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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正县志》
 
 
第十编 教育 科技 文化
 
 
 
 
第一章 教育
 
   

    方正县教育事业,历经清朝、中华民国、伪满洲国、中华人民共和国4个不同的历史时期。
    清朝末期的教育,主要是对学生进行封建礼义教育。有官办的初、高两等小学堂8处,大部分学生到私塾就读。
    中华民国时期实行的是资产阶级民主教育。这个时期的学校仍是官办学堂与私塾并存。    
    伪满时期实行的是殖民主义奴化教育。其办学形式,开始有初级小学和初高合设的两级小学及私塾。小学设置有县立和私立之别。其后,严令取缔私塾、义塾。义塾改为国民校,各校一律增加日语课。
    1946年县民主政府建立之后,通过开办冬学、识字班、夜校等引导青年和广大群众走革命道路。学校以新民主主义教育为内容,普及民族的科学的大众文化。废除封建主义教育和法西斯奴化教育。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后,学校教育迅速发展,大致可以分为三个阶段:
    新中国成立至1965年为第一阶段,这一阶段中,学校教育以社会主义教育为内容,教学科目不断调整,公、民办教育迅速发展,并进行了一系列教育改革,教育质量不断提高。
    1966年到1976年"文化大革命"时期,在这一阶段中,教育事业遭到严重摧残,教师受批判,教学质量空前大倒退,学生毕业有文凭,没有水平。
    1977年到现在为第三阶段。"文化大革命"结束后,尤其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对学校进行全面整顿,恢复和建立了各项规章制度,落实知识分子政策,学校工作以教学为中心,按照教育部颁发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和全国统一编写的教材进行教学。学校布局进行了调整,压缩普通中学规模,发展农业职业中学,恢复重点校,采取国家、集体、个人多种办学形式,教育事业不断发展壮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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