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门户网站
您的位置:首页 >> 志鉴书库 >> 县志  
 
 
《方正县志》
 
 
第十编 教育 科技 文化
 
 
第四章 卫生
 
 
第一节 医疗
 
   
    一、医疗单位
    1、县人民医院
    方正县人民医院原名方正县卫生院,建于1948年5月,位于现交通局办公楼处。1946年有职工9人。门诊分内、外两科,床位1O张。1955年有职工38人,设有医疗预防股、卫生防疫股,担负全县卫生防疫、妇幼保健等工作。医疗防疫股设门诊和住院部。门诊在原内、外科基础上,增设眼科,妇产科和针灸科,住院部有床位30张。1956年4月改为方正县人民医院后,卫生防疫股撤消,设方正县卫生防疫站。同时,将方正镇卫生所及中医联合诊所并入县人民医院,增设中医部。全院医护人员共61人。
    1958年方正县人民医院进行改建、扩建门诊部和住院部,面积为1 228平方米,到1960年有医务人员68人、床位60张。
    1971年方正县人民医院迁至北门里路东。占地30 000平方米,建筑面积5 500平方米,有医护人员149人,床位120张。1977年医护人员增加到205人。
    1981年全院职1363人。全院分内、外、妇、儿、传染、中医、急诊、精神、放射线、检验、制剂、麻醉、病理、超声、心电、针灸、耳鼻喉、口腔、眼科以及临床和医技等科室。有床位240张。全年门诊量127 101人次。入院病人5 193人次,治疗有效率95.59%,病死率1.94%;病床周转率25.47%,使用率67.96%。
    方正县人民医院从建院至今,医务人员逐渐增加,医疗设备日趋完善,医疗水平不断提高,现已成为全县医疗技术指导中心。
    2、县卫生防疫站
    方正县卫生防疫站建于1956年4月。其前身是方正县卫生院的卫生防疫股。当时没有任何医疗设备和器材。1957年有卫生技术人员1O人。
    1963年和税务局合建一栋砖瓦结构的平房(在现税务局办公楼地址),面积为200平方米。有卫生技术人员20人,装备化验器材,建立化验室。设卫生,防疫、地方病三个组。
    1974年县卫生防疫站迁至现卫生局院内。1984年卫生技术人员增加到32人。设有防疫科、地方病科、卫生科、检验科、宣传科等科室。主要医疗和化验设备有。电冰箱、恒温箱、干燥箱、分析天科、分光光度计、显微镜、x光机、心电机等。县卫生防疫站可以应用预防医学理论和技术进行卫生防疫工作,已成为监测、监督、科研和培训相结合的事业机构,系本县卫生防疫业务技术指导中心。
    3、县妇幼保健站
    方正县妇幼保健站建于1956年6月。其前身为方正镇妇幼保健站。有妇幼保健员6人,负责全县妇幼保健工作。1658年县妇幼保健站并入县人民医院。
    1960年重新恢复县妇幼保健站机构。1966年有妇幼保健人员7人。除进行妇幼保健工作外,还开设计划生育门诊。1967年成立方正县防治院时,县妇幼保健站被撤销。
    1970年重建方正县妇幼保健站。编制10人,开设门诊,负责计划生育工作。1977年迁至县卫生局院内。有职工12人,1984年增至19人。设妇保、儿保、门诊三个组。有床位4张。主要医疗设备有:30毫安x光机1台,电冰箱1台,显微镜1台,婴儿保温箱1台,万能产床1台,妇产科器械1套。其工作任务为:负责培训接生员,推广新法接生,科学育儿和围产期保健、妇女病防治、儿童保健,宣传计划生育和优生等工作。从1979到1983年连续评为省卫生战线先进集体。
    4、县结核病防治所
    方正县结核病防治所建于1978年,编制9人。借用县卫生科三间办公室开展防病和门诊业务。主要设备有。mAX线机1台,电冰箱1台,恒温箱1台,干燥箱1台,救护车1台。
    1980年迁至方正镇卫生院一楼西侧,面积共80平方米。1984年编制10人,其中西医师1人、护士2人、检验员2人、x光1人,其它初级技术人员2人。
    该所主要掌握本县结核病流行动态,编制全县结核病防治规划,制订防治措施,考核防治效果。系本县结核病防治工作的业务指导中心。
    5、县中医院
    方正县中医院建于1982年12月,座落于县城西门里路北。占地面积1 600平方米,建筑面积430平方米(2节楼)。有医护人员20人。设门诊部和住院部。门诊部设内科、妇科、儿科、骨科、按摩科,针灸科等。住院部有病床14张、临时加床10张。门诊和住院部只有一些简单的医疗设备。
    1984年末全院职工共40人。
    6、乡(镇)、村卫生院(所)
    1947年县城有中西医联合诊所1处,城内中医全部到联合诊所就医。
    1952年县成立1处卫协诊所,8月改为一区卫生所,医务人员24人。1953年改为方正镇卫生所,有医务人员30人。1953年到1954年其余7个区先后建立了区卫生所。有医务人员120人。尚有私人联合诊所1处。
    1956年南天门区和会发恒区卫生所改为地段卫生院,其余各区为地段卫生所,负责领导乡卫生站及农业社保健室业务工作。是年,撤销方正镇卫生所和中医联合诊所,划归方正县人民医院。
    1958年人民公社化后,各乡(区)卫生所改为卫生院。是年,私人开业的有健光针灸治疗所、张明祥中医诊所,陈自书外科诊所。
    1966年,全县有农村地段卫生院2处(天门、会发)地段卫生所0处,医务人员80人,镇卫生所1处(方正镇),医务人员14人,工业及其他部门卫生所(室)8处,床位52张,医务人员129人,生产大队卫生所41处,医务人员43人,中西医联合诊所1处,医务人员6人。
    1982年全县共有镇卫生院1处、公社卫生院13处。1984年公社改乡、镇之后,有镇卫生所2处(方正镇、会发镇)、乡卫生院12处。
    乡、镇卫生院的医疗设置,在初期一般只有中医内、外科;西医内、外科。以后逐步发展完善,医疗设备不断增加。现在乡镇卫生院一般设置有中医内科、外科、西医内科、外科、妇科、儿科、化验室、注射室,中西医药剂室、住院部等。乡镇卫生院负责全乡镇的爱国卫生运动;防病治病,卫生防疫,妇幼保健,计划生育宣传及技术指导等项卫生业务。
    1984年对村卫生所进行了整顿,全县142个村有124个村卫生所恢复为集体办,两村合办的1个,联合办或个人办的12个,只设防疫员的有7个村。
    二、医疗技术
    随着医药卫生事业的进步和发展,医疗技术逐步提高。1953年在医疗设备、器材简陋的情况下,以土洋结合的办法,首次作断肢手术,1954年作第一例阑尾炎手术,1955年作第一例剖腹产手术,均获得成功。1958年在仅有麻醉口罩、开口器、滴瓶的条件下,开展全麻工作,在没有血库设备及不能交叉实验的情况下,开展输血工作,并作了"结肠肿瘤切除"、"胃肠吻合"、"子宫全部切除",等大手术,并获得成功。
    1979年全县入院病人6 898人中,病死率为1.53%。妇科死亡率为O.26%,儿科死亡率为O.82%,外科、五官科、传染科均为2%以下,达到了历史最好水平。同年,开设病理检验等医学技术新项目。胸外、脑外、泌尿外科及阴式子宫切除等手术均获得成功。
    1981年县人民医院又成功地做了"股动脉瘤切除吻合"、"臂部纤维瘤切除"、"巨脾切除"、"胸内带蒂大网移植治疗"、"浓胸"等手术。此外,县人民医院还可进行生化、微生物、病理的检验,心电图、超声波检查诊断的水平也在不断提高。对疑难病基本能早确诊、治疗及时。
    三、医疗队伍及设备
    1、医疗队伍
    据查,1911年全县有民间医生87人;1929年有中医近百人、西医3人,1939年有中医44人,镶牙者4人,助产士9人。1947年有中医、西医、助产士共32人,1949年为68人。
    新中国成立后,本县医疗卫生队伍发展较快。除国家医学院、校每年分配一些医生外,县兴办卫生学校,培训卫生技术人员。1985年县医疗队伍发展到1226人。
    1956年随着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实施,开始出现农村赤脚医生。初期称大队卫生员,以生产劳动为主,以防病治病为辅。60年代末改为赤脚医生,转为以防病治病为主。70年代赤脚医生队伍迅速扩大,1971年为162人,1979年为265人,1980年238人。待遇以记工分为主,相当于或略高于一般社员,有的大队发技术补贴。
    县卫生行政部门为提高赤脚医生思想觉悟和卫生技术水平,从1970年以来,每年举办1至2次赤脚医生训练班。据1979年统计,共培训和复训156人次。
    1979年对全县赤脚医生,采取大队推荐、公社审查、卫生科批准的办法进行调整,实行凭证行医制度。至1982年,经考核获农村医生证书的有104人;获农村赤脚医生证书的169人。对不合格者进行培训。1984年赤脚医生共195人,其中女93人。赤脚医生队伍的建立,使广大农村形成了巩固的医疗预防网。方正县医疗卫生队伍发展情况(附表10-19)
    2、医疗设备
    随着卫生事业的发展,医疗设备逐年增加。1954年全县只有显微镜1架,手术台1架,轻便消毒锅1个,产包11个,接生包3个,外科器械1套,X光机1台。1960年增添电冰箱1台,显微镜4架,万能手术床1张,x光机2台。到1975年为8个公社又装备了配套的外妇科器械1套。最近几年,除由上级卫生部门下拨的医疗设备外,本县还自筹经费购置一部分。使医疗设备迅速增多,逐步完善,为提高医疗水平奠定了基础。方正县1985年主要医疗设备表(附表10-20)
    四、医疗制度
    1、公费医疗
    新中国成立后,国家对干部,全民所有制职工实行公费医疗制度。经费由地方财政支出,统一拨款。公费医疗制度的建立,对保障干部职工身体健康起到很大作用。
    公费医疗早期由医疗单位负责管理。享受公费匪疗的干部职工持公费医疗证,到指定医疗单位就诊,药费记帐。由于管理不善,公费医疗经费长期超支。
    1958年改为定点医疗,但超支现象仍未扭转。
    1976年5月5日实行"双包"管理制度,将经费分拨到各系统,由系统掌握使用。享受公费医疗的干部职工凭药费单据在本单位核销。这样,基本缓和了多年公费医疗经费严重超支现象。
    公费医疗制度颁布之后,县卫生部门和财政部门除严格执行上级规定外,并相继制订一些具体措施,但也出现一些弊端。如个别医务人员不掌握用药原则开人情方,享受公费医疗的少数干部指名用药,弄虚作假报销药费,一人开方,全家吃药,吃好药,搞平均主义,吃“大锅饭"等。
    1984年公费医疗制度改革,把"双包干"改为"指定医疗单位就诊,医疗单位包干"的管理办法。由负责公费医疗的医生,坚持"应治必治,合理用药"的原则,进行诊断、治疗,从而杜绝了人情方、人情诊断书,控制公费医疗范围,减少公费医疗开支。年初计划拨款为7.99万元,实际支出8.23万元,超支O.24万元。超支额比往年减少10倍。
    方正县历年公费医疗经费支出(附表10-21)
    2、合作医疗
    方正县农村合作医疗雏型产生于1956年合作化时期。当时,有些生产大队开设卫生室,设备简陋,为生产大队集体所有制。60年代末到70年代初农村卫生事业发展较快,大队卫生室初具规模,药品、设备逐步齐备。1973年全面开始建立合作医疗制度。据1975年统计,有生产大队卫生所127处,实行合作医疗的108处,占生产大队总数的85%。1976年达到高峰,全县128个生产大队卫生所有124个卫生所实行合作医疗,占生产大队总数的94%。其中自采自种中草药的大队有89个,占合作医疗总数的71.8%。全县合作医疗资金均由社员自筹,大队卫生室统一使用,社员在本大队就医,其医药费根据本队具体情况,实行免费或折成免费。当年自筹资金10.4万余元。种中草药161.5亩,77个品种,收中草药4 001斤,采中草药1 897斤。办土药房39处,制药达593种,2636斤。
    1979年全县农村合作医疗开始下降,据年末统计,133个生产大队,实行合作医疗的只剩67个,占生产大队总数的50.38%。1980年7月14日县革委转发《农村合作医疗章程》(草案)并印发关于《合作医疗章程实施细则》的通知,没能扭转继续下降的局面。是年,133个生产大队只有45个生产大队继续办合作医疗,占应办总数的33.8%,比1979年下降16.55%,比1976年下降60.17%。
    1983年对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进行改革。采取大队办、群众集体办、赤脚医生联合办、个体办等形式,共办起133个农村卫生室、所。由于这种医疗制度与人们的觉悟和经济条件不适应,未能坚持下去。
 
     
  附件:显示原文件
 
  【上一条】         【返回】         【打印本页】         【下一条】  
 
    本栏目为资料性栏目,录入时尊重原文,尽可能保持资料的原始性。因出版时间已久,很多记述都是遵循当时提法,内容如有不准,系原始资料中存在的问题,并非本网站录入错误,敬请谅解。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使用帮助    -    网站地图    -    友情链接
Copyright ©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技术维护: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资料信息处
电话:(0451)86772465  E-mail:dfz_lx@harbin.gov.cn
地址:中国·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世纪大道1号  邮编:150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