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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正县志》
 
 
第九编 军事
 
 
第一章 武装力量
 
 
第二节 地方武装
 
    
    一、民国时期地方武装
    1.保卫团
    方正县保卫团成立于民国7年(1918年),其任务主要是与警察配合,打击土匪,维护地方安全。计有4团,第一团驻县城,有团丁29名,第二团驻二道泊子有团丁15名,第三团驻南天门,有团丁15名;第四团驻伊汉通,有团丁15名。每团设团总1员负责,下设甲长、牌长。
    至民国9年(1920)年春季,治安情况恶化,防务吃紧,增编临时保卫团,有团丁100名,使保卫团总额达174人。
    2.保卫队
    方正县保卫队是于民国10年(1921年)7月由方正县保卫团奉命改编而成的。由团变队,聚散为整,以便统一指挥。设总队办事处于县城,统领全队,其下设两队、两分队、两游击分队,队与分队分驻4处,游击分队做为机动力量。具体情况如下:
    保卫总队,设总队长、教练员、文牍员各1人,分别由崔景崧、凌绍玉、关荣秋担任,有雇员2名、什长3名、团丁30名,计38名,驻县城内。
    第一队,正队长1名,副队长1名,什长8名,团丁30名,计35名,驻一区马殿井子。
    第一分队,分队长1名,什长3名、团丁30名、计34名,驻四区二吉利。
    第二队,正队长1名、副队长1名、什长3名、团丁30名,计35名,驻二区桶子沟。
    第二分队,分队长1名,什长3名、团丁30名,计34名,驻三区南天门。
    游击第三分队,计65名,游击第四分队,计25名。
    以上为正团,总计官佐兵夫266名。    
    此外,还有6个编练附团,每团设团总1名、保董1名、甲长4名、牌长10名、团丁100名,总计696名。
    团丁的武器情况:正团以公款购买七九新枪30支,子弹3 000粒,三十年式枪1O支,子弹1 500粒,借领督练处别拉旦枪100支,子弹2万粒,借民户套筒枪70支,子弹1.5万粒。附团有杂色枪600支,子弹6.6万粒。
    二、伪满时期地方武装
    1.自卫团
    伪满时期,日伪政权为加强其法西斯统治,打击抗日武装,到处组建自卫团(亦称大排队)。本县各区都有自卫团,总人数400多,县城内60人。这些大排队大多控制在地主豪绅手里,系日本帝国主义的殖民统治工具。少数自卫团控制在有爱国思想的人手里,表面上服从日伪政权,实际上是抗日武装的外围力量,宝兴隆自卫团、大罗勒密的三家子自卫团即是。
    2.前五家子一带的农民自卫队
    前五家子一带的农民自卫队,是东北抗日同盟军第四军在大罗勒密的前五家子一带,村屯组织起来的农民抗日武装力量。其任务是巡逻放哨、侦察日伪情况、维护地方治安,配合同盟军作战。
    三、解放战争时期地方武装
    1.保安队
    方正县保安队成立于1945年8月,队长为原伪方正县警务科长景志学,各区均成立保安中队。伪满洲国垮台后,县维持会等待国民党来接收。维持会实际上是改头换面的伪政权。保安队是维持会的武装力量,其成员多为原伪职人员。是年9月中旬,被苏联红军缴械,保安队即告完结。
    2.自卫队
    方正县自卫队成立于1945年9月15日,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方正县人民民主大同盟的武装力量。由城防司令部直接领导。自卫队的任务是维护地方治安、打击土匪武装、保卫大同盟组织等。自卫队大队长赵维卿、副大队长赵云鹏、参谋长李忠彝。大队部设在县城内,下设4个中队和1个守卫队。4个中队分别驻守得莫利、永山屯、宝兴、城区,守卫队驻城防司令部。11月,又成立4个中队,第5中队驻会发恒,第6中队驻南天门,第7中队驻大罗勒密,第8中队驻珠河。总人数为1360名。
    由于当时的形势复杂,一些有严重政治问题的人混进了自卫队,甚至窃据领导地位。中队长中,有的是原伪警察署长,有的是伪协和会长,有的是土匪头子,尤其是大队长赵维卿,原为抗联叛徒,参加自卫队后,又暗中与国民党力量勾结,接受其第96军472旅第三团团长的委任。据此,东北局根据方正县民主大同盟的意见,指示三五九旅予1946年1月将其缴械。
    3.独立营
    方正县独立营成立于1946年1月,营长傅国璧,政委胡松。独立营是在将县自卫队缴械之后,经严格审查,将其中表现好的重新组织起来,又从群众中选拔了部分青年与之合并组建的。开始时建有两个连,500余人。原自卫队第二中队长郑凤岐任一连连长,原第三中队长那洪斌任第二连连长。拥有机枪14挺,长短枪700余支。后又发展到4个连、6个连。各连相继成立共产党支部。独立营是共产党在方正县真正掌握的第一支武装力量。后独立营不断东向北民主联军输送兵员,人数变动很大。1946年5月,独立营全部开赴哈尔滨市,编入民主联军序列。
    4.县大队
    1946年2月,中共方正县民运工作委员会和县政府为了保卫新政权,组建警卫连。嗣因国民党大肆组织地下建军,图谋向共产党进攻,又加土匪破坏侵扰,政治形势日渐紧张,遂决定将警卫连扩建为县大队。以"防匪保家,好青年参加县大队"为口号,动员青年参加。至5月,县大队完成500人的扩编任务。同时,各区中队、各村分队亦相继成立。县大队是民主联军松江军区部队的后备力量,也是本县坚持武装斗争的骨干力量,其任务是镇压反动地主、保卫土改成果、捍卫新政权,配合民主联军进行剿匪斗争。1947年,境内土匪基本肃清,解放战争全面展开,县大队补充入民主联军主力部队。
    四、民兵
    民兵是不脱离生产的群众性武装力量,以保护广大劳动人民的利益为宗旨。抗日战争时期五家子农民自卫队,系本县最早的民兵组织。解放战争时期的县自卫队、县大队亦系民兵组织。195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兵组织暂行条例》颁布后,本县开始普遍建立民兵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民兵,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中国人民武装力量的组成部分,是中国人民解放军的有力助手和强大后备力量。
    1.民兵组织概况
    1952年普遍实行民兵制度时,县内建立了基干民兵和普通民兵两种组织。基干民兵的编组年龄范围为18-25周岁称基干团,普通民兵的编组年龄范围为18-40岁称民兵队。组建范围主要在农村。
    此外,除每年进行一次出入队整编外,进行过三次大调整。
    第一次是在1958年的“大办民兵师"。组建范围由农村扩大到机关、企业、学校,自下而上实行班、排、连、营、师的建制。
    第二次调整是在1969年初,编组为普通民兵,基干民兵、武装基于民兵三种。民兵的年龄范围为男性公民18--45周岁,女性公民18--25周岁,其中18--35周岁者为基干民兵。其余为普通民兵;基干民兵中适合执行战斗任务者编为武装基干民兵。同时规定,复员、转业、退伍军人和民兵骨干当民兵的年龄可适当延长。
    第三次调整是在1981年8月末至9月初。调整的原则是"两适应、三便于",即与生产、行政组织相适应,便于领导、便于活动、便于执行应急任务。调整的具体作法:一是调整组建范围,即将原来的人民公社、厂矿、机关、学校,街道及其它企事业单位都要建立民兵组织的规定,改为人民公社、厂矿、企业等单位建立民兵组织;机关、学校,科研单位和城镇的一些人数少的单位,平时一般不建立民兵组织,中等学校,将军事训练纳入教学计划。二是调整编组年龄,即将男性公民的编组年令由原规定的18--45周岁改为18--35周岁,其中基干民兵的年龄为18-28周岁。女民兵参加基干民兵的年龄,根据需要决定。三是简化组织层次,由原来分编的武装基干、基干、普通民兵三种形式,改编为基千和普通两种形式,取消县编民兵师、公社编民兵团的规定。四是把民兵制度与预备役制度结合起来,即基干民兵为一类预备役,普通民兵为二类预备役。民兵活动以基千民兵为主,普通民兵平时不组织活动,只作为战时兵员进行掌握。    
    2.军事训练
    专职武装干部由军分区组织训练。自1960年军分区组建教导队以来,每年都组织一次新任职的专职武装干部训练。训练内容为本级组织指挥和武装工作业务。训练时间为1至2个月。
    民兵连,排干部由县人民武装部组织训练。训练内容为本级战术、外军研究、游击战等的组织与指挥。训练时间为每年20天左右。
    民兵由公社武装部组织训练。训练内容主要为射击、投弹、战术、刺杀、土工作业等五大技术,此外还有迫击炮、爆破、侦察等项目。训练一般在农闲时节集中进行,时间一般为每年15--20天。
    1981年以后,根据总参谋部《关于调整改革民兵军事训练的试行意见》和上级军事部门的要求,缩小训练范围、减少训练人数,缩短训练周期,精简训练内容。训练对象主要是基干民兵连长,排长,步兵分队和专业分队,训练人数规定为每年各训三分之一’训练时间规定为;专武干部每年训练2个月,民兵连,排长每年不少于20天,步兵分队为每年30天,专业分队为每年40天,即将一个训练周期集中到一年使用,在训练内容上突出"一熟五会"(即熟悉手中武器,会射击、会投弹、会爆破、会埋排雷,会战术动作)。
    民兵军事训练调整改革后,适应了经济体制改革的新形势,取得了好的效果。1985年,全县参训民兵合格率达到100%,优秀率达到85%。
    天门乡天门村民兵干部田有春,大罗密乡沙河子村民兵干部孙长喜,在民兵训练工作中成绩显著,出席了1960年4月在北京召开的全国民兵工作代表会议,各奖励半自动步枪1支。
    附一:   
    天门乡大兴村民兵连坚持劳武结合的情况
    天门乡大兴村民兵连坚持劳武结合,常抓不懈,利用农闲季节集中训练,大忙季节把武器带到田间地头,开展休息时三五枪的练兵活动,他们注意结合生产实际和民兵工作任务开展军事训练;每年都要组织民兵进行行军、野营、爆破训练。民兵干部学会了组织训练、指挥生产,民兵学会了行军、宿营、站岗、放哨。军事素质提高很快。1976年,他们在抓好全连民兵军事训练的基础上,组建一男民兵示范班。这个示范班由于军事技术过硬,在当年全县军事表演和考核中,获男班第一名,同年参加军分区组织的军事表演和考核,获男班第二名;后又两次代表全县男班参加分区军事考核,均取得优异成绩,受到分区通令表彰。同时,全连民兵人人都掌握了近战、夜战、村自为战、人自为战的军事技术,为民兵训练开辟了新路子。1976年和1978年做为"三落实刀先进单位代表全县参加省军区民兵代表会议,受省军区的奖励。1978年8月出席沈阳军区"东北民兵先进集体、个人表彰奖励大会",奖励半自动步枪1支。
    附二:
    沙河子大队民兵连女班坚持军事训练的情况
    大罗密公社沙河子大队民兵连女班组建于1974年,1981年根据民兵组织改革精神解散。该女班以训练刻苦称著。一次雪地练兵,有的战士手脚冻坏了,或臂弯磨破了,衣服与皮肉粘在一起,仍坚持不懈。1977年8月在参加野营拉练时,她们不接受任何照顾,坚持同男民兵一样全付武装行军、进攻演习、野外宿营,战胜了各种困难,完成了长达6天的森林野营拉练任务。她们坚持劳武结合,因地制宣开展小型、就地,分散的练武活动,坚持利用空隙时间练,结合生产任务练、见缝插针练,军事素质提高很快。全班战士都掌握了五大军事技术要领,均达到优秀射手水平。1976年,在军分区射击对抗赛中获第一名,以后4次参加军分区军事考核,3次参加军分区军事表演,均取得优异成绩。曾两次出席省军区民兵代表会议,3次出席军分区民兵代表会议。多次受到表彰,至1981年获锦旗3面、奖状4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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