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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年,哈尔滨市参加养老保险的企业8 277户、职工119.4万人,离退休人员31万人。全额收缴养老保险费7.1亿元,比上年增长12%。在部分企业经济效益较差的情况下,养老保险费收缴率稳定在90%。全市清缴历年陈欠款2 500万元。
1996年,全市拨付养老金6.4亿元。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为离退休人员提高养老保险待遇,为企业离退休干部增加护理费。为148户困难企业缓缴和借付养老金6 400万元。为全市306户(次)企业离退休干部2 603人(次)全额垫付养老金400余万元。对全市集休企业533名离休人员实行全额全项发放养老金。对破产企业符合规定的职工办理退休手续,并对离退休职工实行全额全项发放养老金。
1996年,市区在破产企业退休职工和全市部分离休老干部中进行养老金社会发放和社区管理试点,1万余名离退休人员将在银行领取离退休金。宾县从1989年开始退休金直接由保全储蓄所发放。
1996年,各级社会保险机构运用行政、法律、经济手段,加强基金收缴与管理。通过审计对参加统筹企业定期进行稽核,督促企业按时足额缴费。建立内部基金收缴目标责任制,分片包干,责任到人。原7区5县(市)审计制度完善,对企业的工资总额、基金收拨报表、劳资报表、离退休人员增减变化和合同制职工流动情况稽核检查,纠正少提漏缴、虚报冒领等行为,审计补缴款650余万元。市保险局对全市近20万名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和档案进行审核、封存,建立个人账户,到年底对11万名离退休人员档案审核封存。
社会保险工作存在的问题:基金收缴难,一部分集体、私营企业没有参加社会养老保险,不同所有制企业实行的老办法向新办法过渡有政策问题亟待研究解决。(梁席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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