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志书作为“官书”,担负着记述一地自然地理、历史沿革、人文风物、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各领域的发展变化情况的任务和“资政、教化、存史”的使命,可以说是一个地方的“百科全书”。而民俗等文化部类,作为社会文化的重要组成分,是地方志必须记述的重要内容。忽视对这些文化部类及其变化的记述,对方志的完整性和功能都将产生不利的影响,“百科全书”将徒有虚名。但目前已经出版的第二轮区、县(市)志书,在这些方面、尤其是对于民俗文化的记述普遍都存在着不足,这是我们无法回避的问题。
一、续修方志忽视民俗等文化内容的原因
民俗文化是在民众中传承的社会文化传统,是被民众所创造、享用和传承的社会生活文化,它既是一种历史文化传统,也是民众现实社会生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但作为文化现象,它存在于日常的衣食住行之中,表现形式多样而繁杂,而且在同一个地域和时间内的同一方面可能存在着很多细微的差别,在搜集资料和总结归纳上有很大难度。某些方志编纂过程中,可能会因为资料或编纂者水平的问题,造成对民俗文化等方面记述不全或不清的现象,但很多时候并非是这个原因。笔者认为,造成这种情况的因素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是对民俗文化的重要性认识不够。第二轮修志工作全面开展以来,随着《地方志工作条例》的颁布和宣传贯彻工作的推进,各地党委政府领导对于地方志工作的认识和重视程度都有了很大的提高,甚至偶尔出现了为了让本届领导可以出现在志书编委会中而提前或者延后出版时间的现象。但在同时,也出现了重物质、轻精神,重政绩、轻社科的情况,尤其是忽视对民俗文化中没有标准的量化发展指标、难以直接体现政绩和社会发展状况的内容进行记述,认为这些东西不能引起领导的兴趣,也就没有人会注意,可有可无、可多可少。而且要记述好这方面的内容,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时间来搜集整理资料,要进行认真地归纳比较和写作,会“得不偿失”,因而就草草带过,或者把精力主要用在记述地域和时限内出了什么文化名人、有多少什么样的作品上。
二是觉得续修时限内民俗文化变化不大。相对于第一条的功利主义因素,这一条往往是多数志书编纂者忽略民俗文化内容的原因。续修志书是在第一轮修志完成的基础上开展的,记录年限普遍较短——如哈尔滨市属区县内基本统一为1986—2005年,跨度20年而已。而第一轮志书一般为通志,对于地域内历史、文化、民俗等等的记述都较为系统全面详细。于是很多续修者认为在短短20年内,这些东西都没有发生很明显的变化,值得记述的内容不多。而如果单纯重复前志的相关内容,又存在着重复劳动、无新意等问题,所以只对此进行简单记述,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
三是编纂者自身的眼界和素质的影响。民俗文化自身是个不断发展变化的过程,但其变化又是逐渐的、微小的。尤其对于续修方志的编纂者来说,这短短20年(以哈尔滨市属区县志年限为例)就是自身经历了的过程。对于衣食住行这些有明确物质变化参考的方面来说,也许身在其中可以更好地感受和总结;而对于社会民俗、精神民俗、礼仪礼节等等,身在其中就往往容易忽视了潜移默化的过程,从而造成记述上的缺失。另一方面,由于续修志书记载的年限正是改革开放后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时期,地域交流前所未有地发达。而且随着电视、网络等各种新兴媒体的出现、普及和应用,地球已经变成了一个“村”,语言、习俗、习惯、观念等等飞快地互相影响、融合。一些编纂者在看到这些情况的同时,也产生了“这些东西你有我也有,而民俗文化是应该记载本地较为独特的东西”的观念,对独特度不够的民俗就失去了记述的兴趣。
二、如何加强续修志书中对民俗等文化内容的重视和记述
应该说,上面这些都是在续修地方志工作中客观存在的情况,也直接导致了续修方志中民俗等文化记述不足的现象。但续修地方志书作为一地的“百科全书”、“地情手册”,不能不关注因经济发展、科技进步而出现的民俗文化的变迁,否则就会影响志书的质量和效用,也是我们从事地方志工作的人员的失职。要在续修志书的过程中避免出现忽视民俗等文化内容的错误,需要特别注意以下几点工作:
首先要提高对民俗文化和民俗文化在志书中的重要性的认识。文化是一个国家软实力的重要体现,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提出了建设文化强国的要求,新一届中央领导人也提出了“打造中国梦”的新目标。在这个“中国梦”中,我们不但要有丰富的物质享受,还要有乐观向上、文明精彩的精神生活。尤其是很多民间文化、包括民俗已经成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一部分,这些内容在地方志书中绝不是可有可无,而是非常重要、不可或缺的内容。利用地方志书记载、宣传、保护这些文化,是地方志工作者的光荣任务,也是我们的义务。
而且,文化、尤其是民俗文化内容对于提高志书的可读性也具有重要意义。地方志书除了作为领导决策的参考、外地客商来本地考察投资的资料外,也是宣传本地区各项事业、增加本地区知名度和影响力的重要工具之一。但作为普通读者,对志书的关注一般都以位置区划、各种资源、文化部类这几部分为主,而且也往往以这几部分的观感决定对志书的阅读兴趣高低。地理位置、行政区划是有固定写法的,各个地区都差不多;资源部类除非有本地特殊的、比较知名的东西,也不会有太大差别。那么,决定是否能吸引读者继续关注这本志书、进而关注志书所记述的地区的,可能就是文化部类的内容和写法了。写好文化部类,做到内容丰富、文笔优美、生动活泼,尤其是讲述好各种历史、民俗故事,无疑会吸引读者对志书本身和记述的地区进行更深入的探索。
再次,文化内容的记述会对地方经济发展起到特殊的推动作用。地方志书对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助力,在方志工作过程中已经有了太多的探讨,在这里,我要说的是一种新近兴起的现象。随着各地对旅游经济发展的重视,很多地方政府注意到了文化资源对于旅游开发的重要性,除了靠山吃山靠水吃水外,还发展出了有名人或历史、没有名人或历史要创造名人和历史来吃的意识。当然,如果是争夺这种荒谬的资源,志书是派不上用场的。不过如果是争夺有据可查的历史或名人资源,那么有明确记载的地方志,无疑会是一个有力的证据。笔者有此感慨,正是因为日前在网络上发现了一篇关于“金源故地并非在黑龙江阿城,而是在某地”的文章,而作者正是该地的旅游局领导。应该说,看到金源历史的资源得到了如此“重视”,笔者作为金源故地的子民,觉得十分荣幸。但同时,也深切感受到了保护地方文化资源的重要性。在续修的《阿城市志》中,突破时间限制设立了“金源文化”一编,在现在看来,除了宣传金源及金源文化发展外,也有了新的重要作用。
三、加强民俗等文化内容记述要注意的几个小问题
要在续修方志中做好民俗等文化部类内容的记述,避免出现缺失和遗憾,除了要加强对民俗等文化内容意义和重要性的认识外,还要注意几个细节问题。
第一是不要因为是续志而对时限外的内容完全忽略。续修志书是有明确的时间上下限的,但文化、尤其是民俗文化是一个连续发展的现象,不可能正好在上下限时间断开,所以要敢于延伸,尤其是上限时间,要讲明涉及文化现象的出现、演变过程。而且对于志书读者来说,能够读到续志的未必一定能阅读前志,而对于文化,他们需要有一个完整的印象。即使那些在续志时限内已经消亡的文化现象他们可以不知道,但对于还存在而且有生机、有影响的事物,必须要写得完整、生动,不可人为截断,否则一定会影响读者的兴趣和观感。
第二是不要因为觉得某个习俗别的地方也有或者是从外地传来的而忽略。要知道在现在的社会,完全不受外界影响的、独有的习俗已经属于文化遗产范围,但志书的记载范围是绝不能局限于文化遗产的。原有习俗受时代和地域交流影响发生的变化,也属于志书应该而且必须记述的内容,这不是重复、不是做无用功,而是志书的任务之一。而且即使相同的习俗,在不同时间和地区之间,也可能存在着细微的差别,而这些差别,有可能正是本地民俗的特征之一。
第三是编纂者要为未来的读者考虑,不要因为熟悉而对某些民俗内容进行简要概括。很多物品的名称、事件的步骤,我们现在可能觉得放之四海谁都明白,不用多加解释。但随着时代的发展、事物的变迁,也许几百年后,读者看着我们的记述就会不知所云。这类遗憾,在目前所能看到的历史资料和古人的笔记体著述中往往可见。而因为对某事某物的不能确定,就可能影响到对某段历史的解读和研究。虽然说目前的续修地方志对于我们绝对不会有这样的困惑,但我们需要吸取历史的教训,对此加以避免。这一点,也包括对于方言、民谚的记录和解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