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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正县志》
 
 
 
 
 
 
凡例
 
   
    一、本志断限上起所载事物的发端,下限断至1985年。
    二、历史纪年1945年东北解放以前均按当时的习惯纪年,同时括号均加注公元纪年。      
    三、本志在撰写中,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观点,垫持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确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以《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为指针,翔实地记述了本县的自然和社会发展变化及经验教训,记述了方正县80年的历史概貌。    
    四、志书中对建国以来历次政治运动,遵循"宜分不宜合"、"宜粗不宜细"的原则,未设专章集中记述,而散记于《大事记》及有关章节之中。    
    五、记入本志的人物,本着不为生人立传,以本籍为主,兼顾外籍的原则,对历史上起推动和阻碍作用,并有较大影响的已故者,撰写了传略或简介、名人录加以记述。记入"烈士英名录"者均是在本地牺牲和本籍人在外地牺牲的革命烈士。
    六、本志由记、传、图、表、录等形式组成。内设大事记、自然地理、建置、农业、工交邮电、商业、财税金融、党派群团、政权政事、军事、教育科技文化、社会、人物等共12编。志首设序言、凡例、概述、大事记;志末设附录。各编均本着以今为主,古今兼收,横排纵述,纵横结合的原则,做到经纬分明。    
    七、有的山、河、地名在历史上出现写法不一的现象,撰写前经多方考证,均保持了历史上的习惯用法。如发源于尚志境内,流经尚、延、方三县的蚂蜒河,解放后有的称"蚂蚁河",并被标入省及国家出版的地图。现还其历史本来面目,仍称蚂蜒河。
    八、本志资料主要来自北京、南京、吉林、沈阳、大连、哈尔滨等地国家和省、市档案馆及图书馆。其次是选自县档案馆和县直各单位编写的有关资料、专业志和知情者的口碑资料。
    九、本县历史档案曾三遭焚毁,所剩资料残缺不全,志书中出现遗漏、断空及互不衔接的现象,在所难免。
    十、本志引用的数字均为《方正县国民经济统计资料》所载,少部分由业务部门提供。
    十一、文内需加说明的事和习惯用语,均在第一次出现时加括号标明。
    十二、本志所用之《方正县行政区划图》、《方正县地形地貌图》、《方正镇平面图》、《方正县疆域图》及照片均是l 989年绘制和拍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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