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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哈尔滨市委、市政府将"提高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扩大保障覆盖面"作为向群众承诺必须办好的十件大事之一,公之于社会。市政府召开了全市提高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扩大保障覆盖面工作会议,专项推进此项工作的开展。9月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由年初的2.3万人增加到9.6万人。其中,城区8万人,县(市)1.6万人。哈尔滨市再次全力推进扩大最低生活保障覆盖面工作,到年末,全市有23.9万人纳入保障范围。全年安排保障资金7 785万元,是上年的3.2倍、1997年的26.3倍。2001年全市除太平区、木兰县外,17个区、县(市)建立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全市农村保障对象19 796人,占农业人口的 O.34%。年保障资金支出为72万元(均为集体投入),保障标准全市最高为1 000元/年,最低为550元/年,^均年补助金额36元。
(陈慧敏 冯毅民 谢 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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