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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放前,本县通行封建包办的买卖婚姻制度。男女青年婚姻没有自主的权利,完全听从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男女之间不平等,男尊女卑思想严重。妻子为男人的私有财产,可以随意买卖和典当。富有人实行一夫多妻制。原配为妻,后嫁为妾,俗称“小老婆”。
当时,男女青年订婚时,除了托请媒人以外,还要先请算命先生,根据适龄青年男女的生辰"八字"、"属相"进行算命"合婚"。"合婚"后,先由女方家长提出.索要的财礼单,由媒人送到男方家。男方要以财礼单所求之物,件件备齐送到女家,此为订婚第一步,称“过小礼"。第二步即为男方"送大礼",在大礼之后,男女双方各自大摆酒席,宴请亲友,以示庆贺,谓之"会亲家"。然后男方择定成亲的良辰吉日,以书面送给女方。婚期一到,男女双方都要操办酒席。一般人家操办一天了事,有钱人家要大办三天。头天谓之响棚,即请来鼓乐班子,在门前搭棚"吹打";第二天谓之"走轿",这时新郎穿戴整齐,先去祖坟祭典,后到亲友家拜访,向长者叩头,长者赏钱,称为"压腰钱";第三天为"正日子",即男方娶亲之日。在这一天之前,女方若距男方家较远,需提前到男方家较近的亲属家住一宿,称之“打下处”,男方可来此迎亲。结婚典礼多在早晨进行。迎亲队列的前头是两面铜锣开道;其次是两盏提灯照路;以后是"对子马",再次是迎亲花轿及送亲人(娘家人)和吹鼓手等。男方要备好"天地桌"桌子上放一斗(一种称粮衡器),斗内装满高粱,上插一杆秤。在斗前摆好供果,并烧香点烛。新娘下轿后,同新郎到天地桌前共拜天地,再拜祖先,之后步入洞房,新郎为新娘揭去头盖,新娘上炕"坐福",约一个时辰后下炕,给亲友装烟倒茶。接着大摆酒席,招待客人。客人都以现钱或衣物,金银首饰等赠送主人,以示祝贺。主家设帐桌——登记,帐桌称押宝处。晚上,夫妻对坐,饮酒食面,寝入洞房。一些地方还有闹洞房的习俗,与新郎新娘同辈青年男女共聚新房,说笑歌舞,很是热闹,直至深夜方休。婚后三天“回门",即新郎携新娘持着礼品看望岳父岳母。
在伪满的后期,即康德5年(1938年)以后,城里的一些官吏和有权势的人家,在婚礼仪式上有所变化,改"拜天地"为"文明结婚"。减少了一些迷信活动。但在广大农村仍保留着传统方式,只是把过去的以猪酒银子为财礼,改为要现钱。将骑马抬轿娶亲,改为乘车娶亲。当时,寡妇再嫁被视为可耻之事,出嫁仪式很简单,娶寡妇不算办喜事,叫接寡妇,接娶时不准走门,要从窗户出去,男方也不举行婚礼仪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后,实行新婚姻法。男女青年婚姻自主。提倡婚事新办,从俭办婚事。公职人员的婚礼,多在机关单位礼堂举行。一般都是以糖果、烟茶和瓜籽等物招待客人。大操大办,请客送礼的旧风俗逐渐减少,但仍未根除。
方正县境内朝鲜民族的婚嫁与汉族有所不同。解放前,待吉日一到,先由女方备好酒席,接待新郎和男方客人。待娶亲客人到齐,酒宴一番后,在女方家住一宿,在此期间,女方进行“丢亲",诸如藏鞋藏帽,甚至拆取车轿零件等,以扣压物品为由,向男方讨赏,男方必须赏够,否则不准娶亲。女方所得赏钱,不能他用,要等“回门"时吃掉。送亲人员只限一人。送亲时,男方要备好酒席,并要为送亲人单摆一桌。此桌酒席必须有整鸡一只,鸡嘴口卸着辣椒,以示红火。送亲人用餐后,余下饭菜带回娘家。婚礼之后,同辈男女青年要与新郎打闹一番,直至打动新娘出面讲情或赏钱赠物方罢休。解放后,朝鲜族的婚事与汉族大体相同,亦逐渐从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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