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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正县志》
 
 
第十编 教育 科技 文化
 
 
第四章 卫生
 
 
第四节 计划生育
 
        
    新中国成立前,在传统观念的"多子多福"的思想影响下,本县人口无节制地增长。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国务院提出控制人口出生率的指示之后。1957年6月县建立计划生育宣传委员会,县医院设立节育诊室。同时,在党员干部中开展节制生育的宣传教育,有部分干部开始自愿进行输精管结扎。随之在群众中也采取节制生育措施。
    "文化大革命"开始后,节制生育工作受到干扰和破坏,人口增加很快。1968年出生人数达5 097人,达历史最高水平,出生率达37,43‰,人口自然增长率达27.29‰。1974年县委把控制人口当成一件大事,成立计划生育委员会,下设办公室。1983年又建立计划生育宣传技术指导站,各公社配备计划生育干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把计划生育作为基本国策,提倡一对夫妇只生一个孩子。县委和县政府积极开展宣传教育,又进一步采取措施,建立制度,全县计划生育工作逐渐趋于正常化、制度化。1985年全县人口出生率已降到12.3‰,人口自然增长率降到7.23‰。方正县历年计划生育成果表(附表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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