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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校体育活动
民国年间和伪满时期,学堂(学校)设体操课(体育课),每周两节。每年夏季或秋季举行1次以田径为主的运动会。
新中国成立后,体育课教学和课外体育活动得到加强。1952年毛泽东主席题词。"发展体育运动,增强人民体质",同年,又提出使青少年“身体好、学习好、工作好”的要求,从此,学校群众性体育运动有较大的发展。之后,文教科配1名体育专职干部抓学校体育工作,强调按教学大纲的要求上好体育课。继1954年推广第一套广播体操之后,又推广了第二、三,四、五套广播体操.并做为体育课和体育活动的重要内容。
"文化大革命"期问,体育课改为军体课,体育设备遭到严重破坏,体育课置于可有可无地位。粉碎"四人帮"之后,体育课恢复,按《中小学体育工作暂行规定》授课,并保证体育课时间,加强"双基"(基本知识与基本技能训练)教学。体育成绩记入期中和期末考试总分,做为学生升级和留级的标准之一。
1978年,城镇中小学和部分公社中小学开展冰上运动。1978年文教科配一名体育视察员兼研究员,具体负责中小学体育工作。1982年教育科提出,各学校要认真开展"两课"(两节体育课),"两操"(课间操、眼保健操)、"两活"(每周两节体育活动),发展群众性体育活动。
从1984年起,又在中小学广泛开展做第六套广播体操和少年、儿童广播体操活动。每到冬季开展象征性长跑活动。各学校根据季节不同积极开展课外体育活动。春、夏、秋以田径和球类为主,冬季以冰雪运动为主。
1981年以来,部分中小学在运动训练和竞赛方面建立了一至二个项目代表队和班级代表队,开展校际之间友谊赛。县和公社每年召开1次中小学田径运动会,县每年召开1次中小学冰雪运动会。
1954年国务院提出在中学推行"准备劳动与卫国"的体育锻炼制度,即"劳卫制"。达到要求的授予"劳卫制"证章。分一、二、三级,截止1965年获得"劳卫制"证章的学生约占学生总数的25%以上。"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劳卫制"锻炼活动停止。1978年在中小学全面试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即在上好体育课和提高学生体育素质的同时,开展体育“达标”活动。据1983年统计,全县中学生达标1 367人,小学850人。1985年中小学在校生"达标"率达60%。
1978年以来,广泛开展冰雪运动,上冰雪人数逐年增加,据1981年统计为5 000人,1982年为9 000人,1983年达13 640人,1985年达15 000人之多。1983年本县被评为省地滑雪先进县。
二、学校体育设备
全县中小学基本上都有大小不同的运动场地。有些学校运动场设有篮球架,排球柱、足球门等体育设施。冬季在运动场浇有冰场、滑雪场。体育器材主要有:单杠、双杠、木马、铁饼、铅球、手榴弹、滑梯、乒乓球台、冰刀、冰鞋、滑雪板等。1978年以来,各学校认真贯彻《中小学体育工作暂行规定》,大部分中小学从勤工俭学和学费中提取一部分做为体育经费,扩建体育场地、购置和维修体育设备和器材。仅1981年到1983年就购置冰刀2 194副,1982年到1983年两年购置冰鞋549副。1983年方正一中制作滑雪板1 250副,为全县滑雪运动的发展做出贡献。许多学校自制体育器材。
三、体育教师队伍
方正县民国时期体育教师任教情况不详。伪满时期,国民优级学校没有专职体育教师,其余学校皆为兼职。
新中国成立后不久,本县中学和完全小学设有专职体育教师,其余学校仍为兼职。50年代后,有些体育专科学校毕业生分配到学校任教,体育教师素质逐年提高。为发展学校体育,本县每年通过寒暑假举办体育教师培训班的办法,提高体育教师业务水平。1985年全县有体育教师145人。其中专职体育教师,中学27人,小学57人,兼职61人。
四、学校体育运动水平
方正县中小学的体育运动水平逐年提高。特别是1978年以来,通过举办冰雪运动会和办中小学冰雪运动基点校,不但推动了冰雪运动的发展,而且提高了运动水平。1981年永建中学李竹锦在全区少年滑雪比赛中获5公里第3名,10公里第6名。在地区举办小学重点校滑雪比赛中,本县获团体总分第8名,得集体奖。在地区举办重点中学田径运动会比赛中,本县获团体总分第4名。在地区少年田径运动会中宝兴中学程亚忠获3 000米第1名,方正一中崔福德获标枪第1名。在1984年松花江地区少年田径会上,方正县有4项5人打破地区记录。在1985年全地区中小学田径运动会上,本县中跑、长跑、短跑、接力赛水平又有所提高。有1人打破地区记录,有3人获得比赛第1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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