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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哈尔滨市生猪屠宰行业基本上形成了定点屠宰、集中检疫、统一纳税、分散经营的格局。生猪进厂屠宰率达到100%,定点屠宰厂的屠宰机械化水平和肉品质量明显提高。除原有的市级和乡镇级定点屠宰厂,又增设了6家具有规模化、规范化、机械化的大型企业,允许入市销售,使全市的生肉销售走上讲信誉、重质量、创品牌的健康发展轨道。
为了充分尊重和保护少数民族的习俗,市政府下发了《哈尔滨市清真屠宰厂设置规划》,清理整顿了清真肉类产销,要求清真肉类屠宰厂必须由回民担任法人代表,由阿訇主刀屠宰,销售清真肉类食品必须持有符合清真标准的有效证明,使少数民族的清真饮食习俗得到了可靠保障。
2003年,对全市的生猪屠宰和肉灌制品生产和销售环节进行了集中清理整顿,共打掉黑屠宰点3处,注水猪黑窝点1处,没收注水肉、病害肉6000余公斤,罚款3万余元,没收并销毁假冒伪劣肉灌制品400余公斤。起草了《哈尔滨市畜禽屠宰管理办法》和《哈尔滨市肉灌制品生产和销售管理条例》,为开展畜禽屠宰和肉灌制品监督管理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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