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的位置:首页 >> 史说哈尔滨 >> 哈尔滨市政府施政纪略 |
|
|
|
|
|
1952 |
|
|
|
要事摘录
○深入开展"三反"、"五反"运动
○开展禁毒、戒毒运动
○安旅巷事件
○经济恢复与发展取得显著成绩
1月1日 毛泽东主席在元旦团拜会上号召:"我国全体人民和一切工作人员一致起来,大张旗鼓地,雷厉风行地,开展一个大规模的反对贪污、反对浪费、反对官僚主义的斗争,将这些旧社会遗留下来的污毒洗干净!"。15日,中共哈尔滨市委召开全市支部书记以上党员干部大会,深入动员开展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运动(即"三反"运动)。会后,"三反"运动在全市迅速形成高潮。1月下旬,转入群众性"打虎"(即围剿贪污分子)阶段。26日,市委宣布撤销反贪污工作委员会,成立市节约检查委员会。全市各单位普遍成立了"打虎队",展开追打大贪污犯(即贪污亿元以上的罪犯)的斗争。4月25日,市委发出《关于处理贪污分子的指示》,要求各级党组织坚持“既使打错,也不能定错;没有确凿证据,不能定案”的原则,本着“是者定之,假者改之”,开展定案处理工作。1954年2月17日,市长吕其恩,副市长王化成、高云帆向市委报告"三反"运动结尾工作情况,并就做好"三反"运动收尾工作的几个问题请示市委。报告指出,哈尔滨市"三反"运动于1952年7月基本结束。暴露出贪污分子14 994名,其中贪污1亿元以上者(大老虎)22名,千万元以上未满1亿元者1 178名,百万元以上未满千万元者3 710名,百万元以下者10 084名;有科级以上干部567名,受到刑事制裁的788名。贪污赃款431.89亿元,已追回约130亿元左右,还应追缴赃款68亿元。赃款赃物处理办公室成立后,至1954年1月25日,又追回赃款2.7亿元。
1月16日 为贯彻执行中央和东北人民政府关于增加生产,历行节约的指示,市人民政府制定并公布《哈尔滨市各机关团体节约办法试行草案》,从房屋使用与修建、水电管理及办公杂支、开会招待等方面作了具体规定,要求各级负责人以身作则,带动全体工作人员认真贯彻执行。
1月18日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委员会与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协商委员会举行联席会议,讨论决定市三届各界人代会二次会议以“三反”运动为中心议题。会议通过成立市节约检查委员会,负责领导运动。
1月20日 哈尔滨市第三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第二次会议在马迭尔影院举行。中共哈尔滨市委书记、市协商委员会主席李常青在会上作了关于开展"三反"运动的报告。市长王一伦代表市人民政府宣布了反贪污、反行贿的有关政策,并限定违法工商业者7天内向政府坦白。会议经过讨论,通过了《全面深入开展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运动》的决议。21日,全市工商界举行反行贿、反偷漏税、反盗窃、反暴利坦白检举动员大会。各行各业业者2 550人参加大会,另有1 100人在344个收听站收听大会实况广播,有25名工商业者向大会坦白检举。22日,各区传达市人民代表会议决议,当场坦白检举贪污、行贿等问题117件。当晚全市出动2 600多名宣传员向广大市民宣传。反贪污、反行贿运动猛烈迅速,3天中坦白检举案件4 000余起。24日,市人民政府为保证反行贿、反偷漏税、反暴利、反盗窃运动的深入开展,颁布了5项措施:严禁采取利诱、威胁、歇业、解雇,提前结帐,互订"攻守同盟",延长春节假期,主要负责人逃避等手段进行阻挠、抗拒和破坏运动。26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在城市中限期开展大规模的坚决彻底的"五反"斗争的指示》,要求全国大中城市,向违法的资产阶级开展一个大规模的坚决的反对行贿、反对偷税漏税、反对盗骗国家财产、反对偷工减料和反对盗窃国家经济情报的“五反”运动。2月,中共哈尔滨市委、市政府、市节约检查委员会抽调国家干部、产业工人、店员积极分子组成"五反”31作队(组),在市节约检查委员会直接领导下,有计划、分期分批进驻私营厂店,对不法工商业户和资本家进行检查。3月上旬,市委拟定对各类工商业户处理原则,对全市私人工商业户根据其实际表现及经营状况划为守法户、基本守法户、半守法户、严重违法户、完全违法户5类。打击的重点确定在那些"五毒”俱全的严重违法户和完全违法户上。6月9日,"五反"运动基本结束。运动中受理不法资本家和违法工商业户坦白、检举案件达41 000件,群众揭发不法工商业户和资本家"五毒"材料43 000余件。全市补、退、罚的工商业户计486户,补、退、罚款1 792亿元。运动后期,除少数特别严重者受到法律制裁外,其余绝大多数均从宽处理。10月,经市工商管理局、市总工会、省市运输公司及市工商联等单位研究认为,"五反"运动暴露的问题证明.私营运输行业不利。国计民生,故对全行业43户,除由国营信托公司接受13户,废业5户外,其他25户由市运输公司全部接管。
2月5日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召开第三届烈军属、荣复军人和拥军优属模范代表大会。会议通过了关于积极参加反贪污运动和开展群众性拥军优属运动两项决议。
2月6日 松江省人民政府命令:经东北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哈尔滨市第三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第一次会议选出的市长王一伦,副市长陈一凡、郭林军和丁公甫等30名为市人民政府委员。
2月16日 松江省人民政府令:冯炳炎任市税务局局长。
2月19日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发出《关于严禁鸦片烟毒及其他毒品命令》。8月10日,市三届各界人代会三次会议通过在全市开展禁毒运动的决议。9月18日,市人民政府委员会与市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协商委员会举行联席会议,讨论并通过了市政府对贯彻执行市三届各界人代会三次会议关于在全市开展禁毒、戒毒运动的情况报告。在这次运动中,全市共捕获贩毒犯744人,其中主犯23人,大犯103人,惯犯530人,现行犯88人。缴获大批毒品、烟具。处决了罪大恶极的贩毒分子10人,对117人判以徒刑,对一般吸毒者采取以自戒为主、群众监督的办法进行戒毒,对无自戒能力或顽固者,采取集中施戒,有1 136人戒了烟。
2月21日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全体职工要求严惩暗害中国人民志愿军的奸商。23日,私营日新制米厂经理甄佩兰、高子林,益兴制米厂经理李兴友,盗窃抗美援朝军粮65万公斤,被政府逮捕。26日,市节约检查委员会对800余名主动坦白交待问题的工商业户从宽处理,除补缴上年偷漏税款、退回赃物外,不另罚款,免予刑事处分。3月12日,市人民法院根据严惩与宽大相结合的政策,对因犯盗窃国家财产罪拒不坦白,或因破坏运动而被政府逮捕的46名工商业者,由于捕后比较彻底供认罪行,并能检举他人,宣布予以释放。15日,市节约检查委员会在市劳动人民文化宫举办的"三反"、"五反"展览会开幕。4月4日,市人民政府为保证职工在"五反"运动中正常的经济生活不受影响,积极参加“五反”运动,召开了全市劳资大会。对无故停工、拒发工资的不法资本家进行公开处理;对消极经营、拖欠工资的资本家提出警告。10日,市人民政府成立临时人民法庭,本着宽严结合的方针,处理了一批贪污分子。21日,市节约检查委员会在哈尔滨剧院召开"五反"大会,第一次宣布处理一批违法工商户。5月6日,市人民政府委员会与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协商委员会举行联席会议,听取了全市"三反"、"五反"运动情况的报告。会议决定成立人民法庭,于华烽为审判长,胡传经为副审判长,下设7个分庭,负责处理"三反"、"五反"案件。
3月19日 全市15万各界群众集会,抗议美国侵略者进行细菌战的滔天罪行。松江省抗美援朝分会主席李延禄在会上讲话。大会通过了抗议书,会后举行了示威游行。
3月30日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防空总指挥部发出通令,决定加强灯火管制,公布《防空期间灯火管制办法》。
4月7日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颁布《哈尔滨市卫生费征收暂行办法》。
5月17日 经松江省人民政府批准,市政府成立机要室,负责市政府机密电报,归市政府办公厅主任直接领导。机密电报处理权属于市长,批阅权属于秘书长和办公厅主任,阅读范围为各局、院首长。
5月19日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为全面、迅速地恢复和发展私营企业生产,繁荣社会主义经济,成立了私营企业生产指导委员会,并在东、西傅家等8个区设立生产指导工作组,专门组织与指导私营企业恢复生产;分配国、公营企业委托加工订货任务;介绍收购积压的成品,帮助解决资金不足的困难。
5月22日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农村工作办事处组织省市劳模参观松浦、顾乡、香坊区的新华、新发、前进等农村生产合作社。
7月1日 中共松江省委召开省直与哈尔滨市直党员干部大会庆祝"七·一"。会上,省委第二书记强晓初提出在"三反"、"五反"胜利基础上,要加强党对经济建设的领导,迎接大规模经济建设高潮。
7月5日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召开第一次防汛工作会议。会上,成立了市防汛委员会,副市长郭林军兼主任,李子敬、张振东、田玉林为副主任。
7月7日 松江省人民政府通知:孔玉任市商业局第二副局长。
7月28日 中共松江省委组织部通知:经中央批准,高云帆任哈尔滨市第二副市长兼市计划委员会主任;冯毅任市人事局局长。
7月29日 为加强对市郊农村工作的领导,中共哈尔滨市委决定成立市委农村工作委员会(同时也是市政府的工作机构)。香坊、顾乡两个郊区也分别建立区委农村工作委员会。
7月30日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各委、办、局(处)干部,继1950年11月整编后增加到1 526人,本年又经调整,干部编制缩减为1 242人。
7月31日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发出通告,严禁贩卖青苞米及青毛豆,确保粮食收成。
8月6日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委员会与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协商委员会举行联席会议。会议听取并讨论通过了市政府关于"三反"、"五反"运动基本胜利结束和开展增产节约运动以及肃毒运动的报告;市法院《关于司法改革的报告》。会议同意市人民政府第三季度工作纲要和关于学习《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的计划。决定在全市开展肃毒运动;撤销"三反"、"五反"人民法庭;撤销丁公甫、徐公振、初焕章市人民政府委员和刘华亭市协商委员会委员职务。
8月7日 松江省人民政府通知:免去张梅溪市人事局局长职务。
8月1O日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发出紧急通知:按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制定的《颁发抗美援朝纪念章的办法》,哈尔滨市开始颁发"抗美援朝纪念章"。
9月初中央人民政府副主席、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司令朱德,由省、市领导陪同视察了伟建机器厂、轴承厂、第一工具厂。5日,离开哈尔滨市。
9月13日 松江省人民政府通知:任命贾民新为市计划委员会秘书长;陆庆琛为市工商管理局副局长;吴道真为市地方工业管理局副局长;姜达生为市人民法院副院长;刘福瑞为市民政局第一副局长,徐宝栋为第二副局长;张琢琨为市劳动局副局长。
9月25日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决定将原属香坊区北部的袁家、骆斗屯,划归太平区管辖,撤销袁家村行政村组织;太平区和香坊区以东棵街公路为区界。
9月29日 松江省人民政府通知:任命梁毓忠为市房地局副局长兼房产公司经理,赵绍宗为市房产公司副经理;宋子良为市建设局副局长;刘锦堃为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是月 根据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关于劳动就业问题的决定,哈尔滨市劳动就业委员会成立。王一伦为主任委员,王堃骋、胡传经、安作路为副主任委员。
1O月6日 松江省人民政府通知:任命李式楷为市建设局第一副局长;李松涛为市文教局第一副局长,朱繁为第三副局长;王语山为市工程局副局长。
10月16日 松江省人民政府通知:同意王一伦为市人民防空指挥部总指挥,王堃骋、江涛为副总指挥。
10月23日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委员会与市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协商委员会举行联席会议,听取市法院院长于华烽作的《司法改革运动情况》、市劳动局局长胡传经作的《劳动就业问题》、市人事局局长安作路作的《市政府组织机构和人事任免问题》的报告;讨论通过了市政府第四季度工作计划。会议确定以开展扫盲运动为即将召开的市三届各界人代会四次会议的主要议题。
11月3~4日 哈尔滨市第三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第四次会议召开。会议听取了市中苏友好协会会长郑依平《关于开展"中苏友好月"活动的报告》;市劳动就业委员会副主任胡传经、市文教局局长史文生和市卫生局副局长李亚非分别作的关于劳动就业、扫除文盲、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报告,并作出相应的决议。
11月10日 中共哈尔滨市委组织部通知:吕文德为市地方工业局第二副局长。
11月17日 松江省人民政府转发中央人民政府人事部函:经政务院决定,免去陈一凡哈尔滨市副市长职务。
11月28日 哈尔滨市地方国营工厂展开厂际之间的竞赛运动,争取超额完成全年计划,为1953年大规模经济建设打下基础。
12月4日 松江省人民政府决定,省宗教事务处与哈尔滨市宗教事务处合署办公,其日常行政事宜由市政府领导。
12月9日 中共松江省委组织部通知:中共中央东北局组织部介绍吕其恩到哈尔滨市任市长、市委常委。
△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通知:经市政府政务会议决定,将市民政局承担的区政指导工作任务及其组织机构,划归市政府办公厅。
12月11日 中共哈尔滨市委组织部通知:经中央批准,张梅溪兼任市政府监察委员会主任。
12月21日 西傅家区安旅巷9名居民代表142名群众控告市政府房地局在西傅家区安旅巷动员217户搬迁时,强迫命令,违法乱纪,造成5名妇女流产,3人死亡。1953年4月1日,市人民政府委员会召开会议,听取了市政府办公厅副主任张振东关于"安旅巷事件"的调查处理工作汇报。经过讨论,会议同意调查组提出的处理意见:检讨错误,赔偿损失,对有关工作人员进行处理。11日,《松江日报》刊发副市长郭林军的"我对安旅巷房产问题的检讨"。20日,中共哈尔滨市委纪律检查委员会、市政府监察委员会联合作出《关于安旅巷事件的处理决定》。《松江日报》发表“接受安旅巷事件的教训,深入开展反官僚主义斗争”的社论。
12月23日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市总工会、松江广播电台联合召开"全市完成增产节约16万吨粮食任务祝捷大会"。会上,奖励了超额完成全年增产节约计划的企业。
12月25日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为提高工作效率,举办反文牍主义展览会。
12月29日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委员会与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协商委员会举行联席会议。会议讨论召开市四届各界人代会一次会议的准备工作;通过了哈尔滨市开展交通安全运动月计划。
是年 哈尔滨市经过三年(1950-1952)的经济恢复与建设,各方面都取得了显著成绩,为进入第一个五年计划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工业生产恢复发展迅速。截至1952年,全市工业总产值1952年达到68 807万元(按1952年不变价计算,下同)比1949年增长2.92倍,平均每年增长57.7%。由辽宁迁来哈尔滨市的11个工厂陆续建成。国营工业总产值所占比重由1949年41.2%上升到61.5%。市属地方工业中国营工业比重由9.13%上升到24.3%。
基本建设新建、扩建工程和投资增多。从1950年到1952年共完成建设投资2.43亿元,三年新增固定资产2.02亿元,固定资产交付使用率达到83.13%。市属项目三年完成总投资2 619万元。城市建设完成投资1 182万元,完成了对四方台水源和沙曼屯净水场的第一期恢复工程,市区自来水日供水能力增加5万吨;修建道路37.42万平方米,建设桥梁7座,增加公共电汽车116辆;新建中小学校舍9所。
农村发生了新的变化。市郊农业互助合作组织已占农村总户数的88.3%。截至1952年,农业总产值达到2 220万元,比1949年增长48%,平均每年增长14%;粮食作物总产量达到7 367万公斤,比1949年增长36.7%,平均每年增长11%;蔬菜总产量达到1.14亿公斤,比1949年增加1.48倍,平均每年增长35.4%。
市场繁荣,商业网点增加。1952年商业社会总购进1.53亿元,比1949年增加15.3倍,总销售达到3.3亿元,比1949年增长8倍。其中,日用消费品增长2.02倍,农业生产资料增长71%。社会商品零售额由1950年的48.9%上升到77.6%,商业网点三年增加.172处。
文化、教育、卫生事业等其他事业随着经济的恢复与发展也取得了明显成绩,为进入第一个五年计划打下了基础。
△ 全市人口为939 047人,比上年增长8.44%,自然增长率35.07‰。
社会总产值为94 964万元(按当年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54.98%,其中工农业总产值为71 027万元(按1952年不变价计算,下同),比上年增长49.84%。工业总产值68 807万元,比上年增长50.74%(属全民所有制42;44万元,比上年增长61.59%;集体所有制1 051万元,比上年增加3.49倍;重工业28 768万元,比上年增长85.31%;轻工业40 039万元,比上年增长32.92%);农业总产值2 220万元,比上年增长26.64%。
国民收入为35 476万元(按当年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49.37%。
社会商品零售总额为26 488万元,比上年增长43.19%。
地方财政收入为2 834万元,比上年增加12.43倍;支出为1 714万元,比上年增加14.44%倍。 |
|
|
|
【上一条】
【返回】
【打印本页】
【下一条】 |
|
|
|
|
|
|
本栏目为资料性栏目,录入时尊重原文,尽可能保持资料的原始性。因出版时间已久,很多记述都是遵循当时提法,内容如有不准,系原始资料中存在的问题,并非本网站录入错误,敬请谅解。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