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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正县志》
 
 
第十一编 社会
 
 
第四章 人民生活
 
 
第二节 解放后人民生活
 
        
    新中国成立以来,由于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和人民群众的辛勤劳动,本县工农业生产有很大发展,人民生活也随着不断改善。
    农民群众的收入逐年增多。本县在50年代初期,农民人均收入只有21元,到了1965年,人均收入提高到36.4元,15年中提高59.8%,1975年,农村社员收入达95.5元,比1965年增长2.68倍,1982年社员年均收入一跃上升到280多元,是50年代的13.1倍,比1975年增长2.9倍。到1985年农民人均收入发展到373元,比历史上最高的1982年还提高74.5%。    
    1985年向国家出售万斤粮的农户就有841户,占全县29 077户的2.88%。卖粮2万斤的农户有61户。农户年收入超万元的有4户。人均收入超千元的399户,占全县农户总数的1.4%。
    由于收入不断增加,农民住宅条件大为改善,不少农民建造了新居。六七口人家的实用面积均在50到70平方米,少数农民还建筑了砖瓦结构的新房。室内设置也比较新颖,多数新建房屋内设有老少间,厨房与宿舍分开。室内设有水井,少数村屯还吃上了自来水。
    饮食大变样。广大人民群众除了平时有足够的主付食以外,逢年过节,几乎家家户户杀猪宰羊,举行丰盛的家宴。绝大多数农户一年四季有鲜、咸两种鸡鸭鹅蛋。农村销售酒量大为增加,有些人家常年不断酒。蔬菜也比较丰富,尽管冬季天气寒冷,但家家冬储蔬菜充足,如大葱、大蒜、土豆、白菜还有各种各样的咸菜。用小豆或土豆制成的粉条可供常年食用。不少人家除自用外,还可去市场出售。现在,农民们在饮食上不仅注意丰富多样,而且讲究食品营养。
    近几年来,大多数农民的生活用品基本应有尽有,据方正镇调查,60%的农户家有缝机机,70%的劳动力有手表。自行车已在农村普及,平均每3户农民中有1台自行车、有的户一家就有2至3台自行车。50%的农户有收音机,不少农户购买了电视机,有的还是彩色电视机。
    在穿戴上也很讲究。特别是青年男女和儿童的服装,款式新颖,色彩鲜艳。
    城镇职工生活也不断提高和改善。50年代初期,职工年平均收入只有202元。1956年工资改革后,平均工资增长到每人年收入489元,比50年代初期增长2.4倍,到1963年调正工资后,职工平均年收入为685元,比1956年提高70.8%。1979年又进行调资,职工年收入每人达812元,后经1984年工资普调后,职工人均收入达941元。比50年代初期增长4.6倍
    此外,职工享有公费医疗,困难补助,粮煤补贴,物价补贴,洗理费等优惠待遇。尤其是近年来大多数职工的家属子女就业,全家多数人都能得到收入。由于收入的增加,使银行存款、储蓄额不断上升。截止1983年统计全县城乡储蓄额达1 749Yj"元,其中千元以上的户占20%,到1985年全县储蓄额达2 33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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