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门户网站
您的位置:首页 >> 志鉴书库 >> 县志  
 
 
《方正县志》
 
 
第一编 自然地理
 
 
第三章 气候
 
 
第一节 气温霜冻
 
   
    一、气温
    方正县气温由南向北、由东向西逐渐降低。处于南部的永建乡西缘的平原地带气温最高,7月份平均气温比方正镇高出1℃。月平均气温红星林场场部高于双凤水库,双凤水库高于方正镇,方正镇高于新安乡。
    方正县年平均气温为2.8℃。最热在7月,月平均气温为22.1℃,最冷在1月,月平均气温为-19.4℃。极端最高气温为36.8℃,出现在1982年8月3日,极端最低气温-42.2℃,出现在1970年1月3日。大于或等于10℃的活动积温历年平均值为2 518.4℃。地面极端最低温度为-45.2℃。
    二、霜
    方正县无霜期平均为138天,西部山区110天,东部山区125天,沿江一带为130天。无霜期最多达157天,出现在1962年;最少仅117天,出现在1966年。初霜日平均在9月25日,最早在9月11日,出现在1976年,最晚为10月8日,出现在1959年。终霜日平均在5月11日,最早在4月18日,出现在1961年与1962年,最晚为5月22日,出现在1965年与1966年。东、西部山区来霜比中部平原区早,常危害农作物。
    三、冰冻
    方正县从11月初开始封冻,到来年3月末开始解冻,封冻期达6个月之久。化通为5月下旬。从封冻到化通时间约110天。最大冻土深度达1.86米。部分沼泽地有永久性冻层。
    方正县各月平均气温表(附表1-3)、方正县历年平均气温及温差变化表(附表1-4)、方正县历年霜冻情况表(附表1-5)
 
     
  附件:显示原文件
 
  【上一条】         【返回】         【打印本页】         【下一条】  
 
    本栏目为资料性栏目,录入时尊重原文,尽可能保持资料的原始性。因出版时间已久,很多记述都是遵循当时提法,内容如有不准,系原始资料中存在的问题,并非本网站录入错误,敬请谅解。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使用帮助    -    网站地图    -    友情链接
Copyright ©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技术维护: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资料信息处
电话:(0451)86772465  E-mail:dfz_lx@harbin.gov.cn
地址:中国·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世纪大道1号  邮编:150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