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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温冷害是方正县种植业的主要灾害之一。从资料分析和实际调查可看出,农作物生育期与6、8、9月份最高气温的积温关系密切,当这8个月最高气温的积温小于或等于2065℃时,就造成低温冷害,作物生育期推迟,不能正常成熟,遭受霜冻,大面积减产。有资料记载以来,本县平均3.9年有1个低温年,最短间隔1年,最长间隔6年。1957、1960、1964、1969,1972、1974、1981年成灾。1964与1969年灾情较重。1964年,全县平均单产不到100斤。1969年,有效积温比平均值减少70℃。
根据低温冷害对作物生育期的影响,可分为4种类型。
一、阶段性低温冷害型。即生物生育前期,6月份气温明显偏低,月最高气温积温小于或等于720℃。这种类型灾情较轻,如1974年。
二、前期低温冷害型。在6、8两个月,最高气温积温分别小于或等于720℃和775℃。这种类型,灾情较重,如1960、1969年。
三、后期低温冷害型。8、9两个月最高气温的积温分别小于或等于775℃和570℃。如1957年。
四、长期低温冷害型。6,8、9三个月最高气温的积温分别小于或等于720℃、775℃、570℃。这种类型灾情严重。如1964、1972、1981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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