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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清末、民国时期
(一)参与政治活动
本世纪20年代,为维护民族工商业者利益,哈尔滨地区商会和各行业同业公会与外国资
本开展了激烈的竞争,并在竞争中不断发展。在一些关系到民族资产阶级切身利益的斗争中,
站在了反帝、反封建斗争的一边,表现出爱国进步倾向。
1919年“五四”运动爆发后,哈埠商会在社会上开展抵制日货等评货活动,会同社会各
界向北洋政府施加影响,要求取消《二十一条》、《巴黎和约》。5月25日,哈尔滨的道里、
道外两商会(简称两商会),响应上海总商会抵制日货的倡议,举行声势浩大的抵制日货宣
传与游行,使哈尔滨市金融市场的日本金票行情大跌。
5月28日,哈尔滨工商界的山东籍商民与各界山东籍市民,以山东籍居哈人士名义致电
山东省议会,反对《巴黎和约》中议决山东问题办法。要求“同起力争,保证主权”,“如
或不得,即率领哈市十万父老兄弟同回宗邦,执干戈以御外侮”。哈尔滨商会还与各界联合
议决由各校学生和各商号青年上街游行示威。6月15日,哈尔滨大商号广源货店联络各商号
发起成立了“救国十人团”,决定互相监督,共同抵制日货。
1922年7月,哈尔滨总商会和滨江县商会联络粮业有关团体,联名致信给滨江道尹,要
求取缔日商哈尔滨取引所,以维护商业,保我主权。1923年3月,哈尔滨地方两商会联络其
他28个团体,发起成立“收回旅大国民外交后援会”,会址设在滨江县商会,会长由哈尔滨
总商会会长徐善梅担任。3月18日,因日本政府拒绝取消《二十一条》,拒绝中国政府收回
旅大,“收回旅大国民外交后援会”在滨江公园(现道外靖宇公园)召开市民大会,组成了
“唤醒团”,会后一万余名群众举行了声势浩大的示威游行。
1923年5月,哈尔滨总商会联合有关团体,发起驱逐中东铁路管理局内沙俄残余分子地
亩处处长关达基出境运动。商会代表商民团体出面,向中东铁路管理局提出抗议,要求局长
霍尔瓦特撤销关达基职务,限期离境。并递交了本埠各团体集会发表的声明,强调如铁路局
不予接受,辖区内工商企业将拒交捐税,并向东省铁路督办公署控告。在声势浩大的驱逐运
动压力下,中东铁路管理局被迫将地亩处处长易人。
1931年11月,担任黑龙江省主席的马占山将军率部队抗战,爆发了著名的“江桥保卫战”,
哈尔滨工商界与各界人士纷纷声援马占山抗日。哈尔滨商会会长张廷阁在工商界率先捐款,
商会和各商号也纷纷捐款支援抗日,当时捐款的商号500多家,捐哈大洋6万余元。同时商会
团体一致支持马占山为抗战发行“马大洋票”纸币160万元,在哈尔滨市和黑龙江省流通。
当时在哈尔滨流通的“马大洋票”在30—40万元之间。
(二)参与金融、物价活动
哈尔滨地区各商会在发展民族工商业、繁荣市场、同在哈外商竞争,积极参与地方金融、
物价活动等方面;在稳定市场物价、限制价格上涨、倡导明码实价、开展文明经商等方面发
挥了作用。
旧中国哈尔滨市场币制一直较为混乱。早期以俄国卢布为主要流通货币。1914年欧洲战
争爆发,卢布停止兑现,全市有4000万卢布在流通,金融发生恐慌。1917年,俄国因内战,
经济紊乱,滥发纸币“羌帖”,造成货币不断贬值,直接影响了哈尔滨地方的金融、物价。
7月,银行停止卢布交汇,哈尔滨两商会立即号召各商号改以小洋为本位。9月,中国商民开
始拒绝收用票面为1000卢布的俄国纸币。1919年1月,霍尔瓦特以中东铁路公司名义,委托
道胜银行发行2000万卢布纸币。哈尔滨总商会、滨江县商会与全市商民一致反对,要求政府
抵制其发行。同年4月,卢布严重贬值。5月10日,沙俄残余分子组成的西伯利亚政府发行
“黄条子”,使卢布暴跌,市内工商各界极为恐慌,商民不堪损失。哈尔滨总商会拍电报给北
平政府和东北地方当局,请设法维持。5月11日,哈尔滨总商会与滨江县商会联合开会,要
求北平政府在“北满”推行国币。5月13日,滨江道尹傅疆召集中国、交通两家银行和钞、
粮两个信托公司、哈尔滨总商会讨论整顿哈市金融市场与发行通用哈大洋(即国币券)等事
宜,会议作出发行国币券的6项决议。此间,由于“钞法毛荒”,滨江县有50余家商号因损
失巨大相继倒闭。6月8日,哈尔滨总商会印发辅币券5角、1元、3元、5元、10元5种存票上
市流通,以补零币缺乏。同年9月,日本开始在中国东北发行“军用手票”约300万金票,在
哈尔滨日本商铺使用。为防止其流入市面,哈尔滨两商会密令各商号抵制拒收。11月,随着
沙俄的覆灭,俄币贬为废纸。日本金票乘机欲操纵市面,中国、交通两银行发行哈大洋予以
抵制。12月26日哈尔滨总商会发布通告宣布张作霖拨奉票600万元在哈尔滨流通。1920年7月,
哈市官、商各界集会,拟定维持哈大洋(国币券)、永衡元票办法,以杜绝不法之徒紊乱金
融。1921年4—5月,哈市商民拒绝使用外国银行发行的银元券。1924年3月,哈尔滨总商会
呈请东省特别区市政局,为维护国家财产和主权不受侵害,禁止俄币入境。1927年1月,哈
尔滨总商会配合市政局贯彻一切交易以哈大洋计算,禁止日本纸币金票流行,以防止哈大洋
贬值。
1928年3月9日,哈尔滨绅商各界代表30余人在滨江县商会开会,成立哈尔滨整顿金融后
援会,会长刁荫棠,副会长穆文焕、王子厚。该会意在代表民意辅助官方保持金融稳定。整
顿金融后援会成立后即致函东省铁路督办公署废止金卢布名称,要求中东路各项收支一律改
为哈大洋本位。1930年9月30日,哈尔滨总商会、滨江市商会和银行公会及长官公署的代表
赴辽宁参加东北政务委员会召开的整顿并统一东北五省区金融会议。1931年10月,哈埠金融
保管委员会组成,长官公署道里、道外机关,哈尔滨两商会、银行公会、中东铁路共推选委
员18人,其中商会代表4人。拟订组织大纲12条,公共保管哈埠金融办法8条,专管发行纸币,
筹划现款,以应付兑换各事。
1917年2月1日,香坊地区绅商在上号商会的斡旋下,合资组织的同志储金会成立。同年
4月2日,由滨江地区商界组织的借款公司成立。后来滨江县商会又创办了保商储款有限公司。
其业务主要是存放款,对象是入会的会员。存款业务很多,如零存整取、特别储蓄、有奖储
蓄、定期、活期存款等。放款多是抵押放款,以货物、不动产为主。此外也兼营汇兑及投资
业务。由于储蓄会股额力量易于招集,加上利润优厚,从而吸引了众多入会者,一时颇为活
跃。
1926年6月25日,滨江县商会成立哈尔滨保商储款有限公司,这是最早商会办保险实业,
暂定股本10万元,由商会和各商号认购。公司办理贷款、储款和保险业务,解决了商号之间
互相承保的困难。1930年,因外国保险公司经常刁难中国保险户,在商民的要求下,滨江县
商会董事会决定增加资本,进一步办好保险事业。8月9日,滨江保商储款公司开会,选举董
事17人、候补董事4人、监察3人、候补监察3人。定名为滨江华东保险公司,原保商公司名
目取消,附在保险公司之内,资本增至50万元哈大洋。其中商会认购600股(每股80元),
是保险公司最大的股东,其余为工商界知名人士集股。公司的董事长、副董事长、经理等由
商会头面人物担任。公司由商会发起创办并独立经营。
1921年10月7日,同记资本在哈尔滨市创办的第一个新型商店“大罗新”开业,商品采
用“明码标价”,引起很大反响。滨江县商会以同记为例,积极宣传倡导。之后,哈尔滨一
些商店也随之竞相效仿。“明码实价,童叟无欺”,成为当时哈市商业道德标准之一。1931
年以前,哈尔滨地方商会为维持市面经济稳定,物价平稳,设有专管监督各行业执行价格协
议的董事,并负责市场调查与统计工作,进行不定期的检查,对违者有权处罚。工商各业为
谋求其生存与发展,对其产品及加工服务等价格,均按生产原料、辅料、劳务、能耗、捐税
等进行成本核算,加以适当的利润,均由行业公会共同协商确定,然后报送主管官署与地方
商会备案,全行业共同遵守。特别是与市民日常生活必需相关的行业,如哈尔滨面粉火磨行
业公会,即订有稳定市场、防止市价飞涨的规定。粮米店、成衣铺、洋铁铺等加工行业和饭
店、小食铺、面包厂、理发、浴池、照像等饮食服务性行业,均有协定价格。各商号自觉遵
守,不得违反。
(三)维护商民权益
1907年2月4日,俄国在哈尔滨成立“自治市”,开始征税,侵犯我国主权。1908年,俄
国把持的哈尔滨自治市公议会董事会公布商业税收规则和剧场及各娱乐场所票税规则。11月,
公布房、地产税收规则,同月,市公议会制订工业税规则,同时成立市课税监察委员会。当
时,哈尔滨商务总会支持中国商民拒绝向哈尔滨自治市公议会董事会交纳苛重的捐款。抗税
斗争起伏不断。1908年,哈尔滨总商会依《商会章程》附设商事公断处,对商人之间的争议
进行调解、公断、仲裁,依法维护商民利益。滨江县商会1913年公布了《商事公断处章程》,
组建了商事公断处,特从吉林聘请律师任商会常年法律顾问、座办,调解、仲裁工商业户之
间的争议和代表工商业户与有关部门交涉处理关于工商业权益事宜。
滨江县商会于1916年兴办商团。因当时哈尔滨市商家遭劫之事屡有发生,滨江县商会多
次召集商家合议设立商团办法,并于1916年10月初正式组成商团。商会会长张香亭任商团团
长,团丁200名。商团成立后,主要在傅家甸商业区协助警察巡逻警卫,此后,商团编额时
有扩充。1922年后,编为地方警察,饷需仍由商会负担。
1921年1月17日,滨江县商会代表商民反对增税。同年12月28日,在商会和广大商民要
求下,松花江水捐卡撤销。哈尔滨总商会多次代表商民向市政当局交涉、申请减税。1922年
2月7日,吉林省财政厅派人专程来哈追征销场税。哈市各店铺在商会集合请愿,反对追征。
在商会的支持下,此项斗争坚持了两年多。
1923年10月17日,哈尔滨两商会代表全市工商界致函吉林督军、省长、省财政厅长,抨
击大小官吏“逢关纳税,遇卡抽厘”,“诛求无厌”,要求减征苛捐。1927年1月25日,哈
尔滨总商会、滨江县商会共同致函吉林省财政厅,反对另加棉花税。1929年1月25日,滨江
市政公所增加卫生捐,商会出面交涉,反对征收此捐。
1925年,滨江县税务局长袁某,倚势欺压中小工商业户,税款稍有拖欠,即非法捕人。
商民深受其苦,诉诸商会,会长责成座办以法律顾问身份用受害商户名义,公开起诉袁某侵
犯人权。并以商会名义在报纸上支持受害商户。同时联络各界知名人士广造舆论,声援商界,
当时在哈尔滨任教的楚图南等都在报上著文声援受害商户。迫于社会舆论压力,当局不得不
放人、道歉,并将袁某调离税务局。1925年,滨江县商会法律顾问会同业公会与东省铁路公
司蹉商,要求对面粉运费高于出口小麦运费问题加以调整,以振兴地方实业等都一定程度地
维护了商家利益。
1927年,同记商场因流通资金不足,接受了大量贷款。其中仅上海一笔即达上海规银30
万两。为偿还债务,同记商场把地产、房屋、铺佃,全部财产文契作价60余万两上海规银交
银行抵押,偿还了上海债务,但尚有70万两金票债务无力偿还。债主催逼,使同记商场陷入
重重危机。滨江县商会会长李明远代表商会和同记商场面见特别区行政长官,陈述同记商场
面临的处境和意见,请求长官公署出面为同记解围。长官公署考虑到同记问题关系到哈尔滨
市面经济金融秩序的稳定,遂指令市政筹备处与长官公署共同与有关银行进行协商,并由市
长亲自出面,用减债的办法,同债主订立了一年内不许讨债,三年内停息与减息还本的条款,
并组织了债权委员会,以监督同记照常营业。从而使同记得到喘息之机,摆脱了困境。与此
同时,同记内部进行了整顿。1931年结算时,不仅还清了欠款,而且还盈利规银5万余元。
商会在解决这场危机中起了决定性作用。
(四)兴办公益事业
哈尔滨地方各商会自创办始,即参与和筹办社会各项公益事业。
1908年,滨江县商会在傅家甸北头道街开办了第一家由中国商人经营的市内电话局。
1910年,该电话局改为滨江电话股份有限公司,安装15台自动交换机。1915年,中东铁路管
理局与滨江县商会订立互通电话合同。道外与南岗、道里地区开始互通电话。1929年春,道
里、道外电话联线由开始的5条增加到35条。
创办于清末的滨江地方消防会(为哈埠第一个中国消防机构)由于经费困难无法维持。
滨江县商会于1913年接办消防会,并投资加以扩充。消防会共有3座水楼、5辆水车、1辆龙
车、1辆梯车,队长以下设40名消防队员,消防队长由当时的商会会长李明远兼任。
为支持和帮助有识之士举办专业学堂,哈尔滨总商会董事会于1916年设管理旅哈私立学
堂会董2人,并由商会组织或资助各业办商业学校,支持各界人士办财会、医学、外语等专
科学校。哈尔滨粮业公会于1920年创办了私立职业学校。当时在校学生总数达百名以上,由
谷物厘金税中划出四分之一做为办学经费。
1916年,哈尔滨总商会创办同仁医院,责成两名会董管理医院事业,总商会向医院支付
一定的经费补贴。1927年后,哈尔滨无业游民增加,市区两商会协助政府设立游民收容所,
收容游民,负责安排其食宿、遣返等项工作。社会救济事业经费,由各商会向全市2300多家
商号筹集,每户每月承担费用按纳税等级合理分担,由5角至5元不等,月需五、六百至千元。
哈尔滨总商会、滨江县商会历年为江堤工程局、马路工程局筹集资金,维修沿江堤防和市区
马路,根据工程大小,每年都拿出6—10万元支持此项公益事业。1932年,哈尔滨市遭受严
重水灾,哈尔滨总商会、滨江市商会动员未受灾的工商业户筹集物资款项,组织人力物力抢
险赈灾,筹集粮食等物资和现款计10万元,部分受灾商号也得到同业的救济。
二、沦陷时期
(一)强制推行“储蓄报国”
1937年11月30日,伪满洲国制定《满洲储蓄债券法》。1942年3月17日,滨江省国民储
蓄实践委员会在哈尔滨成立。6月6日,伪满洲国公布了《国民储蓄法令》,实行储蓄义务制。
哈尔滨商工公会协助伪地方政权在全市各行各业动员储蓄。1943年3月11日,滨江省在哈尔
滨市商工公会举行储蓄“有功者鼓励大会”。1944年3月16日,伪满洲国决定本年度强迫人
民储蓄30亿元,其中哈尔滨分担1.8亿元。4月1日,哈尔滨市“国民储蓄实践委员会”成立,
强制推行“储蓄报国”,商工公会为委员会成员,参与其活动。4月28日,伪满洲国经济部
发行“报国公债”6000万元。1945年2月6日,伪政府公布本年度储蓄额共60亿元,其中向哈
尔滨摊派3.05亿元,摊派额的70%由伪市公署和哈尔滨商工公会强制摊派到各工商企业,
致使全市大多数工商企业流动资金变成储蓄、公债而无法周转。企业奄奄一息,甚至有的因
此而歇业、关门。
(二)参与物资、物价的统制
沦陷时期,根据商工公会有“负责组织、协调全市各商业、工业单位的生产、经营,对
其推行经济统制”的权力,直接监督工商各业执行伪满洲国各项经济法令,为日伪经济统治
服务。
1941年太平洋战争爆发后,日本帝国主义因国内钢铁奇缺,开始在东北各地开展金属回
收运动。哈尔滨商工公会配合伪市公署在工商界内开展宣传,推行和督促回收旧金属,甚至
把商店、银行收款处的铜栅栏和工厂、企业的铁门、栅栏、门窗把手都卸下回收,其中铁工
业的旧机器、半成品、甚至原料都被收去以完成回收任务,致使很多工商企业受到巨大损失,
有的濒临倒闭。
为适应日伪战时物资储备的需要。1941年7月25日,伪满洲国以1940年12月21日价格为
准,实行物价冻结,一切商品价格不得超过指定价格。对违反“停价令”者以“经济犯”论
罪。此后,同记商场、天兴福火磨四厂等很多工商业户都因“经济犯”而被处罚,被捕、关
押、受刑、罚款等。1941年以后,为配合日伪政权施行战争物资和生活资料的统治、配给工
作,商工公会在事务局内增设统制科,协同伪政权对工商企业进行监督检查。1945年3月14
日,哈尔滨商工公会理事会决定由裕胜厚经理常德福任金融部委员长;满洲电业支社长青术
贞助任产业部委员长。企图进一步控制工商各业,推行经济统治。
(三)搜集经济情报,鼓吹经济统治政策
商工公会在成立后近8年的活动中,利用各种手段,搜集了大量的哈尔滨地区及北满一
带的经济情报。重点是东北北部资源、贸易、进出口、商业、物价、工业、生产环境、在哈
金融机构、商工机构、城建规划及土地开发等,并自办报刊、编辑图书,为日伪统治服务。
哈尔滨道里、道外商会改组后,道里商会于1935年着手创办《北满经济日报》。该报按
日伪政权的要求,在工商经济等方面为日伪的统治涂脂抹粉,宣传“王道乐土”、“日满协
和”、“一德一心”、“共存共荣”等等。1938年10月,哈尔滨商工公会机关杂志《北满经
济月报》发刊。大肆宣传哈尔滨商工公会成立前后哈尔滨的工商经济形势,连篇累牍鼓吹日
伪政权的经济统治政策,向哈尔滨工商界和各界人士作宣传。凡伪满洲国公布各项经济法令
之后,商工公会均有鼓吹文章。其中大部分发表在《北满经济月报》上,该报已成为日伪统
治机关的喉舌。
1938年,哈尔滨商工公会成立,其事务局内设有调查处,下属调查、资料两科。其职责
不仅负责全市工商金融经济活动的调查统计工作,更为重要的是进行物产资源调查,为日寇
掠夺哈尔滨地区物产资源提供情报。其内容包括贸易、进出口品种、数量、运输;商业、交
易、市场、仓储;工业、生产力、原料、环境;金融、通货、中外金融机构;中、日及其他
外国人商工组织;城建、交通、区域土地规划以及从哈尔滨延伸到东北北部的农、林、畜牧、
矿产、水产、毛皮资源等,为日伪掠夺东北北部资源,提供了大量的的经济情报。《哈尔滨
经济概观》一书即哈尔滨商工公会调查科长谷川洁为首的调查科人员根据收集的情报编写成
的年鉴性资料书。
三、日本投降后的商会活动
(一)支援民主联军
1945年“八·一五”日本侵略者宣布无条件投降后,苏联红军进驻哈尔滨市。哈尔滨地
方绅商经与苏军军管会协商,推举双合盛火磨经理、商工公会会长张廷阁担任哈尔滨代理市
长,组织临时治安维持会,以稳定哈尔滨市经济、治安、城市居民生活。维持会由原市政府
部分留用人员和商工公会职员为工作人员,临时维持地方工作。
1945年9月,李兆麟将军与哈尔滨市工商界人士接触,宣传共产党的主张。工商界上层
人士张廷阁、武百祥、刘伯召等都与共产党人有过直接接触。张廷阁在出任代理市长前,曾
专门拜访过李兆麟将军,征询他的意见。李兆麟将军也两次到“双合盛”向张廷阁宣传共产
党的主张。通过接触,哈尔滨工商界上层人士对共产党有所了解,一些不正确的观念有所转
变。1945年年末,李兆麟将军请商工公会帮助解决在宾县的500名警备队的生活用品。商工
公会共准备了十几马车布匹、粮草及生活用品等,派人送到宾县民主联军驻地。之后,又陆
续为驻扎在市郊的民主联军运送给养。1946年4月下旬,苏联红军准备撤离哈尔滨回国,工
商界中有些人惶恐不安,怕在哈尔滨打内战,准备抽资南移,有的人甚至撇下工厂、商店只
身逃往蒋管区。为稳定工商界人士,中共哈尔滨市委书记钟子云于4月23日到商工公会与工
商界上层人士及各大商号代表会面,向工商界人士宣讲了当时的形势和中国共产党的政策,
着重介绍中国共产党对民族资产阶级的一贯政策,阐述了对私营工商业的扶持政策以及帮助
私营企业恢复生产的态度。通过这次会面,使工商界人士了解了共产党的主张,打消了工商
界一部分人的思想顾虑。
(二)参与组织“军民联络处”
哈尔滨市工商界上层人士与中共哈尔滨市委书记钟子云会面时,商定筹备组织“人民军
事招待处”和工商界迎接民主联军进城等事宜,以便组织哈尔滨工商各业做好接待民主联军
的准备工作。
4月25日,哈尔滨市各界群众集会,欢送苏联红军回国。国民党接收大员也随苏军撤走。
会后,由谢雨琴、张廷阁及各界一百多位知名人士联名致电东北民主联军司令,反映哈尔滨
市广大人民和工商界大多数人的要求及愿望,请求民主联军进驻哈尔滨。同时,商工公会常
务理事刘伯召和各界代表马英林、卢蕴生代表哈尔滨市人民,赴宾县迎接民主联军进城。
4月26日,哈尔滨市各界代表在商工公会召开会议,成立了以工商界人士为主的“人民
军事招待处”,开始为东北民主联军进城做准备。招待处主任由谢雨琴担任,办公地址设在
商工公会内(道里田地街95号)。成员主要是工商界和部分官绅、宗教等各界人士。工作人
员由商工公会职员兼任,设财务、采购、联络、供给、生活等组,除联络组外,各组长均由
工商界上层人士担任。主要任务是安排民主联军进城后的食宿,协助部队后勤部门采办军需
物资等。4月28日,民主联军开进哈尔滨市。当日,“人民军事招待处”改为“军民联络处”,
工作人员佩带有联络员字样的袖标,为民主联军服务。哈尔滨从此获得解放。
(三)为民主联军筹集军需品
民主联军进驻之后,“军民联络处”实际上是旧商工公会向工商联过渡阶段的临时组织,
担负的任务首先是为部队赶制换季服装。为使战士们在6月以前换下棉衣,“军民联络处”
发动哈尔滨布匹、漂染、被服等行业,全力以赴赶制单军装和被服。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
赶制出单军装5000套、被5000条、军鞋10万双,使战士们及时地换下了棉装。“军民联络处”
还积极协助政府为部队筹集军粮及日常军需品。“军民联络处”还组织铁工业为部队加工六
零炮、掷弹筒、马具等,有力地支援了部队。同时向工商业者宣传政府有关政策法令,组织
发动工商界为部队筹集军需粮秣。
在民主联军进驻哈尔滨一个月后,“军民联络处”发起一次劳军运动,在工商业者中募
捐2.05亿元交给了部队,表达哈尔滨工商界对人民军队的感激之情。当年中秋节前,为了
让部队战士过个愉快的节日,“军民联络处”动员食品业十多个厂家昼夜加工,在中秋节时,
送给部队战士每人1斤月饼。此外,“军民联络处”还积极参与社会服务工作,慰问人民军
队的伤员;派代表随同民主政府慰问团去合江等地慰问子弟兵、招待起义投城人员和俘虏的
国民党军士兵等。1947年春季,市政府委托“军民联络处”协助推销6万多吨原煤,“军民
联络处”遂即成立了“煤炭推销处”,并推选工商界人士天兴福制粉厂经理刘芝驻在,仅
用了半年时间就推销完毕。到1947年9月,政府各职能部门相继建立健全,市政府对工商各
业也都建立了直接联系的渠道,当哈尔滨市工商联合会筹备委员会成立之际,“军民联络处”
同时解散,完成了它的历史使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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