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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志 粮食》
 
 
第七篇 管 理
 
 
第六章 补贴、抵亏
 
 
第一节 财政补贴
 
 
   1954年,为保证粮食的计划收购和计划供应的实施,国家对粮食实行“统一的管理,
统一的指挥和调度”的粮食管理体制。粮食业财务的收支由国家粮食部集中管理、统负盈亏,
收支列入中央财政预算。到1959年,由于粮油销价高于购价、有合理的购销差价收入,粮食
企业能够做到对国家上缴一定利润。同年,国家将粮食部门财务下放到省,列入地方预算。
  1961年,国家对国民经济实行“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为加强国民经济的
综合平衡,1962年1月29日,国家财政部和粮食部发出通知,从1962年起将下放给地方和企
业的财务管理权收回,重新对粮食财务实行高度集中管理,具体办法和1954—1958年间相同,
只是基本建设一项,由省统一安排,资金由省财政拨付。
  1962—1963年,粮食企业经营粮油价格经过调整,有些品种购销价格相同,但较多品种
购价高于销价,购销价格开始倒挂,加上各项经营费用的支出,粮食商业企业亏损,年亏损
额1000万元左右。1964年全市粮食企业亏损补贴1683万元。
  1971年国家财政部、商业部根据全国计划会议的要求,再次将粮食企业财务管理下放给
黑龙江省。9月,省粮食局又将粮食亏损指标分配给哈尔滨市,由市财政局监督,按指标办
理退库。当年,全市销售粮油543235吨,由市财政局监督给粮油企业亏损补贴1482万元。其
中,居民定量供应粮油393395吨,补贴1073万元,占补贴总额的72.40%。供应行业粮油
128960吨,补贴352万元,占补贴总额的23.75%;饲料用粮和其它销售粮油20880吨,补贴
57万元,占补贴总额的3.85%。
  1972年,财务收支又收归省统一管理。当年,城市人口比上年增加65000人,供应居民
的粮油和行业用粮油及其它供应的粮油均比上年有所增加。全市粮油销售总量达到566275吨,
比上年增加23040吨,财政补贴达到2184万元,比上年增加702万元。其中,居民定量粮油销
量为404965吨,补贴1562万元,占总补贴额的71.52%。行业用粮油133500吨,补贴515万
元,比上年增加163万元,补贴占补贴总额的23.58%。饲料用粮14375吨,补贴为55万元,
占总补贴额的2.52%。其它用粮油13435吨,补贴额为52万元,占总补贴额的2.38%。
  1973年,为了调动产区调出粮食的积极性,省粮食局规定由原来按购价改为按购价加经
营费的办法调出。当年规定,原粮每吨加20元,大米每吨加48元,成品粮每吨加36元,大豆
每吨加26元,副产品每吨加10元。由于调入粮食增加经营费支出,使当年粮食企业的补贴猛
增。当年全市销售粮油556340吨,财政补贴增至3748万元。全市人口是年增至2032000人,
虽人年均销量低于上年19公斤,但年人均补贴却比上年增加4.84元。全年居民定量销售粮
油390235吨,比上年减少14730吨,降低3.64%,但补贴额却增至2629万元,比上年增加
1067万元,增长68.31%。行业用粮油143420吨,比上年增加9920吨,增长7.43%、补贴额
966万元、比上年增加454万元,增长87.38%。饲料与其它销售粮油22655吨,补贴154万元。
是年,居民粮油销量、行业用粮油量、饲料及其它用粮油分别占销售总量的70.14%、25.78%、
4.08%。
  1974—1978年间,粮油销价没有变动,购价变动不大,全市粮油销售总量各年度有少量
变动,主要是定量供应和行业用粮油每年上升近万吨左右。全市5年粮油总销量共计2963235
吨,年均销售粮油592647吨;共计补贴23194万元,年均补贴4639万元。其中居民定量供应
粮油1966555吨,补贴15353万元;行业用粮油844410吨,补贴共计6658万元;饲料用粮60610
吨,补贴471万元,其它用粮油91660吨,补贴712万元;全市定量供应人口人均粮油补贴
15.28元,人均累计补贴76.79元。
  1979年,哈尔滨市粮食企业销售粮油636120吨。省财政给哈市粮食企业补贴5322万元。
其中,居民定量供应粮油补贴3297万元,行业用粮油补贴1687万元,饲料及其它补贴338万
元。财政补贴增加的原因,主要是因为20余种粮油购价的提高。仅因提价1项,就增加粮油
提价补贴3134万元(以前年度没有提价补贴)。
  几种主要品种提价补贴的情况是:每吨面粉提价补贴70元,大米86元,大豆130元,豆
饼70元,玉米32元,玉米面40元,玉米50元,豆油560元,葵花油600元。这9种粮油平均
每吨提价补贴增加182元。
  1980年以后,全市粮油的财政补贴呈逐年增加的趋势。主要原因是销量增加和提价补贴。
1981年,粮油总销量比上年增加23945吨,为694890吨;1982年又比1981年增加68824吨。财
政补贴1981年增至9183万元,比1980年增加2222万元,1982年又增至10067万元,比1981年
增加884万元。1981年提价补贴增加到5897万元,比1980年又增加1383万元。1982年提价补
贴增至6907万元,比1981年增加1010万元。
  1983年,全市粮油销量744034吨,比1982年减少19678吨。省财政给的补贴11640万元,
比1982年增加1573万元,增长15.63%。补贴总额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当年省粮食局对哈
市粮食企业两次实行定额补贴包干办法,调整了包干指标,年终给定额补贴5270万元;二是
粮油购价提高,随之提高了粮油提价补贴标准。即大豆补贴由1979年的每吨130元,提高到
360元,每吨增加230元;豆油由每吨560元提高到1540元,每吨增加980元;葵花籽油由600元,
提高到800元,每吨增加200元。当年,人年均销售粮油205公斤,人年均补贴额增至29.65
元,比1979年增加一倍多。
  1985年,为适应经济体制改革的需要,国务院决定哈尔滨市为计划单列市。为此,市粮
食企业的财务收支从1986年开始列入市级财政预算。1986年全市粮油总销量691954吨,财政
补贴达18329万元,比1985年增长57.13%。销售每公斤粮油亏损额达到0.265元,比上年
增加0.081元。当年全市人年均粮油供应量207公斤,年人均补贴额54.83元,比1985年增
长63.23%。这一年补贴额比上年增加的原因,一是粮油调拨经营费由原来执行较低的省内
标准改为执行辖区外的标准:即每吨原粮由35元增到70元,大豆由41元增到90元,成品粮由
51元增到90元,大米由63元增到102元。仅此1项收支相抵之后,比上年增加支出4673万元,
增长288%。二是全市粮食企业实行了利改税(包括粮店),增加留利3128万元。以上2项共
增加支出7801万元。由于全市粮食企业通过开展多种经营增加盈利1677万元,粮油提价补贴
比上年增加753万元。
  1988年,市政府根据前3年粮食行业亏损和提价补贴及经营费净支出的情况,确定从
1988—1990年3年实行“两死两活”指标包干办法。“两死”即:“定死”全行业净亏损指标,
每年4850万元;“定死”粮油提价补贴指标,每年5400万元,合计10250万元。“两活”,
即:提价补贴按销售粮油计算,发生多少补多少;同时经营费支出以省内标准为基础,改执
行辖区外标准提高部分发生多少,财政认帐。另外,超购加价、议转平粮食差价,抵缴利润
(企业留利)发生多少,专项如实补贴。以此,市粮食局与市政府签订了责任状。
  为保证完成市政府确定的3年指标,市粮食系统从1988年开始实施第一轮(1988—1990
年)全行业经营承包。市粮食局与12个直属企业签订了一定3年的承包经营合同。同时,制
定了以“三包一挂”为基本内容的承包具体规定(10章37条)。对所属企业领导班子实行风
险抵押,一年完不成承包指标亮“黄牌”警告;二年完不成承包指标集体辞职的措施,承包
经营引入了风险和压力机制。各企业也按照承包合同规定,层层分解指标,层层实行承包。
使当年企业净亏损(减去经营费提高标准多支出部份)为4837万元,比指标少亏13万元。剔
除企业自我消化的新增亏因素322万元,实际减亏335万元。
  本年销售粮油609941吨,比上年少销94297吨,下降13.39%。财政补贴23114万元。其
中:商业净亏补贴7811万元(其中:包括企业净亏损4837万元和因经营费执行辖区标准而增
加支出,财政认帐的2974万元);粮油提价补贴8606万元;企业留利抵缴5735万元;议价转
平价粮食差价补贴879万元;超购加价款83万元。
  1989年,是执行3年承包的第二年,全年销售粮油727728吨,比上年增长19.31%,财
政补贴28190万元,比上年增长21.96%。按照承包指标检查,粮油提价补贴比上年增加2179
万元,比原定指标5400万元,增加5385万元,增长近1倍;经营费支出增加2659万元;议价
转平价粮食差价补贴比上年减少60万元;超购加价比上年减少75万元。
  1990年,是粮食全行业实施第一轮承包经营的最后一年。全年销售粮油706161吨,比上
年少销粮油21567吨,下降2.96%。但财政补贴增为32889万元。其中:商业净亏补贴9470
万元,提价补贴12643万元,抵缴利润9140万元,议转平粮食差价1609万元,超购加价款27
万元。
  全市粮食部门从1971年到1990年20年间,共销售粮油13008410吨;财政补贴共计221946
万元;国家对每个居民粮油补贴共计达到656.3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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