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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报于1982年4月创刊,1986年6月经省委宣传部批准国内公开发行,1987年9月由国家新闻总署核准重新登记。该报为周刊,到1987年底,期发行总数为10万份。
该报以"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宣传社会主义法制,普及法律常识,为两个文明建设服务"为宗旨,读者对象为领导干部、企业家、工农兵群众、青少年学生和广大政法干警等。《哈尔滨法制报》为4开4版:1版是要闻版,2版是综合版,3版为法律知识版,4版为《冰城》文艺副刊。《哈尔滨法制报》在社外建立了较为广泛的作者队伍,已拥有一支逾千人的通讯员队伍和一支特约记者队伍。报社成立了理事会,有社外理事13人,为报纸提供稿件和新闻信息。
该报开设的服务项目有:设立信访接待员,及时处理群众来信来访;设立法律顾问室,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开辟"企业家与法"、"法在企业中"和"企业法制文学"三个专栏,为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经济服务。(齐铁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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