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门户网站
您的位置:首页 >> 志鉴书库 >> 市志  
 
 
《哈尔滨市志 粮食》
 
 
 
 
 
 
概  述
 
 
  清顺治元年(1644年),女真举族南下后,清朝官府为保“龙兴之地”,将东北大片土
地长期封禁,哈尔滨地区粮食生产受阻,发展缓慢。康熙六十一年(1722年),改为“屯垦
戍边”。乾隆元年(1736年),呼兰城建恒积仓,作储备粮仓。同年,在今哈尔滨市江北呼
兰河设水师营,兼办今齐齐哈尔等城运粮事宜。乾隆二十一年(1756年),阿勒楚喀(今阿
城)副都统辖区建公仓调剂粮食余缺。咸丰十年(1860年),清官府对土地正式开禁。“招
佣垦荒”、“招民开垦”,各族臣民入境垦荒种地,农业生产发展较快。哈尔滨地处吉、黑
两省将军辖区边界,临近松花江江南、江北驿道,具有水上舟楫的便利,成为重要渡口。粮
食生产发展,城区人口增长,水陆交通方便,碾坊、磨坊、油坊和粮米铺应时而生,粮食交
易日渐活跃,逐步形成粮食业。
  光绪二十二年(1896年),沙皇俄国向中国东北北部地区扩张势力,强迫清政府签订
《中俄密约》、缔结《中俄合办东省铁路公司合同》,攫取中东铁路筑路权。光绪二十四年
(1898年),中东铁路工程局迁至哈尔滨。光绪二十六年(1900年),为满足沙俄驻哈军、政、
工程技术人员和筑路工人对粮食的需求,中东铁路公司在埠头区创办满洲第一面粉制造公司,
是哈尔滨最早的机制面粉工业,光绪二十七年(1901年)建成。同年,恢复俄哈粮食贸易。
光绪二十八年(1902年),同合洪粮栈开业,哈尔滨开始有了粮食批发商业。光绪二十九年
(1903年),中东铁路营运后,哈尔滨粮食业有较快发展。俄商在哈尔滨开办的机制面粉企
业达9家,年生产能力110880吨,通过铁路运出的粮食达6018吨。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
哈尔滨最早使用人力螺旋榨的俄商缶干油坊在哈开业。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俄商向海
参崴输出大豆达10万普特(1638吨)。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哈尔滨出现机器制米和机
器切面、挂面业。中国人开办的粮栈达13家,沙俄、日本、英国、德国、意大利、瑞士、瑞
典、荷兰、捷克、丹麦、朝鲜等国粮商为争夺粮豆资源来哈投资开办洋行达50余家。其中,
仅日商开办的就有12家。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哈尔滨市食盐开始实行官运、商销的专
卖制度。日本三井物产公司从哈埠收购运出大豆43252吨。俄商圣彼得堡纳坦公司从哈埠收
购运出大豆、小麦6552吨。宣统三年(1911年),哈埠粮食商业企业60余家,粮油加工企业
发展到近40家。其中,俄资开办的机制火磨26家。
  辛亥革命后,中国民族粮食工商业在哈埠得到较快发展。1916年,滨江农产交易信托公
司(即粮食交易所)成立,促进了粮食期、现货交易量增加。经大连口岸出口的大豆,日最
高时达20187吨。当年出口大豆2千万普特(327600吨)。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和俄国十月革
命后,哈埠的俄商企业急剧衰落,中国民族资本开办的粮食工商企业跃居主导地位。1918年
全市油坊业发展到36家,年豆油生产能力44000余吨。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后,欧洲各交战
国开始恢复经济,急需从中国进口粮食。1922年,民族资本开办的粮食工商企业已发展到212
家,占全市粮食工商企业80%。其中,专司粮食收购与批发的粮栈105家,制油、制粉业107
家,改变了外商,尤其是俄商垄断哈尔滨市粮食业的局面。制粉、制油与酿造成为三大支柱
行业。双合盛火磨生产的小麦颗粒粉(俗称沙子面)享誉国内外。哈尔滨市成为东北地区的
国际性粮食贸易城市之一。1923年以后,小麦欠收,全市制粉企业原料奇缺,加之欧美等国
面粉倾销中国,先后有18家制粉企业倒闭。落后的人力螺旋榨制油逐渐被较先进的水压机榨
油替代,到1927年全市各种机器制油企业发展到68家。哈埠粮栈业的发展,促使仓储业的产
生。中外粮商在今道里、道外(八区)一带辟有储粮场地,设有储粮库房。火磨、油坊也大
都建有原粮、成品粮库房,配有相应的储粮和储油设施。1929年,受世界经济危机影响,粮、
豆出口锐减,销路变窄,哈尔滨市粮食业由兴变衰。
  1931年“九·一八”事变东北沦陷后,日本侵略者推行殖民政策,哈尔滨市粮食工商业
逐渐陷入绝境。唯一的一个粮食交易所和部分较好的粮栈与粮油加工企业,先后被日商强行
收买与吞并,粮食对外出口权被日本人垄断,15家油坊、4家火磨倒闭。1937年“七·七”
事变后,日本进一步扩大侵略战争,实行战时经济体制,执行满洲产业开发五年计划,实施
“统制经济一体化”的方针,加紧对粮食经济的统制。1937—1939年,日伪当局推出《重要
产业统制法》、《重要特产物检查法》、《米谷管理法》、《大豆统制大纲》、《主要特产
物专管法》、《小麦及制粉业统制法》、《小麦粉专卖法》和《特产专管法》等法规。在城
镇实行居民口粮“配给”制度。1940年,又颁布《粮谷管理法》、《农产物检查法》、《农
产物交易法》、《促进出荷统制令》,并在农村实行“出荷粮”制度,欺骗农民签订“出荷
契约”,对完不成“出荷粮”的农民,翻箱倒柜搜查,用酷刑折磨,强迫农民交粮。1941年
以后,伪满当局对粮食经济统制愈加严厉,迫使全市许多粮食加工企业倒闭,所剩不多的粮
食加工厂,因无利可图,入不抵出,靠高息贷款或变卖部分机器维持生产。1943年,伪政府
对市郊农民实行“逼谷出荷”,留给农民的口粮年仅为83市斤。对市民食粮配给的量少、质
次,且常中断,甚至霉坏变质,哈尔滨市人民处于忍饥挨饿之中。1944年,日伪当局为维持
日本侵略战争对钢铁的需要,推行“五金回收”政策,迫使一些中国民族粮油加工企业因
“献纳金属”拆除生产机器,加之原料不足,难以维持而倒闭。1945年8月15日,日本天皇
颁发诏书宣布无条件投降时,哈尔滨市粮食工商业减少至81家。其中,粮食商业40家,粮油
加工业41家。
  抗日战争胜利后,哈尔滨市粮食业有了转机,私营粮食业复苏,公营粮食管理与经营机
构开始建立。为稳定形势,保证粮食供给和更好地支援解放战争,1946年,市政府对私营工
商业采取了一系列保护措施,全市农业、粮食工商业得到恢复和发展。1946年7月19日,市
东兴公司成立,这是哈尔滨市第一个主管粮食工作的机构。当年,市郊农民交送公粮2953吨,
各粮栈提供粮食4528吨,米厂和手工磨坊复业和新开业的达到294家。1947年,为加强管理,
稳定形势,哈尔滨特别市政府成立市场粮食调剂管理委员会,并责成市东兴公司在市区建立
以承德市场为中心的12个粮食市场,组织与发展职工消费合作社和城市街道消费合作社,形
成群众性的粮食供销网络,在八区、香坊、顾乡、道里建立4处军粮和公粮储存仓库。市东
兴公司依靠合作社在市郊设立15处收购网点,抵制了私商在粮食收购中任意压等压价,盘剥
农民的行为。私商哄抬粮价时,市东兴公司立即组织投放大批粮食稳定市场,及时把上涨的
粮价平抑下来,有力地打击了私商哄抬粮价,扰乱市场的不法行为。市政府为加强粮食市场
管理,对粮食商贩实行登记,发放营业许可证;对未经登记和未有营业许可证者,一律不准
经营。还责成市东兴公司建立售粮门市部,扩大公营粮食销售网点,限制私人粮商的投机违
法活动。市政府颁布《哈尔滨市人民购买粮、油、盐办法》,实行粮食定量分配制度。全市
粮食工商业有358家复业或开业,其中,粮食商业138家,粮油加工企业220家。军粮和公粮
仓库库房发展为39栋,储粮场地48.5万平方米,储粮能力6.6万吨。全市粮油加工企业
(含碾、磨坊)发展到500余家,粮油年生产能力达50余万吨。1948年,市东兴公司所属粮油
销售营业部增为11个,销粮网点增至32个,年销量(包括合作社)达到122970吨,占全市总
销量的83.35%,私营销粮24562吨,占16.65%。为稳定粮食市场,市政府采取一系列措
施,保证了人民生活的需要和解放战争的军粮供应。
  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粮食工作进入历史新纪元。1950年1月,市东兴
公司改为中国粮食公司哈尔滨市粮食公司。全市粮食销售体制改为3个中心区,设有26个营
业销粮网点。市政府将粮食商贩从农村直接收购粮食改为从市粮食公司批发进货,保持了粮
价稳定。10月,为支援抗美援朝战争,市粮食公司在市政府领导下,动员粮油加工企业增加
生产,将大批粮食运往朝鲜战场供应志愿军。为稳定粮食市场,1952年4月,市政府决定由
国营粮食部门统一经营粮食,私人粮商一律退出粮食市场。
  1953年11月23日,政务院发布了《关于实行粮食计划收购和计划供应的命令》(简称统
购统销政策)。1954年4月,哈尔滨市人民政府粮食局成立。全市居民粮食实行了凭证按户
定量供应。为方便群众购粮,防止粮食外流和浪费,对市内粮食供应网点布局作了调整,对
全市工商行业和企事业单位的用粮实行计划供应,对粮油加工企业全部实行委托加工,纳入
计划经济轨道。1955年8月,国务院公布《农村统购统销暂行办法》,对农村粮食实行定产、
定购、定销“三定”。市人委还发布《市镇粮食定量供应暂行办法》,制定4类31级定量供
应标准,实行以人定量办法,压缩了不合理销量。市粮食局在各区成立粮食管理处,在街道
办事处配备粮食干事,在居民委员会设粮食员,加强了对粮食工作的领导和监督。黑龙江省
粮食厅将其在哈所属的2个粮库、3个粮食加工厂与5个面粉厂划归市粮食局管理。全市粮食
仓储系统于同年开展了以无虫、无霉变、无鼠雀、无事故为内容的“四无粮仓”活动。同年,
市人委对广大群众进行了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粮食的宣传教育活动。10月1日,“全国粮票”
和“黑龙江省地方粮票”开始在哈市流通。到1956年,全市3家私营火磨、12家私营油坊实
现了公私合营。几十家私营小油坊和340余户碾、磨坊和140余家机器米厂,经过整顿安排转
业;国营米厂经过整顿,形成3个大型米厂。全市粮食仓储、加工企业,集中分布于道外八
区,顾乡康安路、通顺街,香坊通乡街,太平现通港街一带。
  1958年,中共中央对农村粮食收购政策改为粮食征购任务“一年一定”。1959年,农业
受灾减产,全市粮食库存下降,粮食供应紧张。1960年9月,中共中央发出《关于整顿城市
粮食销量和降低城市口粮标准的指示》。市粮食部门将城镇居民的口粮定量水平,每人每月
由27.38市斤降到26.29市斤,食油定量每人每月由0.5市斤降到0.3市斤。市郊菜农食油
由0.3市斤降到0.2市斤,粮农的食油由0.15市斤降到0.10市斤。此外,对市郊农村留粮
标准也进行了低调。
  1961年,由于农业遭灾和粮源紧张,全市粮食库存降到不足一个月周转的最低限度。为
渡过难关,市人委成立统一粮食工作办公室,集中指挥。做到粮食随调入随加工随供应,在
粮源极度紧张时,每月的口粮,分几次供应。动员单位和群众大搞各种代食品,以补口粮不
足。1962年,对工商行业用粮进行压缩,全市共压缩41283吨,使全市粮油紧张局面得以缓
解。1965年,中共中央决定对粮食收购政策改为实行“一定三年”不变的办法。是年,全省
农业丰收,全市粮源状况明显好转。在市郊完成粮食征购6762吨,超额34.4%,对丰收地
区超产超购社队兑现了奖励政策。“文化大革命”中,市粮食部门干部职工排除各种干扰,
粮食行业购、销、运、加、储等各个环节得以正常运行,基本保证了全市粮油供应。1976年,
市粮食局印制发行“哈尔滨市工种粮票”。1979年,还对有害工种印刷发行了“哈尔滨市保
健油票”。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哈尔滨市粮食工作进入新的发展时期。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
任制的实行,促进了粮食生产的大发展,哈市粮源增多。1979—1990年(12年),从市郊农
村统一征购,合同定购粮食(油料)123955吨;从各地议价收购粮油1993646吨;省粮食局
统一调入粮油11637969吨,其中,省内调入7562595吨,省外调入2097798吨,接收进口小麦
1977576吨。1983—1986年,市粮食系统共筹措资金32705万元,对全市仓储企业、加工企业、
饲料工业进行了改造。其中,用于仓储系统更新改造的资金11413万元,9个仓储企业淘汰了
土圆仓,建立筒仓76个、新建翻建房式仓33栋、改造烘干塔2座、铺设了水泥地面170693平
方米、减少了露天场地储存,仓库粮食接卸、搬运作业基本实现了机械化,全市粮食仓储企
业总储存能力达46万吨。用于粮油加工企业更新改造的资金14155万元,新建3个粮油加工企
业、5个小麦粉车间、2个大豆油浸车间、1个大豆榨油车间、2个玉米胚油车间、2个大米车
间、2个挂面车间、1个方便面车间,改造1个榨油车间和1个食品总厂,淘汰了1个制粉厂、
2个小麦粉车间、2个榨油车间、1个玉米联产车间和1个谷子加工车间。全市粮油食品总生产
能力达895683吨,其中加工小麦粉能力362454吨、大米78142吨、大豆及玉米胚油料267144
吨、玉米(面)132743吨、挂面和方便面56882吨。产品结构不断改革,品种增多,质量
和档次有所提高:新增小麦特制一等、特制二等和颗粒(沙子)粉、一等大米和特等大米、
一级大豆油和大豆色拉油;有2个产品获国家金牌、1个产品获银牌、16个(次)产品获商业
部部优、11个(次)产品获省优、21个产品获市优。用于发展饲料工业资金2511万元,改造
3个小型饲料加工厂、新建3个配合、予混饲料加工厂;全市国营、集体饲料加工企业达16家,
年各种饲料加工能力达154037吨;销售企业(网点)达246个,累计生产和销售平议价饲料
2246072吨。三棵树配合饲料加工厂和香坊配合饲料厂成为全市配合饲料生产的骨干企业。
饲料产品有2个获商业部部优、7个获黑龙江省优、12个获哈尔滨市优。压缩了工商行业的平
价粮油供应,对酿造业用粮,油漆、制皂业用油和肉制品生产用粮陆续由平价供应改为议价供
应。对饲料供应取消了“以蛋换料”、“以奶换料”和收购生猪的奖售饲料。饲料售价多次
调整,分别由补贴性的平价、比例价与综合价供应,向无补贴性的议价供应过渡。粮油供应
企业生熟结合,平议兼营,不断增加花色品种。粮油市场供应和销售的粮油食品(品种、规
格、档次)近百种。供应居民的大米全部改为二等东北大米,有时供应一等米和特等米;面
粉几乎全部供应特二精制小麦粉,豆油全为一、二级油。12年间全市供应和调出平价粮油总
量为9409609吨。其中,供应居民5981798吨,工商行业2070309吨,其它232417吨,调出
1125085吨。全市平议粮油经销网点达657家。其中,粮食部门420个(平议兼营的网点385个),
非粮食系统经营议价的网点237家。粮食部门共销售议价粮油1831573吨,其中市内销售
1010563吨,市外销售482134吨,对外出口338876吨。全市粮食企业实现利润46083万元,其
中粮油工业利润21083万元,多种经营(熟食、议销、运输)利润25000万元。以此抵补了政
策性亏损,减轻了市财政的负担。
  在深化改革,给企业放权的同时,市粮食局将粮油加工企业委托加工改为价拨加工,将
粮油供应企业的按统销价调拨改为批零差。国家对粮油工业和饲料工业实行利改税。针对粮
油价格购销倒挂,粮食亏损和财政补贴逐年上升的情况,1988年市政府对市粮食局实行了第
一轮全行业经济承包。市粮食局为落实行业承包指标,制定具体规定并与12个直属企业签定
了“一定三年”承包合同。1990年,市粮食局全面完成了全行业三年承包指标,受到市政府
的奖励。此外,还开展了“抓管理、上等级,全面提高企业素质”的企业升级活动,全市粮
食系统的企业管理和职工队伍素质有明显提高。全市粮食系统有3个单位晋升为国家二级企
业,12个单位被评为省级先进企业,6个小型单位被评为市级“小明珠企业”。
  1990年末,全市粮食系统固定资产原值为43797万元。其中,粮油商业18585万元,粮油
工业17549万元,饲料企业2852万元,运输企业521万元,其它系统4290万元。年末,固定资
产总值比改造前的1987年18822万元,增长1.33倍。职工队伍发展到22761人,大专以上文
化947人,高级职称29人。粮食和饲料科研获市级以上成果40余项,粮食经济研究在市级和
市级以上刊物发表与获市级(含市级)以上奖励的成果161篇。粮食战线保证了党和国家粮
食工作方针政策的贯彻实施,为促进全市国民经济的发展做出了贡献。
 
     
  附件:  
  【上一条】         【返回】         【打印本页】         【下一条】  
 
    本栏目为资料性栏目,录入时尊重原文,尽可能保持资料的原始性。因出版时间已久,很多记述都是遵循当时提法,内容如有不准,系原始资料中存在的问题,并非本网站录入错误,敬请谅解。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使用帮助    -    网站地图    -    友情链接
Copyright ©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技术维护: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资料信息处
电话:(0451)86772465  E-mail:dfz_lx@harbin.gov.cn
地址:中国·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世纪大道1号  邮编:150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