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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放前,方正县交通十分不便。境内平原地区的乡路,道窄桥简,晴通雨阻,冬雪难行。山区荒道崎岖,行走艰难。以畜力陆路运输和自然江河水路运输为主。
解放后,交通运输事业发展较快。设置了公路交通管理机构,负责公路运输和管理。自1951年起,县政府先后设交通科、公路养路段、运输管理站、运输公司等机构,在"有路必修、通车必养,修养并举"的方针指导下,加强了筑路养护工作和发展交通运输事业。到1985年全境公路四通八达,总长达496.2公里。哈同路(哈尔滨-同江)横贯全境,是方正县交通的主干线。其它主要公路干线有方庄路(方正-辽宁庄河)、方通路(方正-通河)、方虎路(方正-虎林)。主要干线与乡村公路相连成网,乡乡通车。4月中旬至11月上旬,松花江航运畅通,客货轮可上达哈尔滨,下抵佳木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交通工具不断增加,运输事业由过去单一的国营运输,又增加了企业单位的专用汽车和个体汽车运输专业户。到1085年全县拥有客运汽车23台,货运汽车468台,其它各种机动车819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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