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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7年12月,根据哈尔滨市政府的指示,市工商联筹备委员会将分散的、互不联系的
102个同业公会,按行业性质重新组合为18个联合办事处。各办事处由市工商联筹委会委派一
位行业主委担任主任,并派1名干事负责日常工作。1949年2月9日,市政府工业局、商业局
划分行业范围,市工商联为配合政府工作,对各同业公会及联合办事处进行改组。按工商业
性质区分,重新具体规定了行业种类,以适应政府主管局工作的需要。为照顾业者联系方便,
把性质相近的业户编在一个办事处,其中工业91个行业,商业71个行业,全市共编为12个联
合办事处。
1949年4月,市工商联合会筹委会成立了行商公会,办公地址设于道外景阳街29号。
“五反”运动以后,与经纪人同业公会合并,组成行商经纪人同业公会,迁于南和街工商同
业公会联合办事处内。1950年5月,成立了商场同业公会,办公室设在道外振滨商场二楼。
为执行市政府公布的私营工商业经营范围管理办法,1950年6月中旬,市工商联筹委会
开始着手划分行业,调整会员,改选行业委员,对各同业公会进行了改组。工业方面:原85
个同业公会改组为71个。商业方面:原69个同业公会改组为61个,一共是132个同业公会。
机械、农具合并为“铁工业”,工业工具材料、铁匠炉、制钉、鞋五眼、金库等,按其不同
的生产方式和经营性质,实行调整,改为“铁匠业”,“锁头金库制造修理业”,“金属压
力制品业”;另将工业工具取消;铸造业改为“翻砂业”,将制翻砂模型者编入该业内;香
油、酱业合并为“酱园业”;酒精、卷烟、切烟、黄酒合并为“烟酒业”;冰棍归并于“清
凉饮料业;制糖归并为糖果业。成立“迷信品同业公会”;将毛皮加工改为“毛皮作坊”;
制材改为“电锯制材”;成立“木纸制品同业公会”;染料、胶皮制作、电器、牙膏牙粉制
造、文具制造、油漆涂料、孵畜七个行业仅改变名称。将各种碱业合并为“制碱业”;运动
器具合并于“文具制造业”;弹棉、洗棉合并为“弹棉洗棉业”;麻袋、麻绳合并为“麻制
品业”;缝纫改为“成衣”;格布归口商业;估衣改为“服装业”。将洋酒、水馆并于“商
杂业”。纸贩卖业改为“纸加工贩卖业”;丝杂货改为“洋广杂货业”;取消纸花业,合并
于“棚杠业”扎彩之内。百货商场单独成立办事处,直属工商联合会领导。新成立“山货业”,
将毛皮贩卖划入山货业内,但经营范围照旧。取消鲜货业,将会员划归于“糖果业”内。
青菜、粉条合并为“青菜业”。取消水馆业,就其兼业者,划分到“商亭”、“食品杂货”
内;只营水馆者转属于“商杂”。除上述工商各行业,其余均未变动。此次改组是经工商管
理局同意,依据经营性质,生产特点,会员意见,适合业体的原则进行调整的。7月上旬,
全面换发了新会员证。1952年9月,随着工商联区级组织的建立,又将上述各同业公会联合
办事处合并为工业、商业两个办事处。
哈尔滨市摊贩联合会为市级摊贩自治团体,领导市场摊贩、街摊、行贩会员。1951年市
工商局统计,哈尔滨市共有摊贩12253户,其中市场摊贩2233户,街摊4403户,行摊5617户。
这些摊贩走街串巷,分散在哈尔滨市区各市场与街道,户数庞大,情况复杂。由于分散面过
大,顾此失彼,鞭长莫及,因而统一管理有一定的难度。当时在市工商联和各区工商联委员
会内,也都有摊贩的代表人物参加,他们基本上都是摊贩联合会的委员,从而出现了组织重
叠现象。根据1952年中央政务院所颁布的《工商业联合会组织通则》第十二条规定:“摊贩
得按区或按市场组织联合会”及“组织通则说明”中要求:“已经建立全市性的联合会的,
可以维持现状,如无存在必要,在自愿结束时,即行结束”。撤消了哈尔滨市摊贩联合会和
各摊贩行业组织,按各区成立了摊贩联合会。按《工商业联合会组织通则》精神,把区摊贩
联合会置于工商联各区分会的领导下,实行块块管理,以加强对市场、街摊、行贩的领导。
并使会务工作统一贯彻,互相联系,组织相对集中,节省了人力物力。各区摊贩联合会的成
立,是在市工商联、工商联区分会直接领导下进行的。经选举产生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
任委员,并报区人民政府备案。各区摊贩联合会在贯彻政府政策,对商贩进行爱国守法教育,
组织参加社会活动等方面,做了许多工作,发挥了应有的作用,直到1966年8月“文化大革
命”中被迫停止活动。
同业公会与区摊贩联合会,均为市工商联各区分会直接领导的下属基层工作机构,其人
事、经费由市工商联统管,会务工作、业务活动均按市工商联部署统一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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