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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正县有两个建制镇(方正镇、会发镇)、1个自然镇(高楞镇)262个自然屯。
解放前,方正县城乡建设很落后,除县城有几座一面青砖房、会发恒区瓦房屯有一座青砖灰瓦结构的五间住宅外,几乎所有房屋都是草泥结构的,式样分正房、厢房与马架子3种,均简陋不堪,且多一屋两家,住对面炕。
新中国成立后,人民政府每年拨款7-1O万元用于城镇建设。1985年投资多达300万元,房屋竣工面积每年在700-1000平方米之间。各集体单位和广大群众亦积极建造住房,城乡住房条件逐渐改善。
方正城镇现有房屋面积1 102 081平方米,其中平房1 035 964平方米,二层--三层楼房64 422平方米,四层--六层楼房1 695平方米;其中建于1949年以前的14 946平方米,50年代的30 177平方米,60年代的148 744平方米,70年代的444 868平方米,80年代的469 346平方米,其中住宅686 103平方米,人均居住水平(按实际住人面积计算)为5.5平方米,比相邻的尚志县低0.3平方米,比延寿县低O.2平方米,但比全省人均实际住人面积高O.1平方米。全县尚有33.98%的户数为缺房户。
乡村人均住房面积大于城镇,但房屋结构逊于城镇,土草结构比例大。
在发展住房建设的同时,道路、桥梁、供水、供电、绿化等亦相应发展,城乡面貌逐渐改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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