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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正县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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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编 农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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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林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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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木材生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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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满时期,方正县东部山区有"裕方公司"和"镜泊公司"两个木材生产企业,另有日本人经营的木材组合,对森林资源实施掠夺式采伐。解放以后,本县林业建设才逐渐走上“全面规划,因林制宜,抚育为主,抚育、改造、利用相结合"的正确轨道。以国营林场为主,天然次生林进行大面积的扶育,对低产林进行改造。结合抚育改造共生产木材96万立方米。自1980年以来,又对人工落叶松进行了抚育间伐,共生产松木杆一万多立方米。在木材生产的同时,还结合生产一部分其它林副产品。这些都有力地支援了国家建设。
方正县天然林抚育面积、出材统计表(附表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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