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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志 副食品商业》
 
 
第三篇 管  理
 
 
第三章 计划管理
 
 
第三节 统  计
 
 
  哈尔滨市形成近代城市规模以后,清朝政府,特别是沙皇俄国和日本,为加强对哈尔滨
市的统治,争夺东北北部物资集散市场,都比较注重对商业的统计。清光绪三十四年(1908
年)滨江厅对傅家甸(道外区)进行调查统计,市街附近商号有801个,从业人员3892人。
哈尔滨海关统计,全年肉食、鱼类、糖、茶、粮食等货物输出、输入关税收入额达32.11万
海关两。1926年日本出版的《东支铁道年报》,对1913—1932年哈尔滨铁路输入、输出的肉
类、鱼类、蔬菜、粮谷等各种货物,作以详细的统计记载。1927年中国东省铁路管理局出版
《东省铁路统计年刊》,对1922—1926年哈尔滨铁路输入和输出的69个种类的商品,逐年作
以详细的统计。此间,官方的统计内容主要是商品购、销数量、物价、商业户数、从业人员、
资本金额、交易额及税金等;商号内部的统计,一般使用台帐(流水帐),记载每日(月、
年)商品购、销数字、资金往来及费用、红利、佣金(工资)、财产用具等。哈尔滨市沦陷
时期,日伪当局为加强经济统制,除利用其出版的《露满蒙时报》、《北满经济月报》、
《北满半月刊》、《滨江省经济季报》等报刊,连篇累牍地详细刊载哈尔滨市各种商品购、
销经营情况和统计数字以外, 还每年出版《哈尔滨市势年鉴》、《卸卖物价统计年鉴》、
《专卖总局统计年报》等专门的统计年刊,对哈尔滨市市情,特别是商情,进行详尽周密的统
计。其中,《哈尔滨市势年鉴》每年都要对家畜的购进、屠宰和销售作以统计,在其刊载的
1938年“哈尔滨家畜交易市场家畜来源统计表”中,记载哈尔滨市场上交易的家畜来源于
6个省、44个以上的市、县,猪、牛、羊成交量达116932头。
  哈尔滨市解放以后,统计工作得到市委、市人民政府的高度重视。1949年1月,哈尔滨
市人民政府商业局编印《哈市商业》(1950年6月以后改为《商情通报》),对哈尔滨市商
业开废业、行业营业、公营商业、私营商业、商品出入境、商品交易量及金额、物价等进行
详细统计,每10天出版一期,按每月上旬、中旬、下旬分别刊载统计情况和结果。商品出入
境数量统计目录有食用牲畜、红白糖、粮食、纱布等16个品种,金额统计目录有糖类、烟酒、
鱼肉、水果、山海食品、蔬菜类等17个品种。商品交易量及金额目录有猪、牛、羊、水产品、
鲜蛋、蔬菜等主要物资。
  1950年4月,哈尔滨市计划局成立,管理全市商业、工业等计划和统计工作,至此,商
业统计系统形成。8月起,哈尔滨市商业局和合作总社除向省、市和东北贸易部上报商品流
转日报表和旬报表以外,开始上报月报表。统计目录中有猪肉、牛肉、鲜蛋、各种鱼、蔬菜、
食糖、卷烟、酒等副食品。报表除期末库存指标外,购销统计指标包括:国营企业、专业公
司、其他地方贸易公司、合作社、国家资本主义企业、私人经济、本系统等。
  1953年7月,全国实行统一的商品流转统计报表制度,取消电讯日报,只上报电讯旬、
月报和表式月报。提报旬报时间为旬后3天,月报为6天。
  1958年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将过去由专业公司汇总的报告制度,改为由市商
业局汇总,综合上报,统计指标体系由过去以专业公司系统为总体,改设“商业系统外(内)”
指标。同年,在“大跃进”中,一切为“钢铁元帅”让路,有些人认为“统计报表可有可无”
浮夸风严重,商品大类和旬报表被取消,哈尔滨市副食品、日用工业品等等电讯旬报目录简
化到54种商品,月报简化到81种商品。使省专业部门不能及时掌握具体业务活动情况,在商
品调拨和分配工作中心中无数,给指导商业工作和安排市场造成困难,严重影响购销业务的
开展。1959年2月份将原来电讯旬报54种商品,月报81种商品,统一改为138种,恢复商品分
类金额统计,分肉食禽蛋类、水产品类、干鲜菜类、糖果糕点类等24类,从零售单位起报。
另增加“市内商业系统调入总值”和“市内商业系统调出总值”2个附注,1960年起,指标
设置改从全社会角度出发,商业购进和销售以所有商业部门为一个整体来统计,设“国内纯
购进”和“国内纯销售”两大指标。
  1961年4月变动电讯旬(月)报指标,增加省内专外调入和调出指标;增加14种商品目
录,相应取消水泵、蚕茧等一部分商品目录。在必报资料中增加糕点、糖果、高级酒及冷饮
销售总值和纯调省活猪、鲜蛋、江鱼、鲜菜、蜂蜜等项目。
  1962年4月份起,为使统计数字不重不漏,商品流转旬、月报表实行“以专业公司条条
为主、条块结合”、“谁经营、谁填报、谁汇总”和区别对待、分别上报”的上报办法,按
专业公司系统逐级汇总上报;专业公司按系统上报之后,市商业局仍负责综合全市商品流转
月报表的总值类值表,并附市月报表在月后8日前上报省商业厅。
  1965年精简报表,批发、零售报表区别对待,零售企业只统计60种与国计民生关系重大
的商品,不统计商品分类金额,同时取消电讯月报,改为表式月报。
  “文化大革命”开始后,统计机构被撤销,人员被调离,统计工作处于混乱状态。1967
年类值表被取消,总值指标也只留16个基本指标,商品目录中统一必报的商品由66种减为23
种,1969年1月,原有各种商品流转统计报表一律作废,基本报表只设一张“主要商品月报
表”,只列“国内购进、省外调入、国内销售、调出省外、库存”等9项指标。统计工作遭
到破坏,基本统计资料很难及时准确上报。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以后,统计工作得到恢复和加强。1979年7月,市第二商业局
所属各公司、区商业局和任务量大的供应、批发单位单独设立计统科(组),同财会在一起
不单设的,也配备专职计统科(组)长和专职统计员;商店、工厂等独立核算单位设专职统
计员;比较大的门市部设专职核算员,比较小的门市部设兼职核算员。建立和健全原始记录
和统计台帐。商品流转月报报告期为:所属各单位每月2日前报市第二商业局;市第二商业
局每月3日前报省商业局,每月4日前报市统计局。为把经济工作做细,增加旬报,报告期为
每月12日、22日,下旬不报。
  1981—1983年,商品流通渠道不断增多,相应改变商业统计制度。根据国家统计局提出
的“统一要求、分别填报、集中汇总、不重不漏”原则,国家统计局规定必报的主要商品购
销数字,改由市统计局承担归口汇总任务,市商业部门只报本部门经营数字。同时,增加城
镇集体所有制商业统计报表,设“购进合计”、“其中从生产者购进”、“销售合计”、
“其中销给全民所有制企业”、“库存”5项指标;增加议购议销商品统计附注,填报农副产
品议价购进总值和活猪、猪肉、家禽、鲜蛋、羊及羊肉、牛及牛肉、水产品、干鲜果八种商
品的议价统计;商品报表增加“自省内供销社调入”(原只由食品、蔬菜两公司填报),
“自省内其他国营商业调入”、“调给省内其他国营商业”、“接收进口”、“供应出口”
五个指标。1983年起,鲜菜、干菜及调味品类等改由经营的零售单位起报。
  1984年,为反映体制改革情况,增加“商业厅系统国营零售企业改为或转为集体、租赁
给经营者的购销存月报表”。同年,开始用计算机进行统计报表的汇总和计划检查。1985年
增加“商业厅系统贸易中心(批发市场)经营情况统计报表”。1986—1990年商品流转总值
月(年)报表各项指标没有变化,其中有关副食品的统计指标有肉食禽蛋类、鲜菜类、粮薯
制品类、干菜及调味品类、糖业糕点类、烟类、酒类、茶叶类、水产品类,其它类商品指标
有12项,共计21项。副食品商品购销存统计目录有活猪、猪肉、菜羊、羊肉、菜牛、牛肉、
鲜蛋、冰蛋、再制蛋、家禽、猪肉制品、鲜菜总量、食糖(其中:绵白糖、白砂糖)、糖果、
糕点、罐头、奶粉、酒(其中:全国名酒、白酒、啤酒、色杂酒、黄酒)、茶叶、卷烟,另
有加工肉制品付出猪肉附注指标。商业委员会商品流转月报于月后6日内上报省商业厅和国
家商业部,抄报市统计局;年报于年后15—20日内上报省商业厅和国家商业部,抄报市统计
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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