角钱。童工一天要劳动十多个小时,其工钱确
买不了1斤尖饼。有的工人为了一家老小不致饿死,下班后仍要去拉洋车、扛大个,维持生
活。
  1946年哈尔滨解放后,哈尔滨市纺织业有大、小纺织厂家2576个,职工5800人。1947年,
为支援解放战争,东北局、松江省、黑龙江省政府、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总后勤部等
20多个部门建立了公营纺织企业67个,职工有3233人。当年,全市纺织工业厂家已达2641个,
职工14479人。1948年,纺织工业企业5484个,职工达25282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纺织工人成为工厂的主人。1950年,企业建立了管理委员会,
吸收先进工人参加管理。1956年,实施《女工保险条例》,女职工得到了经期、妊娠期、产
期、哺乳期“四期”劳动保护,男女同工同酬。1958年实行“两参一改三结合”,工人参加
企业管理。
  1966年,哈尔滨绢纺织厂开工生产、黑龙江涤纶厂破土动工、哈尔滨纺织印染厂开始筹
建,职工队伍逐渐壮大,至1976年已达19832人。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哈尔滨纺织工业发展步伐加快。1986年,职工人数达43682
人。为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实行工资、奖金分配向一线工人倾斜,向苦、脏、累工种倾斜。
经哈尔滨市人民政府批准,哈尔滨纺织印染厂和临近郊区的一些厂家招收农民轮换工,促进
了一线工人的稳定。
  1990年,哈尔滨市纺织、服装工人总计为75077人(女职工占60%左右),其中哈尔滨
市纺织管理局所属国营企业职工为48246人,集体职工12922人,其它596人,黑龙江涤纶厂
(省属企业)职工5350人。纺织职工工资人均2046元,比1983年提高了1.57倍。除工资外,
还有养老、离退休、各种生活福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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