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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正县志》
 
 
第一编 自然地理
 
 
第七章 自然灾害
 
 
第五节 风灾
 
      
    方正县大风(6级以上)日数年平均17天,最多32天。春季大风占全年的一半。有记载以来,较大风灾有以下几次。
    1971年春季风大且干燥,发生火灾多起。3月29日风力最大,平均风速达30米/秒。同年6月27日,龙卷风袭击天门公社,毁坏草房150间。
    1978年7月21日14时13分至27分,西北大风袭击本县,瞬间风速达24米/秒(相当于1O级),许多株直径40厘米粗的大树被刮倒,大部分庄稼倒伏,县城多栋房草被掀掉。
    1982年8月13日14时30分,龙卷风袭击宝兴公社吉兴,胜利两个大队,105户居民受灾,157间房草被掀走,轻伤34人,重伤1人。农田受灾面积87.2公顷。减产5成以上,损失30万元。
    1984年8月1日14时30分,正降方雨时,龙卷风袭击会发镇爱国村,持续时间约4分钟,风力可达10级,方向由西南而东北,89栋房屋遭破坏,被揭掉房草463平力米,新建起的学校900平方米的铁皮房盖几乎全被揭走,有8块被刮到500米以外,很 多玻璃窗被打碎。损失约7 000元。正处在扬花期的水稻花全部被刮掉,受灾面积53.3公顷,减产80%;玉米大部分破刮倒,伤根,受灾面积13.3公顷,减产20%。方正县若干年份自然灾害灾情表(附表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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