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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正县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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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编 农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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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副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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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正县的副业生产,大体包括狩猎、采集、养殖、种植等项,均有较长历史。早在清代咸、同年间(1860年前后),人们就入山采参狩猎,继而江河捕捞、草场牧放,是为境内副业生产之始。境内特产山参、貂皮、鹿茸、虎骨、熊胆、水獭等,引来不少客商。至伪满时期,迁屯并户,禁民入山,副业生产渐废。
解放后,政府加强了对多种经营的领导,商业部门加强了技术指导和产品购销工作,多种经营生产迅速发展起来。1983年,全县副业生产总收入达500多万元。1985年,由于终霜期后延,夏季阴雨天较多,洪涝灾害严重,多种经营受到影响,产值仍达3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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