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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6年末,全市总人口为386.07万人,比上年增加5.08万人,非农业人口257.42万人,增加4.41万人;农业人口128.65万人,增加0.67万人。市区人口266.85万人,比上年增加4.3万人。全市出生人口5.17万人,死亡人口1.93万人。人口出生为13.48‰,死亡率为5.04‰,人口自然增长率由上年的6.63‰上升为8.44‰。
注:
1.社会总产值是工业、农业、建筑业、运输邮电业、商业(包括饮食业和物资供销)总产值之和。国民收入是上述五个物质生产部门净产值之和。本公报所列社会总产值、国民收入数字按当年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工农业总产值按1980年不变价格计算
2.国内生产总值,是指本行政区内物质生产部门和非物质生产部门提供社会最终使用的产品和劳务的价值,不包括中间消耗的产品和劳务的价值。所列数字按当年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3.农村社会总产值,包括全部农业总产值、农村集体和个体的工业、建筑业、运输业和商业、饮食业总产值,所例数字按当年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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