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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志 粮食》
 
 
第七篇 管  理
 
 
第一章 机构队伍
 
 
第一节 机  构
 
 
  1946年7月19日,哈尔滨市东兴公司成立,行政上受市商业局管辖、业务上隶属东北贸
易总公司领导。主要职能是购销粮食,平抑粮价,稳定市场和支援解放战争。公司成立之初,
工作人员少,且没有基层营业机构。傅大陵兼任公司经理,夏经典任常务副经理。1947年2
月,市东兴公司划归哈尔滨特别市政府领导。随着公营粮食阵地不断扩增、业务繁多,市东
兴公司组织机构也相应健全和扩大。1949年,公司设秘书、会计、总务、营业、粮食5个科。
  1950年1月1日,根据中央统一机构体系的要求,市东兴公司改称中国粮食公司哈尔滨市
公司,归市商业局领导,公司内设:秘书科、粮食科、会计科、计划科、零售科、加工科、
储运科、总务科。1951年8月9日,市粮食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将秘书科改为人事科,下
设人事、教育、保卫三股,将总务科改为秘书科,下设文书、总务二股,并将总务科基建工
作移给储运科。1952年7月10日,公司根据中央及东北贸易部精简机构的指示:“各专业公
司科的名称统一起来,科以下股级组织一律取消。”市粮食公司内部机构调整为:人事、秘
书、计统、财会、储运、业务6科。
  1953年1月31日,市粮食公司编制163人,机构设置在原有基础上增设党总支、团总支、
工会3个党群部门。2月10日,市人民政府根据中央粮食部第二次粮食工作会议及东北人民政
府人字〔1952〕2778号文件“大区直属市和省属市可不设粮食局和科,仍设粮食公司,受大
区粮食部和省粮食厅及所在地人民政府领导,管理粮谷保管、推销业务,为企业行政机构。”
的指示精神,决定将市粮食公司列为市政府直属单位,受市政府直接领导。5月3日,市粮食
公司经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如下机构:人事科、计统科、财会科、经营科、储运科、秘书科、
保卫科、监察室。市粮食公司直属的区级粮食管理与营业机构成立3个批发部:即第一批发
部、第二批发部、第三批发部。
  1954年4月7日,市政府根据东北行政委员会〔1953〕人字第402号“关于调整各级粮食
机构”的命令决定从即日起,将市粮食公司撤销,成立哈尔滨市人民政府粮食局。9月,李
银生任市粮食局副局长,主持市粮食局工作。10月,谭静斋任局长。区级人民政府设粮食科,
乡级人民政府设粮食股。市粮食局的主要职能是贯彻国家方针政策,管理粮食行业的购、销、
调、加、存等业务;指导计划用粮、节约用粮,指导粮食企业的经营发展。6月21日,市粮
食局根据市人事局的通知,设办公室、计统、粮食、财会、购销、储运、加工、基建、人事、
保卫、监察室、接待室。市粮食局所属各区粮食管理机构,由原批发部改为区粮食供应管理
部。第一批发部为西傅家区粮食供应管理部,承担东、西傅家区和太平区(北部)的粮食供
应管理;第二批发部为道里区粮食供应管理部,承担顾乡区和新阳区粮食供应管理;第三批
发部为南岗区粮食供应管理部,承担南岗、马家沟和太平区(南部)粮食供应管理。
  1955年8月,市粮食局又将3个粮食供应管理部改为东傅家、西傅家、道里、南岗、香坊、
太平、平房、顾乡8个粮食供应管理处(均为科级单位)。10月28日,市局按省人委黑办字
〔1955〕第1124号批示,将哈尔滨市土特产公司的油脂业务改为市粮食部门领导,11月1日
起正式成立中国油脂公司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公司。省粮食厅将所属的八区粮库、香坊粮库及
军粮一厂、军粮三厂、军粮五厂、军粮六厂、公营成泰益制粉厂、公私合营义昌泰粉厂、公
私合营天兴福四厂、公私合营天兴福第二制粉厂移交市粮食局管理。
  1956年,市粮食局根据中央关于“紧缩上层、充实基层”和中央粮食会议关于粮食系统
组织机构建设的指示:“行政与企事业必须划分开,上下对口、企业机构一鞭到底,独立计
算盈亏”的精神,结合全局情况,成立了采购储运、粮食工业、粮食供应、油脂、杂粮、饲
料等6个公司。采购储运、粮食工业、粮食供应3个公司为处级单位,设有秘书、财会、计统、
业务等科,3个公司负责管理粮食的储运、加工、供应等业务。油脂、杂粮、饲料3个公司为
科级单位,设:秘书、财会、经营等股。同年,市局设检验科。
  1958年2月,市粮食局本着精简的精神,将储运、工业、供应、油脂、杂粮、饲料6个公
司撤销,改为市局机关的储运、工业、供应3个业务处,分管原6个公司的业务,人员减少
2/3以上。9月1日,随着阿城、宾县、呼兰、肇东4县划入哈尔滨市管辖,4县粮食局业务亦
隶属哈市粮食局领导。
  1959年市粮食局编制104人,机构调整为3处1室3科。即:采购储运处、工业处、供应处,
秘书室、财会科、计统科、人事科。12月,为适应八区、顾乡、香坊3处粮库与其毗邻米厂
合并管理的需要,市粮食局将原采购储运处和粮油工业管理处合并,成立粮谷工业储运处。
同年,市粮食局成立粮食研究所,与局检验科合署办公。1960年4月16日,根据省人委的决
定,将肇东县划归松花江地区管辖,并将松花江地区的五常、双城、巴彦、木兰、通河5个
县划归哈市。随之,这5县的粮食业务也划归哈市粮食局管理。同年,市粮食局成立饲料处,
对外称饲料公司。1961年市粮食局将各区粮食供应管理处改为区粮食局。
  1962年1月10日,市粮食局为适应增加8个县的粮油购、销、调拨业务的管理,以及对社
会代食品的生产指导和管理工作,加上粮源紧,省内外调运频繁等情况,市粮食局将局秘书
室改为局办公室(处级),人事科改为人事教育科,增设了农村粮食管理处、食堂管理处和
保卫科。5月18日,根据省、市关于压缩机构、精简人员的指示,市委132次常委会决定,将
市粮食局行政编制缩减为106人,撤销农村粮食管理处和食堂管理处,粮油工业管理处列事
业编,其余处科未变。1963年1月,各区粮食局改为区公社粮食局。5月20日,撤销饲料公司,
其业务划归市局供应处;并将各区公社粮食局又改为各区粮食管理处。同年,市粮食研究所
撤销,局检验科改为检验实验室。
  1964年4月1日,滨江区粮食管理处成立,负责市郊的粮油经营与管理。5月29日,根据
市委财贸部对改革全市粮食体制及建立政治工作机构的指示,市粮食局组建党委,成立政治
部。政治部下设办公室、监察室、保卫科、组织科、宣传科、干部科、工会、共青团。行政
科室设:办公室、农村办、粮政科、财会科、计统科、劳资科。此时全局编制为91人。同月,
按照“集中统一领导”和政企分设的指示精神,市粮食局将工业、储运、供应3个职能处改
成粮油工业、储运、供应3个专业公司,定为企业编制,分别对全市粮食储运、粮油工业和
粮油供应部门行使管理职能。7月1日,市粮食局成立哈尔滨市盐业批发站(属市粮食局一个
科)。7月2日,根据哈编字〔1964〕第93号文件,市粮食局政治部内部机构设:办公室、组
织科、宣传科、(包括工会、共青团)。
  1965年4月1日,道里、道外、南岗、太平、香坊5区粮食管理处撤销,改成18个中心店,
由市粮油供应公司统一核算。
  1966年7月,哈市人委管辖的阿城、呼兰、宾县、双城、五常、巴彦、木兰、通河8个县
划归松花江地区,随之8县粮食业务从市粮食局划出。8月,由于“文化大革命”的冲击,造
成市粮食局管理陷于瘫痪,领导干部大都被揪斗,“靠边站”。1967年1月22日,成立市粮
食局临时接管委员会,由4人组成。1968年11月,市革命委员会哈革委字〔1968〕282号文件,
通知成立哈尔滨市粮食公司革命委员会,“支左”军代表李仁海任主任。1969年10月5日,
市革委会批准成立哈尔滨市革命委员会粮食局。崔林任领导小组组长。编制75人。其内部机
构设4个职能组:政治工作组、业务组、办事组、保卫组。主要负责管理全市粮食收购、销
售、调运、加工、储存和安全保卫等业务。1970年7月,市盐业批发站撤销,业务归口到市
革委粮食局业务组。
  1972年2月,根据畜牧业发展的需要,经市革委批准粮食局成立哈尔滨市饲料公司,管
理全市饲料资源的开发、加工、供应工作。10月,滨江区粮食管理处撤销,管理职能交给7
个区的粮食管理处。1973年3月21日,根据市编委通知精神,市粮食局党委第7次常委会议决
定恢复粮油工业、储运、供应3个公司。3个公司内部分别设生产、计统、供应、定量、保管、
资材、组织、宣传等科。4月2日,市革委会以哈革编字〔1973〕73号《关于粮食局内部机构
的通知》,将市革命委员会粮食局的机构设置改为:办公室、政治部(含组织、宣传、干部、
纪律检查科)、计划统计科、财会科、劳动工资科、农村工作科、战备科、保卫科、基建科。
1973年6月,经市委批准将哈尔滨市革命委员会粮食局改为哈尔滨市粮食局。谭静斋任局长。
1975年6月,钱兴门调任市粮食局局长。
  1976年3月10日,市粮食局编制69人。根据市革委会哈编字〔1976〕27号文件,市粮食
局决定撤销粮油工业、储运、供应3个公司,将其改为局3个职能处,暂时保留公司名义,各
处仍占原公司企业编制。另外将局计统科改为综合计划处并成立经营科。局检验实验室改为
粮价检验室。1978年9月,宋新和任市粮食局局长。同年,恢复市盐业批发站。在储运处内
设车管科。1979年3月,宋新和离任后,冯宝昆副局长主持工作。车管科由储运处划归计划
处。8月,宋然调任市粮食局局长。1980年10月7日,为加强对全局系统集体经济的领导,根
据哈编字〔1980〕68号文件,市粮食局增设集体经济办公室(科级)。
  1981年4月,赵龙会任市粮食局局长。7月30日,为搞好粮食市场调节,大力开展粮油议
购议销工作,经市政府哈编字〔1981〕78号文件批准成立哈尔滨市粮油议购议销公司(处级),
定为企业编制。11月11日,根据市委决定,市局撤销政治部成立人事科。此间,省粮食局将
所属的省粮油机械厂移交市粮食局管理。1982年8月,市粮食局成立史志办公室。
  1983年10月9日,本着“政企分开”的精神,市粮食局将工业、储运、供应3个处撤销,
组建粮油工业、粮油储运、粮油供应等3个公司。10月18日,根据省政府的决定,又将松花
江地区的呼兰、阿城两县划归哈市管辖。两县粮食局业务隶属市粮食局领导。10月25日,市
粮食局根据市编委的要求将局内部党政机构调整为:组织部、宣传部(均为处级),团委
(科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会、办公室(含计划生育)、综合计划处、基层工作处(含企业
整顿任务)、劳资安技处、财会处、人事教育科、农村购销科、保卫科。11月,市局根据哈
编字〔1983〕59号文件将局机构作了调整,除工会、团委、保卫仍保留科级外,其余均定为
处级。
  1984年3月3日,市粮食局成立基建工程处。6月5日,增设老干部处。11月,成立老干部
活动室(科级)归属老干部处。市粮食局机关行政编制80人。
  1985年8月,姜维忠调市粮食局任党委书记,吴振世任副局长,主持粮食局工作。10月,
市粮食局将粮油工业、粮油储运2个行政性公司撤销,改为局工业储运处。市盐业批发站撤
销。同年12月,局史志办撤销。为加强农村粮食购销工作,经市编委批准,成立哈尔滨市农
村粮油购销公司。公司主要是负责市郊及呼兰、阿城两县的粮食征购、粮食议购议销等项工
作;主管7个粮油购销站,19个粮管所和76个市郊粮店。农村粮油购销公司内部机构设有:
供应科、管理科、购销科、财会科、人保科、办公室、组织、宣传、工会、纪委、团委等部
门。1986年6月,市粮食局决定成立粮油调运站(简称联运办),车管科由计划处移入粮油
调运站合署办公。同年,局粮价检验室改为粮价检验处(处级)。
  1987年4月,姜维忠任市粮食局局长。7月,根据中共哈尔滨市委实行属地化管理的指示
精神,市粮食局制订《关于党的关系,实行属地化管理的实施方案》,局内将组织部、宣传
部、工会、共青团等组织机构撤销。局所属各企事业单位也作相应调整。1988年,市粮食局
根据工作需要,将人事教育处分开;人事与劳资合并为人事劳资处;教育与基层工作处合并
为基层教育处;原劳资安技处将安技分出与保卫合并为安技保卫处。新组建了经济贸易处,
并成立了哈尔滨市粮油经济贸易公司(有外贸权),9月份建立市局机关党委。年末,将工
储处分为储运处和科技生产处。
  1989年1月10日,根据省粮食局对盐业机构单独设置的要求,市粮食局将盐业从储运处
划出,成立哈尔滨市粮食局盐业总站,内部机构设业务、计调、财务3个科。主要职能是管
理全市食盐及行业用盐的采购、调运、计划、销售等业务;并主管顾乡、香坊、八区、三棵、
平房等5个盐业分站。2月28日,经市编委批准,将市粮油供应公司所属的道里、道外、南岗、
太平、香坊、动力、平房7个粮食管理处升格为处级单位,粮食管理处分别管辖所在区的粮
食经营与管理业务。
  1990年1月,市粮食局盐业总站改为哈尔滨市盐业公司。7月,市粮食局将基层教育处划
分为教育处和企管处;同月,抽调1人筹设史志办公室,后增到2人。年底,局共设职能处室
11个,直属事、企业单位28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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