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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志 工商业联合会》
 
 
第三篇 哈尔滨市工商业联合会
 
 
第二章 工  作
 
 
第三节 引导成员做社会主义劳动者
 
 
  一、组织成员接受改造
  1956年1月13—14日,共青团哈尔滨市委、市民主青年联合会召开全市工商界青年代表
会议,1500余人出席,中共市委统战部、团市委、市青联领导和市工商联领导到会讲话。会
上,代表们就如何接受改造和争取做积极分子等问题展开讨论,表示以积极生产的实际行动
来搞好全行业公私合营。会上选出了王范、张子洲、刘修礼、任廷玺、孙世五、赵光禄、邓
开祥、孙中京、薛赏喜、陈国良、高显玉等11名代表出席全国工商界青年积极分子代表大会。
3月5日,共青团省、市委,省、市青联,省、市工商联联合举行会议,欢迎出席全国工商界
青年积极分子大会的代表归来。出席欢迎会的有工商界青年、青年家属和资本家子弟共1400
多人。会上,由朱元成代表汇报了大会盛况。3月6日,黑龙江省副省长李延禄接见了全体代
表。
  1958年1月31日,哈尔滨市工商界在商业职工俱乐部召开改造政治立场、走社会主义道
路、实现生产大跃进誓师大会,全市工商界1300多人参加。市委书记处书记、市长吕其恩在
会上做重要报告。会后各行业代表带头制订改造跃进规划,工商界自我改造达到高潮。为推
动自我改造运动的发展,1958年4月7日,市工商界整风工作委员会召开了“向党交心执行改
造规划汇报大会”。工商界代表、市工商联委员们汇报了自己向党交心过程和自我改造跃进
规划执行情况。1959年3月5日,市民建、市工商联举行委员联席(扩大)会议,传达贯彻
“两会”中央联席(扩大)会议精神,并结合哈尔滨市工商界的政治思想情况,交流了自我
改造的经验。
  1958年3月6日,哈尔滨市工商界召开鼓足干劲,搞好整风,促进生产和思想改造双跃进
大会。会上,工商界青年提出加速自我改造的倡议,保证3年争取把自己改造成光荣的自食
其力的劳动者。7月9日,哈尔滨市青年联合会创办的哈尔滨市青年社会主义学院开学,在第
一期400多名学员中有工商界青年250人。学员入学后系统地学习了马列主义和毛泽东有关著
作,提高了社会主义思想觉悟,促进了自我改造。1958年4月7日,哈尔滨市道外区参加首批
工商界整风的56名工商界青年向党组织和工商联提出响应党的号召,上山下乡参加劳动锻炼
的申请。根据申请人的具体条件和企业的实际情况,其中18名工商界青年被批准上山下乡参
加劳动锻炼。经推选由田宏谟任队长,于5月26日出发赴我省林甸县,在县农场参加劳动。
中共道外区委派1名干部随队劳动兼联络工作。劳动锻炼历时1年,于1959年5月末结束。18
人经过1年的参加农业生产劳动,提高了思想觉悟,坚定了改造的决心和信心,圆满完成深
入农业生产第一线在劳动中向工农学习的任务。他们返回后,受到市领导和市工商联组织的
欢迎。市有关领导在接见他们时勉励他们回到工作岗位上积极服务,继续改造思想,争取早
日成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
  二、开展妇女家属工作
  哈尔滨市解放后,市工商联组织工商业者家属走出家门参加各种社会活动,市、区工商
联组织都设有妇女家属工作组织,配有专兼职工作人员。在工商业者和女工商业者家属中涌
现出很多积极分子,其中有的被推荐担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妇委会代表。1956年1月9
日,市工商联配合市妇联举办资本主义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问题报告会。市、区及街道妇女
工作干部900多人出席。1月10日,市工商联邀集工商业者家属100余人座谈“帮助亲属积极
接受社会主义改造”问题。与会者纷纷表示,一定要好好学习,参加社会活动,努力改造自
己,同时帮助亲人接受社会主义改造。
  1956年3月1日,市妇联、市工商联、市民建联合召开工商业者家属和女工商业者大会。
会上选出庞述坤、于桂珍、乔英杰、周学珍、国新民、孙淑芬、王璧君、丁美云8名工商业
者家属和张静贞、王怡萱、孙中京3名女工商业者为代表出席全国工商业者家属和女工商业
者代表会议。4月10日,哈尔滨市工商业者家属和女工商业者1000余人集会,欢迎出席会议
的代表归来,省妇联和省、市民建、工商联领导出席。4月21日,市妇联、市民建和工商联
召开座谈会,欢迎出席全国工商业者家属和女工商业者代表归来,并讨论研究贯彻传达大会
精神。庞述坤、王怡萱及到会的家属共10余人发言。副市长张柏岩、中共市委统战部长马开
印到会讲话,勉励大家做好传达工作,积极推动全市工商界妇女工作。
  1960年3月8日,市民建、工商联邀请部分工商业者家属座谈,庆祝“三八”国际妇女节,
会上100多人发言。会后成立了哈尔滨市“两会”家属工作委员会。王璧君任主任,曲宝玲、
盖彦为副主任。市属各区(县)也成立了工商业者家属工作委员会。各区(县)工商联“工
商业者家属工作委员会”,积极配合妇联开展各项活动。协助街道大办工业,办工商业者家
属厂;结合大办农业,组织工商业者家属参加秋收;推动和帮助安排好生活,历行节约以及
组织家属学习等。4月下旬,市工商联召开哈尔滨市工商业者家属代表会议,235名家属代表
出席会议。会上传达了“两会”全国代表大会精神,交流开展家属工作经验及自我改造的体
会,通过了《给全市工商业者家属姐妹们的一封信》。在市委统战部的帮助下,1960年9月
18日,市“两会”组织市、县、社家属工作委员会正、副主任及市级红旗手共50人赴首都参
观。家属参观团从9月7—18日在京参观了人民大会堂、全国公交展览馆、农业展览馆、民族
工作展览馆、历史博物馆、北京车站、人民体育场、地下宫殿、十三陵水库、故宫博物馆等
著名建筑和名胜古迹,亲眼看到了新中国十年来的辉煌成就,无不欢欣鼓舞。1961年1月28
—30日,市民建、工商联与市妇联联合召开了哈尔滨市工商业者家属积极分子代表会议,共
219人出席会议。会议传达了“两会”中央西安常委会议上有关家属工作的报告,总结了一
年来全市工商业者家属工作,交流生产、劳动、学习、增产节约勤俭持家等方面的经验。
  为更好地调动成员和家属的积极因素,市工商联通过委员分片、分点包干和举办双周晚
会、座谈会、个别访问等形式,加强与成员和家属的联系,组织他们参加一些政治活动,帮
助解决医疗问题;对生活困难的成员和家属,帮助安排生活,介绍参加力所能及的劳动。为
提高工商业者家属的政治思想水平,市工商联配合妇联、分社和企业,先后组织家属学习班
247个,参加各种学习的家属占总人数的54.5%。市工商联还与市妇联共同举办工商业家属
骨干学习班,有31人脱产参加学习,收到了良好的效果。据1961年1月统计,全市工商业者
家属参加各种生产劳动和社会服务的有7435人,占工商业者家属总人数的79.4%,占有劳
动能力的90.5%。其中被评为各级红旗手的有322人。
  1978年1月,市民建、工商联临时领导小组成立不久,就动员原妇女骨干深入成员家中
组织座谈会、谈心会,作思想工作,了解妇女成员10年动乱后的变化情况。1979年7月,市
“两会”妇女工作委员会正式成立,妇女工作又重新开展起来。1980—1982年每年“三八”
国际劳动妇女节,省、市妇联与省、市民建、工商联都联合召开茶话会、座谈会,工商界妇
女以劳动妇女的身份庆祝自己的节日。1982年6月5日,市民建、工商联组织常委、退休会员、
妇女骨干70余人,到久负盛名先富起来的远郊榆树公社新乡大队参观访问。通过学习会、座
谈会、参观、访问等活动,提高了妇女成员的思想觉悟,调动了“两会”妇女参加两个文明
建设的积极性。有26名妇女骨干为儿童福利基金会捐献人民币1000余元。1983—1986年间,
市“两会”妇女工作委员会并开展了创办集体企业、安置待业青年、争创“五好家庭”活动。
先后办起了儿童服装厂外加工点、幼儿园、托儿所、中、小学生假期流动图书阅览站、假期
校外辅导部、食品加工厂等。建立了28个假期流动图书阅览站,组织读书活动和诗歌、钢琴
等比赛活动,有500多名中、小学生参加,受到社会各界的好评。哈尔滨市筹建“哈尔滨市
儿童少年活动中心”时,市“两会”成立了为“儿童乐园”集资活动领导小组,开展捐款活
动。通过义卖等形式为“儿童乐园”筹集资金5000元。在精神文明建设中,86名妇女骨干中
有71人家庭被评为“五好家庭”。1987年1月28日,哈尔滨市爱国妇女联谊会成立。市“两
会”妇女成员王璧君当选为副会长,张丹梅、齐宝华、姚载琪当选为理事。1988年,市“两
会”妇女工作委员会在做好工作的同时,协助市妇联搜集整理材料,编写成《哈尔滨市工商
界妇女运动史》一书。
  三、成立互助基金会
  由于长期受日伪统治的盘剥,哈尔滨私营工商业中大户较少,中小工商业占很大比重。
业者家属中多数没有工作,加之子女较多,生活比较拮据。公私合营后,业者有了工资保证,
生活基本安定,但困难户仍占一定数量。为此,市工商联于1957年4月依据全国工商联第二
届会员代表大会通过的关于《工商界生活互助金暂行方案》的规定,组成了哈尔滨市工商界
生活互助金管理委员会,制订了暂行办法。其宗旨是以互助的方式帮助部分工商业者解决生
活上的某些暂时困难,使之安心工作,更好的发挥其积极性,搞好生产经营,接受社会主义
改造。互助会资金来源,按公私合营企业在职与不在职股东定息的10%和在职人员工资的1%
筹集,以及个人自愿捐赠款项。救济对象是生活确实困难的在职工商业者和未就业的私股
股东。互助金管理委员会先后组织了186个合营企业的10524名私方人员参加(其中非实职股
东4473人)互助会。截至1966年6月,共收入互助金826544元,付出651863.72元,余额
174680.28元。“文革”期间因被“市财经组”收缴而停止活动。1978年,市工商联恢复工作
后,经多次申请,市财政部门将收缴的互助金如数返还。经过努力工作,互助金工作基本上
做到了量入为出,有所储备,得到全市工商业者及家属和私股股东的拥护与支持。互助金自
实施以来,先后临时补助和定期补助7000余人次,金额达650000元。
  工商界生活互助金的实施,为解决部分工商业者困难户的子女上学、疾病治疗、孤寡人
生活安排(定期补助)、年节救济、慰问等,都起到了很好的作用,发挥了工商界团结互助
的精神。到1979年后,工商界生活互助金主要用于对原私方人员及遗孀们适当生活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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