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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解放前,纺织行业比较落后,多属小作坊式生产,用工人数随生产需要增减。各
厂家基本采用雇佣方式招工,由业主决定招工人数,任免事宜。职工受企业波动的影响,没
有保障,极不稳定,且地位低下,1931年“九·一八”事变后,大量日本纺织品倾销哈尔滨
市场,使中国民族纺织业陷入困境。纱、布滞销,价格猛跌,工厂停工停产,织布厂由180
个减到90个,织布工人只剩下700人。东北沦陷时期,哈尔滨市纺织工人政治、经济地位低
下。有的工人以“反满抗日、共产党嫌疑分子”被捕入狱。康德毛织厂老工人陈道生被警察
署抓去,打杠子灌辣椒水,幸得多方营救,才保住了性命。康德毛织厂女工上下班遭受搜身
之辱,挨打之苦。织布工人一天工资只有6—7角钱。童工一天要劳动十多个小时,其工钱确
买不了1斤尖饼。有的工人为了一家老小不致饿死,下班后仍要去拉洋车、扛大个,维持生
活。
1946年哈尔滨解放后,哈尔滨市纺织业有大、小纺织厂家2576个,职工5800人。1947年,
为支援解放战争,东北局、松江省、黑龙江省政府、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总后勤部等
20多个部门建立了公营纺织企业67个,职工有3233人。当年,全市纺织工业厂家已达2641个,
职工14479人。1948年,纺织工业企业5484个,职工达25282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纺织工人成为工厂的主人。1950年,企业建立了管理委员会,
吸收先进工人参加管理。1956年,实施《女工保险条例》,女职工得到了经期、妊娠期、产
期、哺乳期“四期”劳动保护,男女同工同酬。1958年实行“两参一改三结合”,工人参加
企业管理。
1966年,哈尔滨绢纺织厂开工生产、黑龙江涤纶厂破土动工、哈尔滨纺织印染厂开始筹
建,职工队伍逐渐壮大,至1976年已达19832人。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哈尔滨纺织工业发展步伐加快。1986年,职工人数达43682
人。为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实行工资、奖金分配向一线工人倾斜,向苦、脏、累工种倾斜。
经哈尔滨市人民政府批准,哈尔滨纺织印染厂和临近郊区的一些厂家招收农民轮换工,促进
了一线工人的稳定。
1990年,哈尔滨市纺织、服装工人总计为75077人(女职工占60%左右),其中哈尔滨
市纺织管理局所属国营企业职工为48246人,集体职工12922人,其它596人,黑龙江涤纶厂
(省属企业)职工5350人。纺织职工工资人均2046元,比1983年提高了1.57倍。除工资外,
还有养老、离退休、各种生活福利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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