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门户网站
您的位置:首页 >> 志鉴书库 >> 市志  
 
 
《哈尔滨市志 副食品商业》
 
 
第二篇 行  业
 
 
第一章 肉食、水产业
 
 
第二节 菜  牛
 
 
  一、收 购
  (一)收购政策
  哈尔滨市的养牛业,历来以养奶牛为主,黄牛仅做为役畜使用,只有淘汰下来的老残牛
才能作为菜牛食用。菜牛收购主要实行统购和奖售政策。1959年肉食供应紧张,国家将菜牛
列为二类物资,成为计划品种,实行统购。为鼓励菜牛生产,1961年开始实行奖售政策。收
购菜牛每头奖售“喂大罗”1个。1962年收购菜牛每头奖售棉布10尺,胶鞋2双,按收购值发
给10%综合奖售券。1965年4月1日起,降低奖售标准,每收购1头菜牛,奖售棉布5尺。1973
年5月15日起,牧区每收购1头菜牛,奖售棉布5尺,农区收购菜牛每1.5千克肉奖售化肥0.5
千克;9月起,国营农牧场和农场职工家属交售的菜牛,也一律由当地商业食品部门统一收
购,执行统一的奖售政策。1975年改为每头奖售布票5尺。1980年8月10日,为促进菜牛生产
发展,解决牛肉供应不足问题,哈尔滨市开放菜牛市场,国营农牧场、生产队集体和个人饲
养的菜牛,在完成国家计划交售任务后,多余的部分可以进入集市出售,实行议购议销;允
许供销社、贸易货栈、饮食业、机关团体、企事业集体伙食单位和个人到农村或交易市场收
购议价菜牛。9月20日,回民牛羊肉市场在道外区十三道街清真寺门前正式开放。1984年3月,
菜牛退出统购,放开经营,议购议销,实行最高限价和保护价。放开经营后,流通渠道增多,
市场活跃,菜牛购进量逐年大幅度增长,以1983年购进量为基期100,1984年增长87.51,
1985年增长176.26,1987年增长665.52,1988年则猛升到2903.91,购进量突破14万头,
是历史上购进量最多的年份。
  (二)收购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收购活牛采取“估斤断肉”办法。富有经验的牛客和牛店人员
到农村或牧区收购活牛时,依据活牛的大小、肥瘦、“路头”(产地)等,估算每头活牛的
出肉率,在历史上已形成习惯。国营商业收购活牛后,基本上继续沿用这种办法,由有经验
技术人员采用眼看手摸估净肉量的办法收购活牛,具体办法是:一看,观察整个牛的质量;
二问,问明牛的产地,是野牧还是家庭饲养;三摸揣,看膘头;四定,按季节而定,如产秋
后,从8月中旬到11月,牛吃粒草,就等于食用精料,膘头自然肥壮。1953年9月,实行“按
出肉率定等、毛斤计价”办法,一等毛重400千克以上,出肉率50%;二等350—399千克,
出肉率45—49%;三等275—349千克,出肉率40—44%;四等200—274千克,出肉率35—39%;
五等毛重175千克以上,每毛重0.5千克出肉0.15—0.175千克。1956年10月开始试行“尺
测活牛计算净肉重”办法,这种办法虽然比较科学,但还不够十分精确,群众也不太习惯和
信任,只试行过几个月即被取消。1959年恢复“估肉斤”办法。1980年7月,再次取消“估
肉斤”办法,恢复实行“按出肉率定等,毛斤计价”办法。一等毛重300千克以上,出肉率
40%以上;二等毛重300千克以上,出肉率38—39%;三等出肉率36—37%;四等出肉率
34—35%;五等出肉率33%以下。此办法基本沿用至1990年。
  (三)收购标准
  1955年以前,活牛收购没有统一标准,不受“岁口”(牛的年龄)大小、公牛、母牛等
限制。早在1906年,傅家店屠宰场和旧市街屠宰场除屠宰牛客们收购的大量大牛外,还屠宰
牛犊2411头。1909年,哈尔滨屠宰场屠宰牛犊2294头。1919—1927年10年间,哈尔滨屠宰场
屠宰收购的牛犊31448头,其中,1925年最多屠宰6670头,1936—1940年5年间屠宰牛犊6568
头,平均每年屠宰1317头,屠宰后的牛犊肉质鲜嫩,一般做为西餐的主要烹调原料和特殊风
味的肉灌制品的灌制原料。1955年12月,国务院发出《关于防止滥宰耕牛和保护耕牛的指示》,
规定禁止收购屠宰耕牛。1956年1月起,收购菜牛必须凭当地淘汰证明。8月,国家规定淘汰
标准:黄牛一般为13岁以上。12月13日起,允许收购“小疙疸牛”、非指定的种公牛和8岁
以上的母牛。1957年12月28日起,对圈存的12岁以下的壮牛、母牛、幼牛和孕牛一律禁止
屠宰,供应市场肉食只限老残牛,但对农民出卖的壮牛、幼牛和老残牛,仍继续收购。1972
年对农区13岁以上的老黄牛和18岁以上的老水牛,以及失去劳动能力的残牛,均作为菜牛处
理,小体黄牛也作为菜牛处理。宰杀批准手续:由生产大队审查,公社兽医检验合格,公社
批准发证,食品公司统一收购经营。淘汰标准有所降低。1979年2月起,放宽淘汰标准和批
准权限,凡菜牛、杂种牛、肉用牛,除种用公牛和繁殖母牛外,不限年龄,育肥后可以出
售屠宰;牛的出售、屠宰由生产队或生产大队决定。1984年3月,菜牛放开经营,批准权限
和淘汰标准亦随之取消。
  (四)收购数量
  哈尔滨市历史上较长时间为沙俄及其残余势力所统治,外籍居住人口较多,菜牛需要量
亦很大。当地活牛收购历来以淘汰下来的老残牛为主,收购数量较少,城市需要的菜牛大部
分由哈尔滨市周围各市、县以及内蒙古等地输入。1903年中东铁路通车后,当年就从铁路输
入菜牛682头。1906年铁路输入量达到11538头,全市总购进量达到28464头,标志哈尔滨市
菜牛市场已经形成。
  其后,牛店、牛客以及外商客帮经营更加活跃。1909年滨江厅官府调查,道外原有牛店
6家,每年收购贩卖活牛多达2万余头。1911年前后,道里的“福合祥”及俄商巴什诺夫、保
果夫等大批牛羊肉客帮经常在农村和内蒙古牧场靠信用关系一次收购赊买活牛30—50头,有
时甚至几火车运往哈尔滨市贩卖。1915年7月,沙俄政府还以收购军队食用家畜为名,组成
“蒙古牲畜调查团”,掠夺肉食资源,团部设在哈尔滨市。8月13日,中东铁路管理局为配
合沙俄此次抢购,公布《贩卖食用肉运输取缔令》,仅3个月,“蒙古牲畜调查团”就抢购
并通过中东铁路运走牛、羊4万头。1916年菜牛购进量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前哈尔滨市
历史上菜牛购进量最多的年份,达3.7万余头,主要是因为货源较多,中国商、俄商以及英
商等纷纷将所购菜牛大批运至哈尔滨市屠宰、销售和输出。1921年3月,市郊区发生牛瘟,
本地活牛收购量骤减,但当年购进量仍达到2.68万头,多为市外输入。1935年伪满洲国对
畜产品实行统制,以1935年购进25344头为基期100,1936年下降25.96,1937年下降39.17,
1938年下降36.20,1938年全市交易菜牛16169头,分别来源于松江省、黑龙江省和内蒙古
等7个省和地区。其中,来源于松江省的哈尔滨、双城、宾县、佳木斯、牡丹江等8个市县的
菜牛3342头,占交易总数的20.67%,其中哈尔滨市本地交易的菜牛1824头,占交易总数的
11.28%;来源于黑龙江省的安达、绥化、肇源、洮南等17个县的菜牛3229头,占交易总数
的19.97%;来源于吉林省扶余、榆树等县的菜牛61头,占交易总数的0.38%;来源于辽
西省的锦州、昌图等地的菜牛134头,占交易总数的0.83%;来源于热河省的赤峰等地的菜
牛130头,占交易总数的0.8%;来源于内蒙古的海拉尔、通辽、开鲁、牙克石和乌兰浩特
等9个市、县的菜牛9273头,占交易总数的57.35%,是哈尔滨市购进菜牛最大的来源地。
1942年10月27日,为增加收购量,市立屠宰场制定新的检疫规程,放宽对病疫家畜的检验标
准,但货源奇缺,市场恶化,购进量仍继续下降。
  1946年哈尔滨市解放后,生产逐步得到恢复,购进量上升。1947年全市购进菜牛1.6万
头,其中,东北鸡鸭公司仅下半年就购进菜牛11565头。1948年全市购进菜牛1.3万头,1949
年7—12月购进菜牛9113头,其中,从省内外输入652头。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50-1952年国民经济恢复时期,市人民政府采取计划收购菜
牛和相应提高菜牛收购价格等一系列措施发展菜牛生产,稳定菜牛市场。1952年,全市菜牛
购进量达到7616头。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菜牛市场进一步繁荣活跃,购进量有较大幅度增
长,以1952年购进量为基期100,1953-1957年5年年均增长197.36。其中,1956年增长幅度
最大,为374.78,主要原因是由于在合作化运动中,许多农业生产合作社和农民有排斥耕
牛的现象,市场价格管理和屠宰批准上也存在着责任不明、配合不够、控制不严等问题,致
使市场上出现卖牛的多、买牛的少,耕牛价格盲目下跌,并低于国营商业收购老残菜牛的价
格,农民把许多不该屠宰的耕牛设法当菜牛出卖等不正常现象,因此,菜牛购进量大幅度增
长。为此,省、市人民委员会根据国务院《关于防止滥宰耕牛和保护发展耕牛的指示》,明
确规定不准滥杀耕牛,并适当下调菜牛购销价格,及时制止滥杀耕牛现象,1957年全市购进
菜牛17417头,较1956年下降51.83%。
  1958年"大跃进"期间,菜牛市场开始紧张,全年购进量仅为3166头,较1957年骤降
81.82%,其中,市区收购下降92.25%,市外调入下降80.35%。1959年虽然实行大购大销,
"突击收购",但是菜牛购进量只比1958年多购进56头。60年代初期,受自然灾害影响,菜牛
购进量大幅度下降,1961年仅购进菜牛136头,其中,市区仅收购76头,省内外只调入60头,
是哈尔滨市开埠以来菜牛购进量最低年份。1963年以后,菜牛市场逐步好转,全年购进量上
升到1724头,1964年上升到7482头,到1966年恢复到万头以上,达11640头。"文化大革命"
期间,菜牛购进量再次下降。1971-1976年6年年均购进5199头。
  1984年菜牛放开经营,购进量大幅度上升。1985年全市购进量达到12990头。1988年全
市购进菜牛141244头,为1985年的10.87倍,创历史最好水平。1989-1990年由于省内外调
入减少,购进量较1988年大幅度下降,2年分别购进5.19万头和3.58万头。但市区收购量
两年仍保持在2.93万头和2.75万头以上。
  二、销 售
  (一)供应办法和标准
  牛肉是回民的主要肉食。1952年国营商业经营菜牛后,历来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在供应上以保证回民供应为主,兼顾军需、特需以及饮食业的需要,在货源充足时,敞开销
售,在货源不足的情况下,相继采取定量投放、凭证(票)定量供应办法。1954年新年,对
回民开始实行定量供应办法,根据市粮食公司所发的细粮购买证,每人供应0.25千克牛肉;
春节凭细粮购买证(无细粮购买证的可凭单位介绍信)每人供应0.5千克牛肉。1957年货源
紧张,平日市场无货供应,新年只凭证供应回民0.75千克和保证特需供应。1958年受"大跃
进"影响,菜牛购进量大幅度下降,供应紧张,国庆节凭证供应回民每人0.4千克,春节0.5
千克。1959年2月份起,除蔬菜以外,其它副食品平日停止供应。节日供应量也大幅度下降,
"五一"节仅供应80头菜牛,按回民人口定量凭证供应每人不足0.25千克;国庆节仅供应120
头,每人供应0.25千克;新年、春节每人分别供应0.25千克和0.75千克。1961年全市牛
肉人均供应量仅为0.015千克,"五一"节、国庆节、新年、春节和"古尔邦节"五大节日,回
民每人每次定量供应标准不足0.15千克,1962年每人每次定量供应标准平均不足0.10千克。
1963年牛肉供应开始好转,新年供应回民每人0.15千克牛肉,但特需用肉仍完全依靠省调
给才能供应。为弥补牛肉定量供应不足,同年实行凭工资券供应和议价销售办法,8月份牛
羊肉销售230千克,9月份上升到1.25吨。1964年牛肉销售转旺,新年提高供应标准,每人
定量供应0.25千克,同时,议价、凭工资券供应牛羊肉75吨,其中,新年供应15吨,平日
供应60吨,供应特需3吨,供应回民饮食业8吨,供应铁路5.75吨。8月份以后,对少数民族
需要的牛羊肉实行凭证不限量供应办法。1965年副食品货源日益增加,年初,凭票(证)和
定量、高价、议价商品有14种,到年末已减少到2种,其中1种是议价牛肉(另1种是凭工薪
券供应的部分茶叶),主要是为掌握市场,保证少数民族供应。议价牛肉延续到1967年4月
15日撤消。
  1969-1971年实行凭回民购货证定量供应办法,每人每月供应去骨牛肉0.25千克,节日
增加供应量。1971年开始发放回民肉票,凭票每人每月供应去骨牛(羊)肉0.25千克。到
1978年,供应标准有很大提高,全年居民定量实际供应水平达到6.25千克,平均每人每月消
费增加到0.5千克,1979年居民定量实际供应水平提高到每人11.5千克,平均每人每月消
费0.96千克。1980年回民定量标准为每人每月0.5千克,春节增供1千克,元旦、国庆节、
"五一"节、"古尔邦节"各增供0.5千克,每人每年共计供应9千克。
  1980年8月,菜牛在完成国家交售任务后,多余的部分可进入集市出售,由买卖双方协
商议价,议购议销。对少数民族定量供应部分,以及原规定的定量供应范围内的牛羊肉,仍
执行规定销售价格不变。对其他方面的供应,均按议销价格执行。9月份,哈尔滨市议价牛
肉登市,调剂市场不足,受到群众欢迎。1981年12月起,除对回民定量、回民饭店和空军飞
行人员、老红军、省体委直接训练的运动员继续平价供应外,对会议、军需、特需等一律实
行议价销售。1982年1月1日起,哈尔滨市对定量供应范围内的牛羊肉实行平价供应,对其他
方面的供应一律实行议价销售。1983年8月起,调整牛肉平价定量供应对象和标准:对回族
居民每人每月供应9千克,优先保证供应,对回族战士按部队供应标准,每人每年供应13.8
千克;空军空勤每人每年供39千克;对省体委直接训练的运动员,每人每年供36千克;对回
民饭店,每月供10.5吨,年供应126吨;对老红军按规定从8月份开始,每人每月供应1.5
千克;对回民保健、市体工队运动员、松花江地区运动员、武工演员、化验、军犬、会议、
外宾、专家等,一律不供应平价牛肉,只供应议价牛羊肉。
  1985年4月1日,取消定量供应办法。但由于市场上牛羊肉议销价格上浮比猪肉高,回民
意见很大。为稳定回民生活水平,体现党的民族政策,7月1日起,哈尔滨市恢复对禁猪民族
凭票定量供应办法,每人每年仍保证供应9千克牛羊肉,价格低于市场议销价格。1988年货
源充足,春节期间,采取议价牛肉转平价销售办法,对全市居民凭副食品券,每人增加供应
去骨牛肉0.5千克,零售价与供应回民凭票牛肉价格相同。12月1日,提高回民供应标准,
每人每月平价供应牛羊肉0.6千克,"五一"节、国庆节、新年、"古尔邦节"增供0.6千克,
春节增供1.2千克,此标准实行至1990年。
  (二)销售数量
  19世纪末,哈尔滨出现第一个活牛屠宰场,俗称"打牛房子"(位于今太平区大有坊街),
开始进行菜牛屠宰和经营。1903年中东铁路通车后,外国人大量涌入,牛肉消费和输出骤增。
《吉林通览》记载:1905年哈尔滨市总人口为104683人,其中外国人达34683人(俄国人为
23887人),占人口总数的33.13%。当年,仅从松花江水路就输出菜牛6681头。1906年全市
销售菜牛达到28467头,铁路输出达到11538头,成为东北北部菜牛集散的最大市场之一,除
哈尔滨市周围各县外,远至吉林、海拉尔等地的菜牛也大量通过铁路、水路、陆路运至哈尔
滨市屠宰、销售和输出。1909年,哈尔滨市立屠宰场在11个月的时间里,就屠宰牡牛18670
头,屠宰牝牛12012头,屠宰牛犊2294头,屠宰菜羊7895只。全年全市销售牛肉达到32976头。
1912年,哈尔滨市向俄国西伯利亚地区和欧洲等地输出菜牛达到18499头。此后,牛肉经营
更趋活跃。1913-1927年菜牛年均销售量24706头。
  哈尔滨市沦陷时期,日伪政权对畜产品实行统制,牛缺价贵,加之旅居哈尔滨市的欧美
人士减少,苏联侨民消费力薄弱,牛肉销售量下降,而"充实军需"增加对日输出却在不断上
升。以1935年销售量为基期100,1936年下降25.44,1937年下降33.36,1940年下降61.44。
此间年均输出6975头,最多年份输出万头以上,最少年份也输出4675头,每年输出和军需量
平均占总销售量的43.09%,其中,1940年输出占总销量比重高达57.50%。1941年"太平
洋战争"爆发后,市场更加恶化,1945年,牛肉奇缺,市场时有时无。
  哈尔滨市解放后,菜牛生产得到发展,牛肉销售量大幅度上升,1947年销售16065头,
1948年和1949年分别比1947年增长21.60%和36.83%。其中,东北鸡鸭公司1948年向苏联
出口1.11万头,1949年向苏联出口1.99万头。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国民经济得到恢复,人民生活水平逐步提高,牛肉销售量不
断增长,1952年销售量达到8777头,1953年销售1.7万头。1954年粮食统购统销后,人民生
活消费逐步由"穿、吃、用"向"吃、穿、用"转化,副食品销售量增加,全年牛肉销售量达到
2.14万头。1956年,劳动就业人口增加,全行业公私合营和职工工资全部提高及补薪,购
买力空前高涨,全年销售量达到4.42万头,全市人均消费牛肉3.005千克。1958年"大跃进
"开始后,货源短缺,市场供应紧张,全年仅销售4456头,调出出口390头,出现顾客排队争
购牛肉现象。1959年副食品严重脱销,牛肉2月份后停止供应,全年仅销售1647头,虽然供
应异常紧张,还调出出口489头,占全市总销售量的22.89%。1960年市区仅销售2571头,
调出出口431头,调出占全市销售总量的14.36%。1961-1962年分别销售393头和200头,分
别比1957年下降96.45%和98.19%,两年未有调出,牛肉销售量降到历史最低水平,很难
保证少数民族供应。1963年,国民经济好转,牛肉销售量显著增长,全年销售菜牛1618头,
比1962年增长7.1倍,1964-1965年分别销售7238头和9248头。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市场受到冲击,销售菜牛4504头,比1965年下降51.30%。
1967-1970年,由于广大商业工作者坚守岗位,努力安排市场,菜牛销售量有较大幅度增长,
年均销售1.98万头。其中,1969-1970年"备战备荒",菜牛销售量达到2.64万头。1971--
1977年菜牛销售量大幅度下降,7年年均销售4829头。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市场活跃,菜牛销售量有较大幅度增长。1978-1984年年均
销售5600多头。1984年菜牛放开经营,市场更加活跃,1985年菜牛销售量猛增到1.33万头。
放开经营后,人们膳食结构发生变化,开始向优化肉食结构发展,许多家庭逐渐增加牛羊肉
用量,牛肉销售量持续大幅度增长。1986年达到1.51万头。1987年全国猪肉货源偏紧,市
国营商业积极组织牛肉货源以弥补猪肉供应不足,全年销售牛肉2.58万头。1988年调出量
达到1.25万头,市区销售量达到7.89万头,创哈尔滨市有史以来菜牛销售最好水平。1989
年猪肉销售量增加,牛肉销售量下降,全年销售3.49万头。1990年在牛肉货源偏紧调入大
幅度减少的情况下,市区仍销售3.05万头。
  三、价 格
  1903年牛肉销售价格较为低廉,每0.5千克0.17元(银元,下同)。1904年日俄战争
爆发,肉源短缺,牵动牛肉价格上涨,1905年每0.5千克零售价上涨到0.50元,比1903年
上涨194%,1907年价格回落到每0.5千克0.28元。1910年5月,蒙古产牛肉哈尔滨市零售
价每0.5千克0.29-0.345元,海参崴为0.449-0.483元,哈尔滨市牛肉价格比海参崴价
格低0.138-0.159元,由哈尔滨市向海参崴用火车运送牛肉,每0.5千克运费至多0.026
元,价格仍比海参崴低0.112-0.133元,夏季,哈尔滨市牛肉价格更加低廉。到1916年,
牛肉零售价年均每0.5千克0.31元。
  1917年俄国"十月革命"爆发后,哈尔滨市仍受沙俄残余势力统治,铁路中断,卢布暴跌,
牛肉零售价逐年上涨,到1919年牛肉零售价比1916年上涨7.6倍,每0.5千克高达2.58卢
布。1920年才回落到每0.5千克0.31元。1921-1931年年均每0.5千克零售价0.24元,最
高价格是1925年,每0.5千克0.295元。1930年北满粮食丰收,肉价下跌,12月份牛肉零售
价下降到每0.5千克0.136元,为哈尔滨市历史上牛肉最低价格。
  1937年抗日战争爆发后,日伪政权为扩大军需,加紧对畜产品实行统制,牛缺价贵,零
售价逐年大幅度上涨。1937-1938年分别比1936年上涨17.86%和34.29%,1939年1月31日,
哈尔滨市伪警察厅当局确定食肉标准价格,对违反者依暴利取缔令予以处罚,但仍然无法控
制价格上涨,全年牛肉零售价已上涨到每0.5千克0.46元(伪满币,下同)。1940-1941年
分别比1939年上涨95.65%和130.43%。1942-1944年3年的黑市价格更是直线上涨,每0.5
千克分别为1.50元、2.63元和4.76元,分别比当年公定价格高出0.34倍、0.8倍和1.99
倍。1945年日本投降后,伪币毛荒,物价失控,牛肉每0.5千克上涨到18.36元,为1936
年的65.57倍。1946-1949年,在哈尔滨市沦陷时期物价暴涨极峰和通货膨胀高峰的冲击下,
牛肉零售价格继续暴涨。1946年每0.5千克上涨到37.79元(东北地方流通券,下同);19
47年上涨到每0.5千克334.00元;1948年突破千元大关,每0.5千克3634.00元,1949年
突破万元大关,每0.5千克2.09万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市委、市人民政府采取一系列措施稳定市场,稳定物价,迅速
遏制通货膨胀,制止物价暴涨,1950-1952年,每0.5千克牛肉零售价稳定在4190.00---
5220.00元(旧人民币,下同)。
  1953年后,为促进生产,保证国、合商业部门合理经营,满足城市供应,在菜牛收购价
格多次调整后,哈尔滨市相应多次调整牛肉零售价格。1953年9月7日,牛肉零售价格调整为
每0.5千克6220.00元。1954年1月,牛肉零售价调整为每0.5千克6500元,1956年下调牛
肉零售价格8.3%,每0.5千克零售价为0.60元(新人民币,下同)。1957年为解决菜牛
收购价格提高后,牛肉零售价格未调,购销差价显得过紧问题,以不过多增加消费者负担、
使经营部门稍有利润、打紧进销差价为原则,调整牛肉零售价,每0.5千克上调到0.63元,
上调幅度5%。1959年10月10日起,牛肉零售价格每0.5千克上调到0.68元,提高幅度为
7.94%。
  1959-1979年,牛肉零售价为计划价格,仅做过两次调整。第一次是1975年3月1日,为
解决1959年菜牛收购价格提高到每0.5千克0.61元后,牛肉销售价格长期未动,商业经营
亏损以及1975年菜牛收购价格又提高18%,每0.5千克上调到0.72元,出现销售价格低于
收购价格较多的不合理状况,牛肉零售价格每0.5千克上调到0.72元,提高幅度为5.88%。
第二次调整时间是1979年11月1日,为改变牛肉销售价格比猪肉低得较多的状况,牛肉同猪
肉、羊肉等8种主要副食品一起上调销售价格,并给职工副食品价格补贴,牛肉每0.5千克
零售价上调到0.95元,提高幅度为32%。
  1980-1990年,国家对牛肉销售价格进行改革,实行平、议价相结合的双轨制,销售旺
盛,市场活跃。1980年8月1日起,对定量供应部分执行规定价格,其他方面的供应,均实行
议销价格。9月,哈尔滨市开始销售议价牛肉,去皮去骨牛肉每0.5千克批发价1.25元,最
高零售价1.40元。1984年3月,菜牛放开经营后,流通渠道增多,货源增加,价格灵活,随
行就市,牛肉供应紧张状况得到缓解。4月9日,议价牛肉每0.5千克上浮到1.80元;7月3
日,议价牛肉最高限价为每0.5千克1.80元。1985年4月1日,牛肉取消定量供应,全部实
行议购议销,牛肉指导性价格每0.5千克1.95元。7月1日恢复定量供应,定量内供应平价
牛肉,每0.5千克1.70元。全年集贸市场议价牛肉平均每0.5千克1.911元。1987年10月
15日,牛肉随同猪肉一起上调零售价格,每0.5千克由1.70元上调到1.97元,提高幅度为
15.88%。同年,取消议价牛肉最高限价,实行按规定作价办法作价,高来高走,低来低走。
全年集贸市场牛肉议销价格每0.5千克2.431元,比平价高出22.49%。1988年5月7日,4
种副食品价格改革,牛肉指导性价格每0.5千克上调到2.35元,并延续到1990年。
 
     
  附件:显示原文件
显示原文件
显示原文件
显示原文件
显示原文件
显示原文件
 
  【上一条】         【返回】         【打印本页】         【下一条】  
 
    本栏目为资料性栏目,录入时尊重原文,尽可能保持资料的原始性。因出版时间已久,很多记述都是遵循当时提法,内容如有不准,系原始资料中存在的问题,并非本网站录入错误,敬请谅解。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使用帮助    -    网站地图    -    友情链接
Copyright ©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技术维护: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资料信息处
电话:(0451)86772465  E-mail:dfz_lx@harbin.gov.cn
地址:中国·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世纪大道1号  邮编:150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