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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志 粮食》
 
 
第二篇 储  运
 
 
第二章 粮油运输
 
 
第三节 粮油装具
 
   
  清末,哈尔滨装运粮食在有麻袋前多用粗布袋或席围堆散积运输;运输油脂在出现油
桶前,多用柳条编的油篓和木制的油桶。中东铁路营运和哈埠开辟后,随着全市粮油加工业
的发展,南满或关内编织的草袋逐渐进入哈尔滨;从国外进口的麻袋,运输油脂的油篓、木
油桶也逐步固定为统一的规格。出口运输油脂皆用大木桶装盛。因木桶的费用占10%,木桶
的运费又加7%,对经营“殊为不利”。1922年,中东铁路公司制造齐斯特伦的运油车(油
罐)后,豆油出口不再用大木桶。
  1924年,装粮食、油料用的麻袋,为142万条。1925年为451.9万条,1931年哈尔滨麻
袋用量为807.9万条。面袋由多种规格,统一改为25公斤与22公斤的两种。油篓、木油桶渐
被铁油桶代替。
  1932年哈尔滨市沦陷后,公路和铁路运输粮油普遍使用麻袋和油桶,每个油桶定量180
公斤。1932—1937年间,进入哈埠的麻袋总量趋于减少,年均310.38万条,比1924—1931
年年均量398.76万条降低28.48%。这时使用的麻袋多为从印度进口,分蓝杠、绿杠的两
种。蓝杠麻袋定量包装为86.5公斤,绿杠麻袋为93.5公斤。出口粮食多用新麻袋。1941年
起,受二次世界大战的影响,麻袋进口量锐减,哈埠麻袋紧缺,出口粮食多改用旧麻袋。这
时稻谷亦多改用草袋装运。
  哈尔滨市解放后,为支援全国解放战争,通过哈尔滨运往市外的粮食增多,麻袋更为紧
缺。麻袋不足时主要采取以下办法:从市场上收购;从苏联进口;对库、厂、店周转的麻袋,
粮库、工厂组织职工修补;水路、公路运输和铁路运粮除堵车门和封顶用麻袋外,均采用散
积装运。
  新中国建立初期,市粮食部门运输粮油装具的使用量,麻袋为20万条,面袋为40万条,
油桶1万个。1953年,国家实行粮食统购统销后,为保证粮食正常调运,国家对粮食部门使
用的麻袋实行统一进口或由省、市粮食局组织厂家统一加工,并按调运粮食数量统一分配。
加工油桶的钢板和加工面袋的棉布由国家粮食部统一分配,省、市粮食主管部门组织加工。
对铁路运输粮食所用麻袋和油桶,均按月份调运计划,收方先发装具后,发方才备载发运。
在执行中,常因收方发运装具不及时,而影响备载和发运。后按照《铁路货物运输规程》规
定,粮油装具改为由发方准备,备载托运,收方接货后按期向铁路部门办理免费返运手续。
  1954年,为缓解粮油运输装具的不足,国家粮食部提出:“储粮不用袋,储油不用桶,
公路、铁路运粮提倡散积装运”。全市各粮库则采取对长期储存的原粮一律散积保管,对各
粮油加工厂和粮店使用的麻袋、面袋、油桶做到及时返库挑选和修补,以保证粮、油运输的
需要。各粮库、工厂为保证麻、面袋和油桶的修补,均建有相应的专修部门。八区粮库、顾
乡粮库、香坊粮库等均安排专职女工挑选和修补麻袋。
  1958年第五制粉厂、第二制粉厂都设置面袋车间,有专职女工用缝纫机缝补破损面袋。
油厂使用的油桶,有些粮油加工厂委托公社街道办的刷焊厂进行刷洗或修补。油脂化工厂设
置刷桶车间,备有技工和家属女工及时检查、刷洗和焊补,较好地保证了粮油装具的使用和
周转。
  1963年,市粮食局为减轻付油工人的劳动强度,减少油桶占用,从油厂往粮店拉运豆油
由桶运改为油槽车装运。将2台嗄斯车改为1吨的油槽车,各粮店陆续配设油囤,较大粮店油
囤的容量为2吨,较小粮店油囤的容量为1吨,安装刻度付油器,结束了长期用油提打油的历
史。同年,铁路运输粮食也全部改为散装运输。因为冬、春季粮食调入集中(特别是一、二
月份),库、厂的铁路专用线经常积压,无法检斤,而发粮方装车量常有不足,造成粮库粮
食亏库。为此,省粮食局决定,由省内发运哈市的原粮部份恢复定量包装。
  为加强对粮油运输装具的管理,1963年粮食部颁布《麻袋、面袋、油桶管理办法》。根
据此《办法》,市粮食局对市内各粮库、粮油加工厂、粮店的粮油装具,由市粮食局储运处
统一调拨管理和组织加工,对市郊社队送粮和集体伙食单位、饮食行业购买粮油所需的装具,
一律自备;对确有困难需借用时,经履行批准手续,借给非标准袋和旧桶,并按借用时间收
缴磨损费,使粮油运输装具的管理有了制度约束。随着麻袋周转量逐年增加,周转的麻袋破
损率高达20%。为加强破损袋的修补,各粮库共增设20台大型缝纫机。麻袋由手工修补改为
机器修补,当年共修补麻袋120万条。1965年,市粮食局又购置3台解放牌油槽车,每台车运
载量4吨。年底,各油厂向全市粮店输送豆油基本实现了槽车运输。
  文化大革命期间,粮油运输装具管理制度遭到破坏,各库、厂的麻袋、面袋出现严重的
丢、拿、送、损问题。仅各粮库在此间就亏损麻袋30万条。1972年,由大连油脂总厂调入哈
市的豆油,使用粮食部专用铁路油罐车运输。1977年,市粮食局根据商业部颁布的《粮油装
具管理办法》规定,对粮食系统使用的标准麻袋(单丝袋)一律加上“中粮”标志;容量200
升的油桶为标准桶、25公斤的面袋为标准面袋。不标准的麻袋、面袋、油桶均称为非标准装
具。装具分新、旧两个等级。全市粮食部门油桶,集中在哈尔滨市粮食局制油厂和三棵树粮
库统一刷焊,年刷焊量2万个左右。各粮库、粉厂针对麻、面袋修补车间环境差的问题,都
陆续增添吸尘设备。有的企业自制带吸尘器的面袋打袋机,麻袋打捆机,不仅改善作业环境,
而且提高了工作效率,年补麻袋由120万条提高到150万条,修补面袋由160万条提高到200万
条。
  1982年商业部根据粮油调拨运输的新变化,对粮油装具的规格标准、购置使用与管理重
新做了规定,规定新麻袋的规格为:长107厘米,宽74厘米,两边加密,重927克。新面袋规
格:用维棉布的长87厘米,宽46厘米,用棉布的长84厘米,宽45厘米。新油桶容量200升,
桶高90厘米,桶底、桶盖外直径57厘米,用0.8号优质钢板制作,桶重21.5公斤。油桶由
省粮食局统一加工、调拨外,对面袋的加工和麻袋的购入,统一由市粮食局管理。是年,加
工新面袋150万条,购置新麻袋80万条。对需外借的粮油装具除经市局批准和只借旧品外,
并按新袋或新桶收取押金和折旧费,借用期只限一个月。对拨付工业用油桶,随油按内部调
拨价卖出。对外贸出口粮油和农业部门使用标准麻袋,只限于成品粒粮和小麦、玉米、大豆
等原粮;装运麦麸、饼粕饲料等使用杂袋。火车运粮,一律使用聚丙稀编织片或大麻袋片铺
垫车体,由调出单位向调入单位收缴押金和使用费。
  1984年,接收铁路,公路运输定量包装的粮食数量不断增加,麻、面袋的使用量也随之
加大。全市粮食企业麻袋月均收回(包括购入的)762461条,月均发出760509条,月均库存
2962645条。面袋月均收回(包括购入的)2580139条。月均发出2416345条,月均库存5201988
条,油桶月均收回(包括购入的新桶)9480个,月均发出7118个,月均库存38226个,全市
挂面企业因铁制箱和塑料箱造价高,试用价格较低的塑纸箱。月均收回铁箱3392个,塑料箱
1069个;月均发出铁箱700个,塑料箱3414个;月均库存铁箱6835个,塑料箱410个;月均库
存中占用铁箱2960个、塑纸箱401个。
  1987年,哈市粮食系统麻袋、面袋、油桶调入量分别为2556102条,2179667条、1758个;
调出量分别为1641364条、2090738条、3388个;库存量分别为3410611条、4248537条、15435
个。其中,三者库存占用量分别为2552630条、1751656条、7366个;库存闲置分别为520302
条、1790573条、9831个;库存备修量分别为328679条、706309条、1268个;此外,报废量分
别为77条、11343条、3个。1987年的麻袋、面袋的调入、调出和库存量均高于前2年的数量;
油桶的调入、调出和库存量则低于前2年。
  1988年全市粮食系统麻袋的月调入、调出、备修的数量均低于1987年,而库存量、占用
与闲置量均高于1987年;面袋的月调入、库存、占用数量均高于上年,调出和备修量均低于
上年;油桶的调入、库存、占用数量均高于上年;调出和备修量均低于上年。调入、调出、
库存、占用、闲置和备修等项均比上年低。而麻袋、面袋和油桶这一年的报废量均高于上年。
  1989年11月6日,商业部下发商储(粮)字〔1989〕62号文件,要求无论购置、制作、
使用粮油装具,都必须符合国家标准。为严格防止非粮食部门装过有毒、有害物质的装具混
入粮食部门使用,造成粮油污染,粮食部门新用麻袋由发运单位加盖“中粮”标志;铁桶由
指定的工厂统一压印中粮、产地、出厂年月等标志。1990年,全市粮食部门面袋的调入、调
出、库存等项均比上年量大;油桶除调入、调出比上年量小外,库存及其中的占用、闲置、
备修等项均比上年的量大。
  1984—1990年粮食部门粮油装具月均使用情况见表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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