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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7年9月市工商联筹备委员会成立,主任委员主持会务工作,驻会副主任委员和驻会
常委协助工作。内部办事机构所设职能科室的日常工作由秘书长具体负责。
内部办事机构设秘书室、业务科、人事科、财务科、宣教科、工商周报社。各科室设科
长1—2人,工作人员多数是原商工公会留用人员。部门负责人由筹委会委员、部队转业军人
和从市店员联合会抽调的人员担任。
为充实干部力量,1948年1月16日,市工商联举办工商干部训练班,学员41人。培训目
的是整顿和改造旧思想,提高为人民服务的素质,学期三个月,毕业后分配到基层工作。
因业务工作的不断发展,1949年10月,工商联筹委会将业务科分为工业科和交易促进科。
1950年7月1日,为正确贯彻执行劳资两利政策,加强劳资关系辅导工作,增设了辅导科。
从1947年筹委会开始,到1950年11月市工商联正式成立,哈尔滨市工商联合会活动经费
均为自筹。按组织章程规定,本着“量入为出,统筹统支”的原则,从全市各类企业会员中
按比例征收会费。历年财务收支情况,经常委会审查后,由主管副主任委员向本届会员代表
大会报告。
解放后,商工公会、市工商联合会筹备委员会及市工商联合会均在哈市道里区田地街95
号市工商联办公大楼办公。这座办公大楼始建于1926年,由旧商会筹资建成,之后即为旧商
会和伪满商工公会的所在地。
哈尔滨市工商联合会从筹备、正式成立至1952年末,其会员分为团体会员与企业会员。
各工商行业的同业公会会员均为市工商联的团体会员,未加入公会的公司、工商企业为企业
会员。凡在工商局注册的工商企业主、资本家(合伙人)、手工业业主皆包括在内。1950年
后,根据哈尔滨市经济发展的形势,在整顿行业时,经政府同意,将集体商场、行商、经纪
人、摊贩、街摊行贩组织吸收为团体会员。经政府批准,邀请了少数国营企业负责人担任市
工商联执行委员会执行委员,体现国营经济的领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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