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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正县的农业合作化运动,自1948年春至1956年2月,历经8年时间,始告完成。其间大体经历了互助组,初级社、高级社三个阶段方正墨恚
一、互助组
1948年春,土地改革结束后,县委为贯彻东北局发出的"组织起来,开展大生产运动,支援解放战争"的指示,召开了区、村干部动员大会,学习毛泽东关于《组织起来》的论述,着手在农村组织互助合作。发动农民自愿插组,以犁划组进行农业生产。这年,全县共组织生产互助组1 729个,参加农民14 527户。
互助组分临时插犋组、三大季节组、常年组三种。临时组,是在农事季节不同。几户农民临时组织的插犋换工组,种完地或铲完地就散;三大季节组,是入组农民在春、夏、秋三大季节均在一起插犋换工;常年组是按自愿两利、人合心马合套,插犋换工,等价交换的原则,常年在一起进行农业生产。1949年全县农村组织起来的临时互助组(含三大季节组)1 277个,参加农户12 213户;常年互助组722个,参加农户3 484户,占农户的28%。到1950年末,全县互助合作组织又有新的发展,共有互助组2 499个。其中三大季节组1 104个,参加农户5 296户;临时组492个,参加农户2 838户;常年组发展到903个,参加农户4 355户。不仅三大季节组和常年组增多,临时组减少,而且在插犋换工上也比较认真。经民主讨论制定出了各工种定额,做到互助换工,等价交换。
1952年,全县已有11 306户农民参加互助合作组织。其中常年组225个,参加农户2 308户。虽然数量减少了,但常年组的质量有很大提高。不但农业生产常年在一起,而且副业生产也在一起。三大季节组986个,参加农户6 896个,临时组493个,参加农户3 102户。这年,县委根据党中央《关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的决议草案》的精神,首先在城厢区富兴村试办一个永兴农业生产合作社。
二、初级社
1953年2月,遵照党中央发布的《农业生产互助合作决议》,全县在推广城厢区富兴村永兴农业生产合作社办社经验的基础上,普遍试办农业生产合作社。在"积极领导,稳步前进,只许办好,不准办坏"的方针指导下,在具备条件的地方,全县共办起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17个,入社农户356户。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初步显示了优越性。在生产上统一经营,合理使用劳动力,按劳取酬,春耕进度比一般互助组提前四五天。在技术改革上也超过互助组。三区新江村李东云(朝鲜族)合作社,春耕中使用8台水稻点播机,一天种五垧地水稻,并改良了技术。给当地农民树立了榜样。
到1954年,全县已建立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147个,入社农户3 384户(平均每社22户)比1953年增加17%。至此,总计组织起来走合作化道路的农户,占全县农户总数的91%。单干户只剩1 394户。为了宣传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县委培训1 900名农村干部,采取老社带新社的方法,广泛宣传合作社的优越性。各合作社普遍制定了全年的和季节的生产计划,并合理地改善了劳动组织。实行包工、按劳取酬,基本上消灭了"一窝蜂","大帮哄"的现象,调动了社员的劳动积极性,提高了劳动效率。七区宏胜农业生产合作社,在未实行包工前往一里半远的地里送粪,一天送10趟,包工后,往二里半地远的地里送粪,一天也送10趟。社员出勤率由35%提高到80%。
三、高级社
农业合作化的实现和全国农业社会主义高潮的推进,给全县农民以极大的鼓舞。向高级社过渡已成为广大农民的迫切要求。
1955年7月,中共中央主席毛泽东做了《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报告,不久,党的七届六中全会通过了《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决议》。在报告和决议的指引下,本县兴起农业合作化运动新高潮。这年年末,全县有81个初级社过渡到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1956年2月底,在社会主义建设高潮中,只用10几天的时间,全县共建起高级社85个,参加农户为15 444户,占全县总农户的98%。至此,全县农村基本完成了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实现了由个体农民所有制向集体所有制的转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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