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总纂的财政志脱稿后,自我做了一次通审,近期又读了几部其它专志送审稿。读后略有所思。想就审读志稿中看到、想到的几个需要议论的问题,缀以成文,谈点拙见,以向修志同仁求教。
一、篇目要横排,避免竖排
横排,即按事物属性分类编排,并以合理的统辖关系,分篇设章立节,按时间顺序记述史实。这样可使志稿有条有理,纹络清晰。但有的志稿篇目大部横排,局部竖排,横排中夹杂着一些竖排。如按时期断代,设"解放前的×××"、"旧社会的×××"等章节和"1959年"、"1960"、"1961"等以年度命名的序码目,这些按时期竖排的章节目夹杂在通篇横排之中,显得篇目零乱,极不协调。而且对所要记述的同一事物按解放前后或新旧社会分期、断代,等于拦腰截断了一个事物在历史长河中发生、发展和变化的过程,形成"块"状。这样不利于完整地再现事物发展的走向和变化的脉络,更难于揭示同一事物在不同时代发生、发展、演变的基本规律。
然而,由于解放前后、新旧社会制度不同,同一事物也会有本质差别。只有在同一事物前后差别大于联系,前后无法对接韵情况下,设置个别节或目,分期处理一下,也未尝不可。但只能个别处理,不能多设,不可破横排、开竖排之例。
二、归类按属性,不按部门
分篇设章立节,都要按事物的属性,分为大类、中类和小类,使其归类恰当,统辖合理,编排有序,立题规范。不能在按属性分类中夹杂按部门或其它标准分类的章节,造成章节性质的紊乱。某志绱的企业财务管理篇,就按工作对象分部门设了工业、商业、农牧企业财务管理等章。这几章除了行业差异外,管理的措施、方法、范围、内容大体相同或相似。所以,又不得不在每章以相同的立题,设计划管理、资金管理、成本(费用)管理、专用基金管理、利润分配与亏损弥补等节,致使各章内容雷同,节题重复,几乎面孔完全一样。试想,如改按事物属性重新归类编排章节,就会避免雷同和重复之弊,纹络也会清新得多。
三、题意要鲜明,不能含糊
题表其意。题立准了,题的含义鲜明,意也准。题立不准,概念模糊,含糊其词,其意也难以准确表述。因此,立题要严格界定其含义,准确标定其性质,鲜明地表达某一特定概念。切莫用模棱两可、含糊不清的词汇来命题,也不能用自造的简称或未被公认、经不起历史推敲的习惯用语来命题,如"信访"、"来信来访"、"'三同是'审验"等等之类的命题,含义不清,今人费解,有的经不起历史的检验。
四、资料要精选,不可滥收
志书是资料的载体,资料是志书的基础。因此,要广征博采,搜集更多的资料为志所收录。但是,入志资料一定要再三筛选,精益求精,不可单为凑数而滥收资料。有的志稿就收录了计划、设想之类的资料。如综合财政章的"中长期财政计划"、"建立第二预算管理体系设想"、"社会财力调查测算"等节都是。诚然,历史上确曾在编制计划、提出设想,调查测算方面做过大量调查研究,也确有成效,但它毕竟只是未能实现的预想,尚未成为历史定论,故此类资料收之无益。还有的章节,过多地收录了属于上级有关法规、规定的资料,而属于本级承办上级规定所进行的具体活动的资料,相对收录得很少,本级志书失去本级、本地的特色。这也是资料采选不精的缘故。
五、事实要准确,不能失真
事实的准确、真实,是志稿的生命所在。因此,要对资料反复核实,力求绝对真章。同时,对真实资料的表述更要准确无误。从几部志稿中看到的,事实本身不真实的情况有,但很少。较多的是,因没有吃透事实发生的环境和背景,遣词用语不恰当,以致对资料表述不准或失真。如记述沦陷初期,哈尔滨市经济尚称繁荣的情况时,它本来是哈市经济繁荣的延续,日伪统治之后出现大萧条,但因遣词用语不当,给人造成错觉,使事实不准、失真。有的志稿数字失真,尤其是金额数字,前后不衔接,自相矛盾。在记述1946年后逐年金额数字时,按当时国家规定之比值,统一折算成至今仍通用的新人民币金额,有违历史的真实。人所共知,解放后曾流通三种货币。虽然在兑换当时,国家规定一定比值,但经年累月,构成货币实际值的诸因素(如物价指数等)都在变化,不尽相同。1951年兑换当时,东北流通券9.5元与人民币1元等值,而1950年前各年同额两种货币就未必等值。同样,1955年,人民币1万元与新人民币1元等值,而1951-1954年每年同额人民币,肯定不能与1元新人民币等值。因此,记述历年的金额数字,还是尊重历史,按历史原貌,是什么货币就记什么货币,是多少数额就记多少数额,折算会使史实失真。
六、记事要动态,不写静态
志书是记事物,记每项事物的状况及其发生、发展、变化的过程。从这个意义上说每篇、章、节的内容都应该是动态的,是随着时间推移而变化的,而不应是静态、一成不变的。而有的志稿的某些章节,既没有时间的表述,又用含有固定不变意义的语言,形似静态的名词解释。如"经营品种"节,没有表述时间和变化过程,直接记述了种类和名称,显示不出事物发端的时间和状况,其后什么时间发生的增减变化及变化形态和直到下限年代为止的现状这样的历史过程。对旧社会"店员"、"小商贩"等节记述,也没有表述发端及中间变化的时间以及包括历代政权有关政策、规模、行业分布等在内的变化状况,没有揭示这项事物完整的发展变化过程、脉络、轨迹及其变化规律。这类静态的记述,有违志书的体例。
七、内容要全面,不只写点
志书是一方全史,涉猎的内容应该全面。做为市志的专志,每个章节所记述的每项事物,都就把广角拓宽到全市,反映出全市的面貌,不能只写一点,以点代面。有的志稿在按行业记述企业时,对厂、店一个点、一个点地记述,非常详尽,而唯独缺少对整体面貌的记述,如每个时期,每个行业的规模,包括总户数、职工人数、营业额等以及分类的规模。孤立地写点,就反映不出全市的整体面貌,当然更难以衬托出各个行业在城市经济和发挥城市功能中所占的地位和所起的作用。有的志稿某章节的"民族资本企业"、"外国资本企业"等目,一点反映整体面貌的综合记述也没有,每个目下,只选择一个企业为典型,孤零零地记述"以×××企业为例……"。志书应该力戒这种以点代面,以偏概全的记述。
八、记述要具体,不宜抽象
志书记述的事物,应该是它的具体形态及其发展变化的具体过程。表述事物的质和量,也同样必须丁是丁、卯是卯,用具体的限制词来表述,不能用抽象、概括的词,形成概念化。有的志稿在表述事物质量时,却较多地使用了概数。记数量,用"××余人";记比例,用"约占××%",记规模,用"许多"、"很多"、"大批";记程度,用"有、一定、发展","大都、是××";记地域,用"××一带"、"铁路沿线"等等,概数用多了,会损害志书的信服力,给人一种不真实感。
九、语言要精炼,不可赘述
文约事丰是我国修志的优良传统。志稿都要求用最少,最精的文字,表达最丰富的内容。因此,从撰稿、编辑到总纂都要层层把好语言文字关,再三推敲锤炼,使语言文字精炼、再精炼、力求一字干钧。笔者审读的几部志稿,在语言文字上下了很大功夫,但功夫没有到家,仍有描绘背景语言多、定义多、言之无物的浮词赘语多之弊,以致语言不精,文字冗长。有的习惯于官样文章用的词语,在记述每项业务活动内容之前,冠以"根据××领导机关和××首长的批示"、"根据国务院××年×月×日发出的《关于……通知》的要求,中共哈尔滨市委于××年×月×日第××次常委会议决定……",甚至用"在总结1985、1986年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按照上级机关的统一部署……"等过多描述背景,造成不必要的繁琐和累赘。有的沿用教科书常用的定义,加大了志稿的文字量,造成语言繁赘。财政志稿一些篇章节下的无题序,不是概括综述全篇、章、节的精华,统领其概貌,而是用定义对篇章节题目加以解释。有的志稿个别章节、个别段落的文字,见文不见事,言之无物,等于空泛议论。如"……促进了治理整顿的深化","……引起各区县市领导重视,对加强管理,起到了积极作用"、"对加强宏观调控起到了积极作用","对××单位的调查报告提出纠正意见,经省领导机关与有关部门沟通情况,做了恰当处理"。类似连篇的空话,除增加文字量外,别无益处。所以,志稿应以事实为基础,有事则记,无事不记,语言文字精益求精。
十、主题限范围,不宜越界
为使志稿记述得条理清楚,纹络清秀,对事物的记述,应严格把握主题所界定的范围,紧扣主题,不可越界记述。否则,将使志稿条理不清,杂乱无章。而有的志稿个别章节,记述了"界"外的内容。有的对一事多性的事物没有把握好角度,分清主体与客体,在相关的几个章节重复记述,互相越界。有的没有处理好同一事物在综合专志与专业专志中的合理交叉,也造成越界。这就要在对资料进行分析、合理归类的基础上,严格把握主题界定的范围,准确地收录资料,并处理好相关专志之间的合理交叉,对l司一事物的记述,找准角度,把握分寸,各有侧重,互为补充,相得益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