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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8年,秋菜受灾减产,供应紧张。为均衡供应,1959年春节开始实行凭证定量供应办
法。每人供应暖白菜1.5千克,暖土豆2千克,暖萝卜0.5千克。3月份处于青黄不接的季节,
为使市民都吃上菜,凭证每人供应土豆2.5千克,干菜0.5千克。
1960年春节每人供应蔬菜3.1千克,其中白菜2千克、萝卜0.6千克、土豆0.5千克。
“五一”节每人凭证供应蔬菜1.5千克。6月9日起,对运动员所需蔬菜实行定量供应,一二
三类灶每天均供0.75千克。1961年春节每人供应蔬菜1千克,每户凭票供应白菜2千克,细
菜0.5千克,“三辣”(大葱、大蒜、辣椒)1千克,“五一”节,蔬菜每人供应标准减少
到0.25千克,9月份起,对外国留学生实行定量供应,每人每月供应蔬菜15千克。中秋节和
国庆节对居民每人分别供应蔬菜0.5千克。
1962年春节对居民每人供应蔬菜0.75千克,每户供应葱蒜0.25千克,对劳改人员和在
押犯人每人供应蔬菜0.5千克。2—3月份蔬菜供应处于淡季,只能保证特需,平日市场停止
供应。对特需的具体安排是对专门供应特需的副食四商店(今道里肉类商店)每月供应蔬菜
30吨,菜豆每月1吨;对北方大厦、国际旅行社、友谊宫和哈尔滨旅社4大宾馆,每个床位每
天供应蔬菜0.25千克、菜豆50克,但对其会议用菜不再供应;对医院每个床位供应蔬菜
0.15千克、菜豆50克;对外侨每人每天供应蔬菜0.25千克;对产妇每人次供应2.5千克;对
铁路客运和饮食业每月供应25吨;对省、市重要会议及临时特需每月供应鲜菜100吨。为弥
补蔬菜供应不足,从3月份起,对居民每人增供菜豆1.5千克,4月调整供应范围和标准:4
—5月,医院病床每天提高到0.5千克,产妇提高到5千克,4大宾馆每天每床提高到0.5千
克、饮食业提高到200吨,会议(包括军队)提高到150吨,增加对小孩佝偻病供应,每人3
千克,增加江上航运供应20吨;对每百元侨汇券增加供应蔬菜每人每天1千克。“五一”节
对居民每人供应0.5千克,5月中下旬对居民每人凭卡片供应1.5千克。6月以后,春、夏菜
收购和调入量大幅度增加,供应好转,敞开销售。秋菜上市后,为保证居民供应,防止无证
商贩投机倒把,8月30日起实行凭卡供应办法,平均每人供应22千克。1963年蔬菜供应好转,
全部敞开供应。
“文化大革命”期间,蔬菜生产遭到破坏,供应紧张,哈尔滨市再度实行凭证(票)定
量供应办法。1975年对居民每人凭购货证供应秋土豆15千克,对职工食堂按就餐人数每人供
应5千克;在凭证定量供应外,对职工凭工资基金管理薄到各区菜站开调令,每人增供15千
克。1976年对零售商店选挑积存的小土豆也按定量标准凭票供应。1977年新年、春节分别对
居民每人凭票供应白菜1千克,每户供应细菜0.5千克;“五一”节每人限量供应0.5千克。
1978年以后,改革开放不断深入,蔬菜供应情况逐步好转,凭票供应品种逐渐减少。同
年秋,为均衡供应,哈尔滨市对白菜、土豆、大葱3个品种实行凭票定量供应办法,其中,
白菜每人供应50千克、土豆每人供应25千克、大葱每人供应4千克。1980年秋菜凭票供应的
只有白菜1个品种,每人仍凭票供应50千克,其它品种敞开,任意选购。1981年春节,对居
民每户凭按户供应券供应白菜10千克;秋菜供应时,为保证居民都能买到一定数量的等内大
白菜,每人凭票供应25千克。1982年春节每户凭按户供应券供应白菜12.5千克;同年秋,
土豆受灾减产,恢复实行定量供应办法,每人供应25千克。1983年以后,蔬菜市场越来越好,
取消定量供应办法,敞开销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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