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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5年8月,方正解放,由县维持会行使政府职权,区划仍沿袭伪满旧制。
1946年2月,方正县人民政府成立。当时,把方正县西部的仁达屯划给延寿县,东南部的三道通划给林口县,把延寿县加信镇东部的宝兴隆、李花屯划归方正县,开始建立各区级政权。至1949年建政结束,全县划分为8个区:城厢区、会发恒区、南天门区、临江区、大罗勒密区、明阳区、宝兴区、珠河区。
1950年,将各区名称改为序数,即第一区(城厢区)、第二区(会发恒区)、第三区(南天门区)、第四区(临江区)、第五区(大罗勒密区)、第六区(明阳区)、第七区(宝兴区)、第八区(珠河区)。
1953年1月15日,经东北人民政府批准,第七区改为区级民族民主联合政府。
1955年10月26日,将各区名称由序数名称改为驻地名称。同时,经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城厢区改为方正镇,临江区改沿江区。
1956年,撤区划乡,全县划为1镇19乡:方正镇、会发恒乡、永丰乡、珠河乡、六甲乡、南天门乡、立民乡、大兴乡、新安乡、得莫利乡、松江乡、伊汉通乡、绍兴乡、永建乡、宝兴乡、莲花乡、德善乡、双风乡、大罗密乡、沙河子乡。
1958年8月7日,经省政府批准,大罗勒密乡改为大罗密镇。同月,全县调整行政区划,由原来的1镇19乡改为2镇10乡:方正镇、大罗密镇,会发乡、珠河乡、南天门乡、新安乡、绍兴乡、伊汉通乡、莲花乡、德善乡、宝兴乡、永建乡。
同年9月,再次调整行政区划,全县只设了5个乡镇:方正镇、大罗密镇、会发恒乡、新天门乡、宝兴乡。
1959年1月,撤销乡级政权,建立人民公社工作全部完成。全县建立5个人民公社:红旗公社(原方正镇)、新农村公社(原会发恒乡)、天门公社、宝兴公社、新生活公社(原大罗密镇)。
1961年,将原5个人民公社改划为10个:城镇公社、会发公社、天门公社、红旗公社(现松南乡)、珠河公社、新安公社、德善公社、宝兴公社、伊汉通公社、大罗密公社。
1962年,由珠河、会发两个公社中划出一永丰公社,又由宝兴公社中划出一永建公社。至此,全县计有12个公社、103个生产大队、514个生产队。
1969年珍宝岛事件后,为加强战备,于1970年在南部山区建立反修、红星两公社。
1973年,反修公社更名为奋斗公社。
1980年,方正镇人民公社改建为方正镇人民政府。
1981年9月,红星公社更名为育林公社。
至此,全县有1镇、13个公社、131个生产大队、394个生产队。
方正镇,下辖5个街道办事处、23个居民委员会、4个生产大队、15个生产队;
永建公社,下辖7个生产大队、14个生产队;
宝兴公社,下辖14个生产大队、32个生产队;
奋斗公社,下辖6个生产大队、8个生产队;
育林公社,下辖4个生产大队、6个生产队;
大罗密公社,下辖9个生产大队、31个生产队;
伊汉通公社,下辖9个生产大队、32个生产队;
松南公社,下辖13个生产大队、46个生产队;
天门公社,下辖15个生产大队、60个生产队;
新安公社,下辖7个生产大队、8个生产队;
珠河公社,下辖1O个生产大队、33个生产队;
会发公社,下辖10个生产大队、41个生产队;
永丰公社,下辖10个生产大队、25个生产队;
德善公社,下辖13个生产大队、40个生产队。
自1984年起,进行行政体制改革试点,改公社为乡,撤销生产大队与生产队建制,成立村民委员会,至1985年底,全县体制改革完成,计有2镇12乡131个村262个自然屯。
方正县行政区划明细表(1982年底)(附表2-5)、方正县行政区划明细表(附表2-6)、县管企事业居民点一览表(附表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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