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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8年,全市中等专业学校已发展到40所,占全省中等专业学校总数的51.9%;在校生16 683人,比上年增长9.5%,占全省中等专业学校学生总数的45.2%;招生7 029人,比上年减少0.01%,占全省中等专业学校招生总数的46.9%;毕业生5 803人,比上年减少12.1%,占全省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总数的45.8%;教职15 610人,比上年增长5.3%,占全省中等专业学校教职工总数的46.。4%(其中专任教师2 612人,占全省中等专业学校专任教师总数的48.5%)。
1.根据黑龙江省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加强了对在哈尔滨的中等专业教育的宏观管理。①新批建3所中等专业学校,筹建1所中等专业学校;②调整招生对象,扩大招收初中毕业生的比例,现有22所学校招收初中毕业生,占招收初中毕业生中专学校总数的40%,招生3 915人,占招收初中毕业生总数的38.7%;③改造专业设置,增设、调整短缺专业,拓宽了专业面,批准省农机校、省税务学校等4所学校,增设、调整了农村电气化、企业管理等6个专业。
2.进一步实行完善定向招生、委托招生的制度,扩大了自费和不包分配招生的比例。省卫校、市卫校等四所学校招收定向生792人;省税校、省电子校等招收委托生79人;省建工、省交通等4所学校招收自费生160人;省农机校招不包分配考生40人。
3.深化教学领域的改革。各校根据全省商品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不断修订教学计划,增加实践教学比重,改革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省农机校调整后的教学计划,实践教学比例和课堂授课时数达到1:1。哈尔滨财经学校结合专业知识,自编了《专业英语补充教材》。黑龙江省供销学校实行案例教学,收到良好效果。省警校为了提高学生的动手能力及思辩能力,进行"模拟法庭"实习教学。
4.完成了在哈尔滨的普通中等专业学校的教师职称改革工作。评出高级讲师296人,占全省中专学校高级讲师的51.5%;评出讲师904人,占全省中专学校讲师数的50.3%;评出助理讲师915人,占全省中专学校助理讲师的49.6%。
5.举行了东北三省中等专业学校首届田径运动会暨哈尔滨市中等专业学校第十四届田径运动会。省建工校获东北三省男子团体总分第一名;哈尔滨电力校、省邮电校、市机械工业学校分别获第十四届田径运动会团体总分的前三名。
6.省中专后勤管理研究会哈尔滨分会,在上年各校实行经济承包责任制、服务质量不断提高的基础上,对在哈尔滨的中等专业学校的后勤工作进行了联合检查。省机械制造学校、哈铁路工程学校、哈尔滨电力学校,在全市锅炉安全检查评比中,分别被评为先进锅炉房。
7.加强思想政治工作,采取多渠道、多形式、多内容的思想政治工作方法。省粮食学校建立了思想政治工作层层负责制;省税务学校开展“三育”竞赛活动,将思想政治工作融在各种活动之中,收到良好效果。哈尔滨铁路卫校把加强中专生日常行为规范训练作为育人的重点,坚持对学生的文明行为和良好习惯进行培养。(附表)(李树横 张志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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