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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或地方政府以信用方式发行债票称为公债。本县人民为满足国家经济建设资金的需要,从1954年开始积极认购"国家经济建设公债",年年超额完成任务。
公债的认购是以县财政部门合理分配与自愿认购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1954-1957年方正县认购公债统计表(附表6-24)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国家为集中财力进行经济建设,从1981年至1983年发行"国库券"。1981年主要是向国营企业和集体企业发行。机关,团体,学校,事业单位和农村富裕的社队可适当认购。券额为1O元、50元、100元、500元、1000元、1万元、10万元、100万元8种,年息4厘,自发券后第6年起一次抽签,分5次偿还,每次还20%,利随本清,不计复利。
1982年和1983年除了向国营企业和集体企业以及机关团体发行国库券外,还组织城乡个人认购。个人券分为1元、5元、10元、50元、100元和1000元等6种,利息8厘,抽签偿还,办法与单位的一样。这两年发行的国库券,本县也均完成了任务。1981年至1985年认购国库券情况表(附表6-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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