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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正县体育设施少且简陋,近年来虽有所改善,但仍适应不了体育事业发展的需要。现有主要体育设施为灯光球场、体育场和高山雪场。
一、灯光球场
1977年5月县体委在人民广场建1个简易灯光球场。因场地狭小,1980年建政府宾馆。同时又在县农业银行东侧重建灯光球场,占地5 000平方米,四周围以砖墙,场内设有铁焊的观众座席,可容纳观众千余名,基本满足了球类比赛的需要。冬季改作滑冰场地。
二、体育场
新中国成立前,县城内有公共体育场1处,名为公园。直到1964年修建方正镇第二小学时被占用。此后,本县没有大型体育场。每年县召开体育运动大会时,占用方正县第一中学的体育场。每举办一次大型体育运动会,县体委都要投资进行修缮。1984年在一中教学楼东南侧,修建1处比较标准的田径运动场,占地2万平方米。
三、高山雪场
1981年县体委修建高山雪场2处,一在永建公社中学东山,有坡长200米高山训练雪场与长5公里越野滑雪场各1处,二在伊汉通公社得莫力小学东山,建有坡长450米高山训练雪场与5公里越野滑雪场各1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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